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對象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管委會,市直各事業、企業單位。
發文原因
為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快政府職能轉變,建設服務型政府,進一步提高政府行政執行力和公共服務水平,最佳化我市政務環境,促進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和跨越發展,經研究,現就進一步加強市政務服務中心建設提出如下意見。
意見內容
基本原則
以“公開、公正、廉潔、高效”為宗旨,以打造全市行政許可、政府信息公開、公共服務中心為目標,市直各單位行政許可項目、非行政許可項目及部分公共服務項目(包括中央垂直管理部門行政審批事項)進入市政務服務中心集中辦理。
(一)應進必進。
按照“應進必進”的原則,凡具有行政審批許可項目、非行政審批許可項目(以下統稱“審批項目”或“審批事項”)和公共服務項目的單位,應進駐市政務服務中心設定辦事視窗。要按照單位行政審批職能向科(室)集中、履行行政審批職能的科(室)向政務服務中心集中的原則,進一步加快內部職能調整,根據部門行政審批事項的分類和審批流程,採取不同模式調整部門內設機構職能,成建制地進駐政務服務中心。具有特殊要求不進入市政務服務中心的單位及審批事項,經市政務服務中心徵求自治區政務服務中心管理辦公室意見後,報市人民政府審定。經同意不進入市政務服務中心設定辦事視窗的單位,要與市政務服務中心對接,在項目審批上按規定接受市政務服務中心統一監控。
(二)依法行政。
進駐市政務服務中心的視窗單位執法主體資格不變、法定職權不變、法定程式不變,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辦理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視窗單位的行政事業性和服務性收費,必須有合法有效的收費依據,並進行公示,嚴格按規定項目和標準收取。
(三)充分授權。
1.建立首席代表負責制。進駐市政務服務中心集中辦理審批和收費的單位,要統一授予服務視窗對審批事項申請的受理決定權、即辦件的審批權、承諾件的組織協調權、辦理結果的送達權、辦理審批事項的應訴代理權等權利。原則上除需要部門領導班子集體討論和需上級部門審批的事項外,其他所有的審批事項都必須集中政務服務中心審批辦理。要確定一名負責人作為本單位的行政首長首席代表常駐視窗,以書面形式任命,作為本單位辦理審批事項的直接責任人,明確授權範圍,賦予其審批事項決定權、與關聯科室的協調權、督辦權及本單位視窗人員管理權。一般情況下由首席代表現場審批,首席代表因特殊原因暫不能到位的,由終審人到中心視窗審批,不得“體外循環”,做到審批的項目集中到位,對視窗工作人員審批授權到位。
2.啟用行政審批專用章。各視窗單位要啟用“審批專用章”,交由視窗負責人保管使用。凡進入市政務服務中心的審批事項,除法律、法規和規章有特別規定外,原則上使用單位審批專用章。在本市範圍內,凡沒加蓋審批專用章的行政許可事項視為無效或違規。審批專用章由各單位提供印章內容,由市政務服務中心統一規格,統一製作。
(四)規範管理。
市政務服務中心辦公室要切實履行職責,代表市人民政府組織、協調、指導、管理和監督本級政府所屬部門、機構的政務服務工作,協調指導下級政務服務中心管理工作。市政務服務中心工作人員及視窗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內部管理制度, 掛牌上崗、指紋考勤、電子自動評價、全程電子監察,進行規範化管理。
(五)公開透明。
實行政務公開,構建公正、透明、廉潔的政務運作機制。各部門要對每項審批事項制定科學的審批流程,規範審批流程圖,統一審批標準,壓縮審批時限;要將審批事項的審批條件、應交材料、審批依據、審批流程、應交費用、材料格式規範等要素,按照規定進一步明確後輸入“政務服務及監察通用軟體”所含審批目錄資料庫,並向社會公開。在中心大廳擺放辦事指南,在電子觸控螢幕上可查閱辦事流程。在電子評價器上對視窗人員服務進行當場評價,辦理及辦結情況可在網上或中心大廳計算機上查閱。
(六)信息共享。
推行電子政務。要努力建設統一的套用支撐平台、業務調度平台和市行政審批系統、電子監察系統,推進統一的政務信息系統建設,實現政府信息公開和政務信息資源共享;逐步實現政務服務中心內部審批業務線上許可、線上監察和對外辦事服務的高效、透明、規範、便捷。建立市政務服務中心與各部門及與各區、縣(市)政務服務中心之間的網路互聯互通,信息共享,實現行政許可的網上受理、預審、審批、告知、投訴、查詢、諮詢、下載等服務功能,實現電子監察功能。各部門要妥善處理好使用統一行政審批軟體和本部門業務管理軟體之間的關係,加大信息共享力度,為減少行政審批應交材料、降低審批強度和提高審批效率提供保障。監察部門要充分利用電子效能監察結果,積極推進政務服務中心建設,不斷提高行政效能,最佳化投資環境。
視窗設定
