北湖鱅

北湖鱅

北湖鱅,湖北省荊州市荊州區特產,全國農產品地理標誌。

荊州區馬山鎮地處荊州區西北部,湖北省中南部,北亞熱帶濕潤季風氣候,具有四季分明,雨熱同季的特點。全年平均氣溫16.1℃,適宜養殖魚類。北湖鱅具有頭大而肥、體色灰黑、腹部薄平、鱗片光亮的外在感官特徵。外在感官特徵。北湖鱅頭大,超過體長的三分之一;魚體側上半部體色灰黑;側線鱗以下、腹鰭至臀鰭之間薄平;鱗片緊湊,花斑狀。

2018年2月12日,原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正式批准對“北湖鱅”實施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保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湖鱅
  • 產地名稱:湖北省荊州市荊州區
  • 品質特點:頭大而肥、體色灰黑
  • 地理標誌:國家農業部農產品地理標誌
  • 批准文號:國家農業部第2651號公告
  • 批准時間:2018年2月12日
產品特點,品質特性,營養價值,藥用價值,產地環境,土壤地貌,水文,氣候,歷史淵源,生產情況,產品榮譽,地理標誌,地域保護範圍,質量技術要求,專用標誌使用,

產品特點

品質特性

北湖鱅具有頭大而肥、體色灰黑、腹部薄平、鱗片光亮的外在感官特徵。外在感官特徵。北湖鱅頭大,超過體長的三分之一;魚體側上半部體色灰黑;側線鱗以下、腹鰭至臀鰭之間薄平;鱗片緊湊,花斑狀。

營養價值

北湖鱅魚質具有柔嫩細膩,湯汁奶白,肉味鮮美,營養豐富的內在品質特徵。北湖鱅最小起捕規格在2.5公斤以上。每百克鮮魚可食部分含蛋白質≥16%,胺基酸≥12%,脂肪≤2.5%。

藥用價值

鱅魚還可入藥,具有暖胃、益腦、祛風寒、益筋骨之功效,經常食用對心血管系統有保護作用,還能起到潤澤皮膚的美容作用。
北湖鱅北湖鱅

產地環境

土壤地貌

據原《江陵縣誌》記載,荊州區地質分布屬於華夏系第二沉降帶、江漢級沉降區晚近期構造帶,是由燕山運動開始形成的內陸斷陷盆地。地勢以荊州城為界,馬山北湖屬於北部丘陵地帶,地貌為西北嶺沖相間的低丘崗地,土壤為粘土,有水稻土、潮土、黃棕壤土3個土類,自然肥力較好。
北湖鱅北湖鱅

水文

馬山鎮水資源主要來源於天然降雨、過境河流和深層地下水。全年由然降雨產生的地表徑流總量50%豐水年徑流總量為0.3億立方米,75%一般枯水年0.05億立方米,95%特枯水年為0.003億立方米;過境客水主要來自長江、沮漳河,二條河流枯水年份0.036億立方米;地下水資源總量為0.056億立方米,水量充足。鎮內的降雨、高熱基本與魚類的生長期同季。大量的徑流水和充沛的降雨量在為漁業生產補充水資源,調節水質、改善水環境的同時,也為養殖水體帶來了有機質和營養鹽類,增加養殖水體的天然肥源,為水域魚類的生長提供餌料供應。

氣候

馬山鎮地處荊州區西北部,湖北省中南部,北亞熱帶濕潤季風氣候,具有四季分明,雨熱同季的特點。全年平均氣溫16.1℃,最高氣溫39.2℃,最低氣溫-10℃。年平均氣壓1012.1兆帕,年最高氣壓1044.9兆帕,年最低氣壓989.6兆帕。歷年平均相對濕度81%,歷年平均相對最低濕度71%。年均降雨量為904-1127毫米,年無霜期256天,年日照時數1800-2100小時。全年主導風向為東北風和北風,夏季以南風為主,最大風級為19米/秒。溫度適宜,雨水充沛,光照充足,為發展水產養殖提供了便利的條件。
北湖鱅北湖鱅

