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海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北海市海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北海市海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北海市海城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海市海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辦公地址:北海市海城區長青北路13號海城區政府大院內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北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的法律法規;擬訂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組織起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全區就業促進工作,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落實就業援助制度、職業資格制度等相關政策,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制度,牽頭落實大中專、職業院校畢業生就業政策,落實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措施。
(四)執行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和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政策,落實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政策。
(五)負責全區就業、失業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
(六)牽頭組織有關部門擬訂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總體規劃、結構調整和工資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的意見,執行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負責區政府直屬機關、事業單位補充人員計畫的核准。
(七)建立健全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制度,落實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規劃,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的選拔、引進和培養工作,規劃、部署人才小高地建設工作。
(八)、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軍隊轉業幹部的安置計畫的落實,做好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工作。
(九)負責全區行政機關公務員綜合管理,擬訂有關人員調配細則和特殊人員安置辦法,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並實施政府獎勵制度。
(十)落實農民工相關政策,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一)、落實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係管理措施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落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十二)擬訂並完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信訪、維護穩定工作制度,會同有關部門協調處理重大信訪事件或突發事件。
(十三)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海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包基丹
海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盧勇前
海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袁珏

內設機構

海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室(行政審批股)
海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力資源股
海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資福利和社會保障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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