按照“一站式受理、一條龍服務”的目標和“便於服務對象辦事、便於審批程式流轉、便於監督管理”的要求,對政務服務大廳視窗進行科學分類,合理設定。
(一)基本建設工程報建區:涉及基本建設的審批事項以及與之相關的審核備案辦證、收費項目。
(二)企業註冊登記區:涉及企業註冊、登記的審批事項以及與之相關的辦證、收費項目。
(三)一般項目許可區:直接為民眾、為經濟發展服務的審批事項以及與之相關的辦證、收費項目。
(四)公共服務區:與人民民眾生產生活關係密切或與建設工程項目聯繫緊密的公共服務性事項以及收費項目。
(五)臨時性項目許可區:季節性較強的集中年檢年審、報名等項目,可進入市政務服務中心的機動視窗辦理。
運行模式
為保證政務服務中心規範、便捷、高效、公開運作,實行“一窗受理、內部運作、統一收費、限時辦結”的運行模式,審批、辦證、收費全過程在市政務服務中心進行,電子監察系統實施全程監督。
(一)一窗受理。所有進入市政務服務中心辦理的審批、辦證、收費項目都在市政務服務中心視窗受理,不得在原單位受理。
(二)內部運作。即辦件當場辦結;承諾件一次告知,限時辦結;涉及兩個或兩個以上單位的許可事項,實行並聯審批。重大投資項目、創業富民項目實行“綠色通道”服務。
(三)統一收費。所有納入市政務服務中心辦理的行政許可項目依照法律、法規收取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應當按照公布的法定項目和標準,使用財政統一票據,通過設在市政務服務中心的銀行視窗統一核價代收。
(四)限時辦結。各視窗單位對辦事事項要承諾辦理時限,在規定時間內辦結。
政府授權
市政府授予市政務服務中心辦公室對視窗和視窗工作人員的組織、管理、協調、檢查、監督、考核權。
(一)組織人事權。視窗工作人員必須具有大專以上文化和2年以上本單位工作經驗,業務素質強、熟練掌握計算機操作,具有獨立處理問題的能力,愛崗敬業,遵章守紀,儀表端莊、服務意識強的在編在崗工作人員,經單位及政務服務中心考核後擇優確定,定崗必須2年以上。視窗工作人員行政、工資關係等由原單位管理,黨團組織關係一律轉入政務服務中心統一管理。視窗工作人員的調整須徵得政務服務中心同意後方可調換。視窗工作人員因公因私請假外出,須經派出單位和市政務服務中心辦公室同意,同時派出單位必須安排好頂崗人員,不得因視窗空崗而影響民眾辦事。各視窗單位要加大對政務服務中心視窗人員的配置和培訓力度,選好配齊行政審批機構人員。市政務服務中心要切實加強對視窗工作人員的管理和培訓工作。
(二)業務協調權。政務服務中心對各單位視窗業務工作進行督查,對視窗單位間業務發生關聯和出現問題時進行協調,對並聯審批工作進行組織協調、監督檢查,接受和處理辦事民眾對視窗工作人員的投訴。
(三)評比獎懲權。市政務服務中心要加強對視窗工作人員的管理,實行績效考核,做到賞罰分明。各單位要將視窗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評先名額劃撥到政務服務中心,由市政務服務中心評定。各視窗工作人員要自覺接受政務服務中心辦公室的領導和管理,工作調整時,由政務服務中心辦公室出具鑑定,送達派出單位,作為幹部使用和晉升的重要依據。各部門在幹部提拔任用時要優先考慮中心視窗的優秀工作人員。
(四)考核評議權。視窗工作人員年度考核由市政務服務中心按照國家公務員年度考核辦法統一組織考核,市人事局按照視窗工作人員實有人數單列考核指標,考核結果記入個人檔案。視窗工作人員不能勝任視窗工作,或有違紀違規行為,市政務服務中心提出人員調整要求的,派駐單位應及時調整人員並視情予以處理。在年度績效考核中,駐視窗單位政務公開工作的考核由市政務服務中心和市績效辦確定。
組織領導
審批和收費項目及公共服務項目進駐市政務服務中心工作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負責組織、協調。市直各有關單位要積極配合,按照“應進必進,充分授權”的要求,切實做好進駐工作。新聞媒體要加大宣傳力度,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財政部門對市政務服務中心的建設和運行要給予資金支持。
各部門各單位必須站在全局和戰略的高度,充分認識建設管理好新政務服務中心,改善政務服務環境的重大意義,堅持執政為民,高度重視並全力支持配合做好這項重要工作,確保市政務服務中心高效運轉。
紀律要求
凡市政府規定應進入市政務服務中心的單位及項目必須進入;凡規定進入市政務服務中心的審批、辦證、辦事項目,不得多頭受理或受理在中心而辦理在本單位;凡進入市政務服務中心審批、辦證、服務的機構和人員,由各派駐單位相應授權。市監察局、編制辦、法制辦、政務服務中心管理辦公室要切實加強監督檢查工作。對不按要求進駐市政務服務中心、不按規定在政務服務中心辦理審批事項、審批項目“體外循環”、“兩頭受理”的部門要給予通報批評,並追究部門負責人的行政責任。對違紀違規行為,要按有關規定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個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