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北京鐵路運輸中級法院),是按照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關於“探索設立跨行政區劃的人民法院”,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要部署,在北京市建立的跨行政區劃的中級法院,於2014年12月30日正式掛牌成立。案件管轄範圍主要包括:以本市區縣人民政府為被告的行政案件;按照級別管轄標準,應由本市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金融借款契約糾紛案件、保險糾紛案件、涉外及涉港澳台的商事案件;跨地區的重大環境資源保護案件、重大食品藥品安全案件;市人民檢察院第四分院提起公訴的案件;市高級法院指定管轄的其它特殊案件;原北京鐵路運輸中級法院管轄的刑事、民事案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京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北京鐵路運輸中級法院)
- 成立時間:2014年12月30日
- 地址:北京市豐臺區三頃地甲3號
- 郵政編碼:100040
- 聯繫電話:01089088509
- 黨組書記:劉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