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北海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協助管理和指導本轄區質量技術監督系統的組織、紀檢監察、勞動人事、思想政治教育、黨建、工青婦、機構編制、經費、資產、計畫、審計等工作。依法承擔本轄區日常性的行政執法工作,受理本轄區涉及計量、標準化、產品質量等問題的投訴及舉報;負責質量技術監督各類行政案件的調查取證、實施現場處罰、執行行政處罰決定。承辦自治區質量技術監督局和當地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海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 地區:北海市
  • 工作內容:管理和指導本轄區質量技術監督
  • 內設機構:9個
  • 類別:國家機構
監督條例,內設機構設定,法律法規,

監督條例

1、宣傳、貫徹和實施國家、自治區有關質量技術監督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在自治區質量技術監督局的領導下,負責本行政轄區內的質量技術監督和行政執法工作。
2、負責本行政轄區內產品質量監督檢查。負責產品質量仲載的檢驗鑑定;負責生產領域的產品質量監督管理,依法查處屬於生產環節引起的產品質量問題。
3、貫徹落實《質量振興綱要》。實施提高質量水平的發展規劃和意見,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經驗和方法。推進“名牌戰略”的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建立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負責組織重大產品質量事故的調查。依法負責防偽技術產品推廣套用的監督管理工作。協助管理本轄區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工作。
4、負責本轄區標準化工作。負責企業標準備案;監督標準的貫徹執行;推行採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管理本轄區組織機構代碼和商品條碼工作。
5、負責本轄區計量工作。推行國家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建立和管理本轄區計量標準、標準物質;實施量值傳遞和計量器具的強制檢定;規範和監督商品量的計量行為。
6、協助管理和監督本轄區質量認證認可工作。監督和管理質量認證機構、認證諮詢機構和認證、諮詢人員,協助與監督強制性管理的安全認證;依法監督管理本級質量檢驗機構,對與質量技術監督相關的社會中介組織實行資格認可和監督管理。
7、負責本轄區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超重機械、廠內機動車輛、客運架空索道、遊樂設施及防爆電器等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監督工作;對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廠內車輛及有關特種設備實施安裝監檢、定期檢驗工作。對鍋爐水質進行監測工作。
8、擬訂、實施本轄區質量技術監督事業發展規劃。協調各行業的質量技術監督工作;負責質量技術監督科技工作;負責質量技術監督的宣傳、教育、培訓、信息工作;實施相關專業的職業資格工作;管理下屬單位,指導掛靠的學會、協會工作。