歷史淵源

20世記80年代以來,馬山鎮轉變漁業發展方式,按照“清潔進水、清潔用水、清潔排水”的生產理念,以“天然、生態、綠色、環保、健康”增養殖模式進行生產。
2008年《荊州水文化》載:“北湖魚的種類豐富多彩,尤其以盛產鱅魚最為著名,每年產量均在百萬公斤以上,魚質柔嫩細膩,肉味鮮美。”
2017年,馬山鎮拆除了圍欄圍網養殖、網箱養殖,實現了北湖水域人放天養。
北湖鱅北湖鱅

生產情況

2017年,馬山鎮現有水域面積4.5萬畝,擁有中小型水庫2座、中小型湖泊3個,湖庫面積3.5萬畝。其中北湖面積1.56萬畝,北湖鱅總產65萬公斤以上,總產值2000餘萬元。
2018年,荊州區北湖鱅養殖面積2217公頃,產量665噸,產品遠銷黑龍江、吉林、西安、重慶、成都、廣東、香港、澳門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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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榮譽

2018年2月12日,原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正式批准對“北湖鱅”實施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保護。

地理標誌

地域保護範圍

北湖鱅的地理標誌保護的區域範圍為荊州市荊州區馬山鎮所轄馬南村、蔡橋村、雙楊村、雙當村、梅花灣村、濠林村、裁縫村、城河村、聯山村、安碑村、棗林村、陰湘城村、雙龍村、鳳林村、馬山居委會和菱湖農場所轄南湖大隊、保障大隊、雙閘大隊、楚源鎮居委會總計17個行政村2個居委會。地理坐標為東經111°54′-112°19′,北緯30°06′-30°39′。
地理標誌保護的區域範圍地理標誌保護的區域範圍

