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質量獎

北京質量獎:2014年,經北京市政府審議批准,設立北京市人民政府質量管理獎。

一、獎項設定:

北京市政府質量管理獎是北京市人民政府設立的最高質量獎項,由市政府批准、表彰和獎勵,授予北京市行政區域內質量管理成效突出,取得顯著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企業或組織。每兩年評選一屆,每屆獲得“市政府質量管理獎”的企業或組織數量不超過5家,同時,另外設定不超過5家的“市政府質量管理獎提名獎”。

二、評審原則:

市政府質量管理獎的申報遵循自願的原則,評審遵循科學、公正、公平、公開和好中擇優的原則。市政府質量管理獎的評定不向申報企業或組織收取任何費用。

三、申報條件:

(一)在北京市行政區域內註冊登記,具有法人資格,從事合法生產經營三年以上;

(二)生產經營符合國家和本市有關法律法規和產業政策要求;

(三)質量管理體系健全,運行有效,持續改進效果顯著;質量管理工作具有行業特色、企業特點,質量工作成績顯著;

(四)在鼓勵創新,推進智慧財產權戰略標準化戰略品牌戰略,提升自主創新能力,促進科技成果向現實生產力轉化等方面,走在市內同行業或同類型企業前列;

(五)具有良好的經營業績和突出的社會貢獻,主要經濟、技術和質量等指標位於國內或本市同行業領先地位;

(六)切實履行社會責任,依法誠信經營,具有良好的信用記錄和社會信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京質量獎
  • 時間:2014年
  • 地址:北京
  • 申報條件:從事合法生產經營三年以上
2004年9月,國家質檢總局發布了《卓越績效評價準則》國家標準(GB/T19580-2004)和《卓越績效評價準則實施指南》國家標準化指導性技術檔案(GB/Z19579-2004)。2005年依據《卓越績效評價準則》國家標準(GB/T19580-2004),北京質量協會順利開展了北京質量管理獎的評審工作,
2005年共評選出獲獎企業3家,並組織北京ABB低壓電器有限公司等獲獎企業進行經驗交流,為我市企業樹立了追求卓越質量經營的典範。
2006年,根據國際上“大質量”概念的發展趨勢及《卓越績效評價準則》國家標準的提法,依據中國質量協會檔案精神,將“北京質量管理”更名為“北京質量獎”。北京質量協會將在以往工作基礎上,並按照全國質協系統要求繼續開展北京質量管理獎的評審工作,評獎遵循“公平、公正、企業自願”的原則,對北京實施卓越的質量管理並在質量、經濟、效益等方面取得顯著成效的組織授予北京質量獎稱號。
北京質量獎每年評審一次,在北京市境內註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各類經濟實體均可申報。非緊密型組織集團不能以集團名義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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