內設機構設定

辦公室
主要職能: 辦公室(人事勞資、計畫財務、宣傳教育、離退休人員工作)
負責局機關日常政務運轉和協調工作,制定工作制度、計畫並負責監督檢查;負責局領導指示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工作;起草綜合性檔案;負責會議組織、公文審核、文電處理、機要檔案、秘書事務、政務信息、接待及聯絡工作;管理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計畫生育工作;承擔局新聞發布工作;管理和組織宣傳報導工作;負責職工普法教育工作,編制和實施教育、培訓規劃;負責本單位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
負責本局機關及本系統日常財務、會計管理工作。編制和組織實施質量技術監督事業發展和科技發展的規劃、計畫;負責本局機關和本系統基礎設施、技術改造、科研項目、執法裝備計畫的管理和監督;管理計算機信息網路建設和統計工作;研究本轄區內質量技術監督技術機構和社會中介組織的改革與發展;負責本轄區內質量技術監督系統的技術開發、成果推廣、科技管理、信息服務、發明、專利、科技成果申報和獎勵工作;負責本系統基本建設及國有資產的管理;組織編制本系統各項經費的預算、決算及申報,統籌安排使用各項資金;對本系統財務活動進行審計和監督管理;組織財務活動分析,定期編制財務報告;負責組織防偽技術的推廣、套用和管理。
協助自治區質量技術監督局管理本系統機構、人員編制、領導職數、事業單位工作;指導掛靠單位工作;管理本系統人事、勞動工資工以及科級以下班幹部職工的考核、任免工作;負責本系統的專業技術職務、技術等級考核評聘、報批工作;貫徹和落實勞動工資政策、制度和標準;負責表彰、獎勵工作;負責因公短期出國人員的管理和申報工作。
質量科
主要職能:
對本轄區質量管理工作進行指導。組織貫徹實施自治區關於質量振興的政策措施,組織研究並提出質量水平的規劃和意見,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經驗和科學的質量管理方法;組織實施獎勵制度,推進名牌戰略,協調建立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負責組織重大產品事故的調查並提出整改意見;監督管理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工作;負責產品認證、體系認證的管理工作,負責認證諮詢機構和內審員管理工作;負責對本轄區內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機構的規劃、設定,並進行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對各類相關的中介機構實行監督指導。
計量科
主要職能: 監督、管理本轄區內計量工作。組織實施計量法律、法規和規章,負責推行國家法定計量單位;管理和監督計量標準和標準物質;組織實施計量檢定系統表、檢定規程和計量技術規範;組織轄區量值傳遞,依法監督管理計量器具;規範市場計量。負責商品量的監督管理,組織計量仲裁檢定和組織實施講師器具的強制檢定;規範計量器具製造、修理、許可證的發放、安裝計量器具資格審查、銷售計量器具登記備案工作;組織對本轄區內企業的計量確認和監督管理工作。
標準化科
主要職能: 監督、管理本轄區內標準化工作。組織實施標準化法律、法規和規章;管理企業產品標準備案;組織重要標準的宣傳、貫徹、實施,並對實施情況進行檢查;組織和指導、認可企業採用國際標準;組織和指導本轄區開展標準化信息、管理組織機構代碼和商品條碼、工業、農業、服務、信息、技術、進口產品、能源等標準化工作。
鐵山港辦事處
主要職能: 原北海市鐵山港區質量技術監督局併入北海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設立北海市質量技術監督局鐵山港區辦事處(正科級),按上述職責負責鐵山港區轄區內質量計量標準化等質量技術監督各項工作。
法規監督科
主要職能: 管理和協調本轄區內產品質量監督和行政執法工作。組織實施產品質量法律、法規和規章,對生產領域的產品質量實施監督檢查,對各行業、專業和地方實施的產品質量檢查依法進行統一管理和協調;管理質量仲裁
檢驗鑑定工作;受理和處理產品質量、計量、標準等方面的投訴;組織、協調查處假冒偽劣違法行為以及標準、計量、質量違法行為,組織查處本轄區相關案件及大案、要案,組織審理相關案件;研究擬訂本轄區質量技術監督系統規範性檔案草案的起草和申報工作;指導本系統的行政執法工作;組織實施行政執法的監督檢查,負責行政複議及由行政案件引起訴訟的應訴工作。
安全監察科
主要職能: 管理本轄區內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廠內機動車輛、客運架空索道、遊藝機和遊樂設施等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工作。組織實施有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負責對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廠內機動車輛、客運架空索道、遊藝機和遊樂設施等特種設備的設計、製造、安裝、使用、檢驗、修理、改造等環節和進出口的質量監督、安全監察、資格審查和證照管理工作;對有關事故進行統計分析和調查處理;管理相關檢測機構和檢測人員以及安裝機構和使用單位安裝人員、維修人員、操作人員的資格考核工作。
稽查局
主要職能: 承證、實施現場處罰、執行行政處罰決定。
食品生產監管科
主要職能: 負責轄區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及化妝品生產加工環節質量安全和衛生監督管理工作;應對食品質量安全衛生突發事件,建立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安全質量預警及快速反應機制;組織實施生產許可、強制檢驗等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制度。

法律法規

主要依據以下法律法規履行質量監督檢驗檢疫職責:
《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實施細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貨物原產地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細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實施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 《工業產品許可證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實施條例》 《國際航行船舶進出中華人民共和國口岸檢查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實施條例》
此外,國家質檢總局的局令、公告等部門規章及其它規範性檔案也具有法律強制力。截止到2005年8月,現行有效的部門規章共316個,形成基本適應行政執法需要的質量監督檢驗檢疫法規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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