質量技術要求

  • 特定生產方式
(一)場地選擇
周圍環境優良、水源充足、水質清新、資源豐富、交通便利,無工業“三廢”及農業、城鎮生活、醫療廢棄物污染,無大型植物碎屑、無異色異臭。養殖水體水質無重金屬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污染。水域底質及周邊土壤環境質量應符合GB 15618-1995 土壤環境質量標準的要求;地表水環境質量應符合GB 3838-1988 地面水環境質量標準的要求;環境空氣品質符合環境空氣品質標準GB3095-2012的要求;養殖生產水質應符合GB 11607-1989 漁業水質標準規定;平均水深應≥5米,面積應≥20公頃。四周植被良好,光照充足。
(二)生產過程控制
1.品種選擇:苗種來源於荊州市荊州區太湖港工程供水公司(苗種生產許可證編號D2015007)和荊州市菱湖之花水產養殖專業合作社(苗種生產許可證編號D2016067)生產的大規格苗種進行投放,北湖鱅魚所用親本全部來自於張家山水庫、丁家咀水庫引進的原良種親本,苗種質量有保證。
2.魚种放養:一是放養時間。每年9月至春節前。二是魚種規格:300克/尾-500克/尾,個體大小均勻,無病害。三是放養密度:貧營養型水庫,放養密度以225尾/公頃為宜;中富營養型水庫為300尾/公頃-450尾/公頃為宜;富營養型水庫為450尾/公頃-750尾/公頃為宜。
3.餌料:完全以攝食湖泊、水庫中天然生物餌料生長、肥育,不投餵任何人工餌料。
4.加強水源地保護基本措施。通過在保護區域邊界設醒目警示牌,嚴禁在該區域放牧、排污和進行污染水質活動;通過採取技術措施,對保護區的周邊,環岸環境進行改善,減緩水土流失,改善生態體系和環境質量;積極配合水資源管理部門,及時掌握水質變化,若有異常情況,啟動相應水污染突發應急措施,確保該區域水質安全。
5.嚴格執行國家關於無公害水產養殖農藥使用標準。
6.日常管理:一是捕撈兇猛魚類。採用除害漁具漁法,控制鱤魚、翹嘴紅鮊、蒙古紅鮊等兇猛魚類數量,減輕其對鱅魚的危害。二是巡視檢查。及時制止偷、毒、炸、電等違法行為,同時,設定垃圾收集設施,清除生產區域的垃圾及漂浮物。
7.捕撈:一是捕撈期。小型湖庫,採取輪捕輪放或年底一次性捕撈;中型以上湖庫根據市場需求採取常年捕撈。二是商品魚最小起捕
規格。北湖鱅最小起捕規格在2.5千克以上。三是捕撈方式。庫灣及小型湖庫宜採用拉網捕撈,中型以上水庫宜採用趕、攔、剌、張聯合漁具漁法或定置張網等方式捕撈。
(三)產品收穫及產後處理
1.商品魚暫養:一般用網箱暫養。一是網箱材料與規格。一般以錦綸或聚乙烯股線編織的網目2a≤12厘米的網片,經裝配而成的敞口五面體或封閉式六面體網箱。網箱規格根據暫養鱅的數量而定。二是暫養密度與時間:捕獲的鱅投放網箱暫養時間以15天為宜。鱅商品魚網箱暫養密度一般在7-12千克/米。
2.標籤:銷售水產品應當附具《產品標籤》,註明單位名稱、地址、產品種類、規格、出池日期等。標籤要做到:一是不得與包裝容器分開。二是標籤的一切內容,不得在流通環節中變得模糊甚至脫落;必須保證消費者購買時醒目、易於辨認和識讀。三是標籤文字、符號、圖形應直觀、易懂,背景和底色用對比色。四是名稱必須在標籤的醒目位置。五是標籤所用文字必須是規範的漢字。可以同時使用漢語拼音,但必須拼寫正確,不得大於相應的漢字。
3.包裝:主要使用塑膠箱、塑膠桶等,塑膠器具全部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包裝材料及食品包裝容器衛生要求。包裝容器要求堅固、潔淨、無毒、無異味,並具有良好的排水條件。
4.運輸:一是運輸工具。應以專用運輸車和活魚運載容器裝運,並保持運載容器及車箱的清潔衛生,裝運活魚前套用自來水清洗裝魚容器,並用食鹽、高錳酸鉀等許可使用的消毒劑對裝魚容器及車箱進行消毒,其濃度根據消毒劑的種類而定。運輸前或運輸過程中禁用化學合成的鎮靜劑或興奮劑。二是運輸用水水質清新,符合GB 11607-1989 漁業水質標準要求,其中,溶解氧要求≥5.0毫克/升。三是運輸操作:裝運前活魚應在網箱中暫養4天以上,活魚稱量後用清水沖洗一次再放入容器內。當水溫≥25℃時,則應加冰塊降溫運輸,使載魚容器內水溫保持在18℃-22℃。一般運輸量控制在100-250千克/米。
(四)生產紀錄要求
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令(2003)第【31】號《水產養殖質量安全管理規定》,如實填寫《水產養殖生產記錄》、《水產養殖用藥記錄》和《產品銷售記錄》,並保存至該批水產品全部銷售後2年以上,以便實行追溯。
  • 產品質量安全規定
北湖水域2015年被認定為無公害農產品產地,證書編號:WNCR-HB14-00516。在日常管理中,成立地理標誌產品生產質量控制專班,按照地理標誌產品生產程式,執行養殖質量安全管理規定,隨時由質量控制員進行檢查,對水質、環境進行監督,生產基地保證做好三項記錄,必須做到從魚種投放到生產管理,產品銷售全程控制檢查。嚴格執行GB11607-1989漁業水質標準和NY 5051-2001 無公害食品 淡水養殖用水水質。
產品質量安全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無公害食品生產技術規範及質量標準執行,全面實現人放天養,執行無公害食品認證國家標準。

專用標誌使用

按照北湖鱅魚登記確定的地域範圍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不轉讓、販賣地理標誌;不將地理標誌產品保護以外的產品以劣充優。不改變地理標誌原有的圖案,在產品或包裝上使用已獲登記保護的農產品地理標誌,須向荊州市荊州區馬山鎮農業技術服務中心提出申請,並按照相關要求規範生產和使用標誌,統一採用產品名稱和農產品地理標誌公共標識相結合的標識標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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