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鐵路法院

北京鐵路法院初建於1954年3月,當時稱為“北京鐵路沿線專門法院”,1955年3月更名為“北京鐵路運輸法院”,1957年9月根據國務院《關於撤銷鐵路、水上運輸法院的決定》予以撤銷。

北京鐵路法院初建於1954年3月,當時稱為“北京鐵路沿線專門法院”,1955年3月更名為“北京鐵路運輸法院”,1957年9月根據國務院《關於撤銷鐵路、水上運輸法院的決定》予以撤銷。
隨著我國改革開放和經濟建設全面啟動,1980年7月25日,根據法務部、鐵道部聯合發出《關於籌建各級鐵路法院有關編制的通知》,在北京設立鐵路運輸高級法院(1987年5月撤銷),在鐵路局所在地設立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在鐵路分局所在地設立鐵路運輸法院。1980年11月12日,北京鐵路運輸法院籌備建立,1982年5月1日正式辦案。
近年來,北京鐵路運輸法院圍繞“公正與效率”工作主題,落實司法為民方針,不斷加強審判工作、隊伍建設和機制創新,圓滿完成了以審判工作為中心的各項任務,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為建設和諧社會首善之區和首都鐵路和諧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2002年被榮記北京市法院集體三等功;2003年、2005年、2007年連續三屆蟬聯“北京市先進法院”稱號;2000年至2007年,多次被評為“北京市法院宣傳工作先進單位”、“北京市法院司法統計工作優秀單位”、“信息工作優秀單位”;2005年獲“北京市法院學術研討會優秀組織單位”獎;2006年和2007年連續兩年承擔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委託的重點調研課題;2007年被評為“北京市法院司法建議工作優秀單位”;2001年以來,曾被北京市高院評為“思想政治工作優秀單位”,院領導班子和院黨支部連年被上級黨委授予“四好班子”和“五好黨支部”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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