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自然資源局

北海市自然資源局

北海市自然資源局是北海市機構改革設定的新部門,為北海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地址位於:北海市海城區四川南路73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海市自然資源局
  • 辦公地址:北海市海城區四川南路73號
  • 所屬地區:北海市
  • 所屬部門:北海市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履行全市全民所有土地、礦產、森林、草地、濕地、水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和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職責。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及測繪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規,研究擬訂相關地方性規章草案,制定相關政策實施辦法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二、負責自然資源(含海洋資源)調查監測評價。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的指標體系和統計標準,建立全市統一規範的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制度。組織實施全市自然資源基礎調查、專項調查和監測。負責全市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成果的監督管理和信息發布。指導全市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工作。
三、負責自然資源(含海洋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擬訂全市各類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統一確權登記、權籍調查、不動產測繪、爭議調處、成果套用的制度、標準、規範。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負責全市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資料收集、整理、共享、匯交管理等工作。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全市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確權登記工作。
四、負責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統計制度,負責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核算。編制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擬訂考核標準。擬訂全市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劃撥、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和土地儲備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責全市自然資源資產價值評估管理,依法收繳相關資產收益。
五、負責自然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組織實施國家、自治區提出的自然資源發展戰略和規劃。制定全市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標準並組織實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資源價格體系,組織開展自然資源分等定級價格評估;開展自然資源利用評價考核,指導節約集約利用;負責自然資源市場監管。組織實施自然資源管理涉及巨觀調控、區域協調和城鄉統籌的政策措施。
六、負責建立空間規劃體系並組織實施。推進主體功能區戰略和制度,組織編制並監督實施國土空間規劃和控制性詳細規劃、重點地區城市設計、重點項目規劃設計等相關專項規劃。依法審查鎮總體規劃和控制性詳細規劃,指導市轄縣區和潿洲島旅遊區的村鎮規劃管理工作。開展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建立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評估和預警體系。組織劃定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等控制線,構建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布局。建立健全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擬訂城鄉規劃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擬訂並實施土地等自然資源年度利用計畫。負責土地等國土空間用途轉用工作。負責土地徵收徵用管理。
七、負責城市發展戰略和規劃管理工作。開展城市發展戰略規劃的研究,負責有關規劃審查報批、已批准規劃的報備工作,負責市政基礎設施和綜合交通規劃的編制管理工作,參與交通等專項規劃的編制工作。統籌實施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臨時建設規劃許可證等核發管理制度。
八、負責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工作。負責組織編制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劃定歷史文化名城的城市紫線;負責劃定歷史文化街區、歷史建築的紫線,制定相關管理規定辦法;會同文物主管部門負責歷史文化街區、名鎮、名村核心保護範圍內的建設報批和監督管理工作。
九、負責統籌全市國土空間生態修復。牽頭組織編制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並實施有關生態修復重大工程。負責國土空間綜合整治、土地整理復墾、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工作。負責森林、濕地和草地生態保護修復工作。牽頭建立和實施生態保護補償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會資金進行生態修復的規定措施,組織指導實施重大工程項目。組織開展礦業遺蹟保護。
十、負責組織實施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貫徹執行耕地保護政策,負責耕地數量、質量、生態保護。組織實施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和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落實耕地占補平衡制度,監督占用耕地補償制度執行情況。
十一、負責管理地質勘查行業和地質工作,以及全市礦產資源管理工作。編制地質勘查規劃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依法管理地質勘查項目。組織實施地質礦產勘查專項。監督管理地下水過量開採及引發的地面沉降等地質問題。負責古生物化石、鐘乳石的監督管理。負責礦產資源儲量管理及壓覆礦產資源審核報批。負責礦業權管理。監督指導礦產資源合理利用和保護。
十二、負責測繪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負責基礎測繪和測繪行業管理。負責測繪資質資格與信用管理,監督管理國家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場秩序。負責地理信息公共服務管理,負責測量標誌保護。
十三、負責組織造林綠化工作。負責造林、營林質量監督管理。組織指導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發展,組織指導監督全民義務植樹、國土綠化工作。承擔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相關工作。監督管理全市沙化防治工作。
十四、負責森林、草地、濕地資源的監督管理。負責林地管理,指導自治區級以上公益林區劃、調整和管理。監督管理全市退耕還林工作。負責濕地保護工作,監督管理濕地的開發利用。監督管理草地的開發利用。
十五、負責各類自然保護地的監督管理。組織擬訂各類自然保護地規劃,落實國家相關標準。負責生物多樣性保護相關工作。
十六、負責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監督管理。組織開展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調查,提出全市國家重點保護的陸生野生動物、植物名錄調整建議。組織、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經營利用和疫源疫病監測以及疫病防控工作。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者採集、馴養繁殖或者培植、經營利用。按照分工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植物進出口。
十七、負責推進林業改革和產業發展相關工作。擬訂集體林權制度、國有林場等重大改革意見並監督實施。擬訂農村林業發展、維護林業經營者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指導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工作。組織、指導全市林產品質量監督。監督管理全市國有林場、苗圃和森林公園。監督管理全市林木種苗、花卉、草種質量。監督管理全市林業生物種質資源、植物新品種、古樹名木、珍貴樹木保護。
十八、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負責地質災害預防、治理和森林、草地防火相關工作,組織編制和實施地質災害和森林、草地火災防治規劃、計畫。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指導開展群測群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指導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指導開展森林、草地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指導全市開展森林防火宣傳教育、防火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工作。按職責分工承擔自然資源系統安全生產監管相關工作。指導林業和草地有害生物的防治、檢疫工作。
十九、推動自然資源領域科技發展。落實國家和自治區自然資源領域科技創新發展和人才培養規劃和計畫,制訂和實施本市相關發展計畫。組織實施相關技術標準、規程規範。組織實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創新能力建設,推進自然資源信息化和信息資料的公共服務。
二十、根據授權,對縣(區)人民政府落實黨中央、國務院、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和市委、市人民政府關於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的重大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及法律法規執行情況進行督察、檢查。協助上級查處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和國土空間規劃及測繪重大違法案件。指導涉及的自然資源巡查保護和違法行為的綜合執法工作,參與影響重大的相關違法案件的查處工作。負責組織閒置土地的調查認定及處置工作。負責組織市政工程、建築工程的規劃驗線、規劃核實及土地核驗工作。
二十一、統一領導和管理市海洋局。
二十二、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三、職能轉變。市自然資源局要落實黨中央、自治區黨委和市委關於統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統一行使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和生態保護修復職責的要求,發揮國土空間規劃管控作用,為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自然資源提供科學指引。進一步加強自然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建立健全源頭保護和全過程修復治理相結合的工作機制,實現整體保護、系統修復、綜合治理。創新激勵約束並舉的制度措施,推進自然資源節約集約利用。切實加大生態系統保護力度,實施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工程,加強森林、草地、濕地監督管理的統籌協調,大力推進國土綠化,維護生態安全。進一步精簡下放有關行政審批事項、強化監管力度,充分發揮市場對資源配置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強化自然資源管理規則、標準、制度的約束性作用,推進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和評估的便民高效。

現任領導

姓名
職務
梁田
局長、黨組書記、一級調研員
裴德西
副局長、黨組成員、三級調研員
歐發華
副局長、黨組成員
羅皞
副局長、總規劃師、黨組成員
陳曉明
副局長、總工程師、黨組成員、三級調研員
梁海華
副局長、黨組成員
參考資料:

所獲榮譽

2021年10月,被評為2021年度自然資源報刊讀報用刊工作先進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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