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質量獎:2014年,經北京市政府審議批准,設立北京市人民政府質量管理獎。
一、獎項設定:
北京市政府質量管理獎是北京市人民政府設立的最高質量獎項,由市政府批准、表彰和獎勵,授予北京市行政區域內質量管理成效突出,取得顯著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企業或組織。每兩年評選一屆,每屆獲得“市政府質量管理獎”的企業或組織數量不超過5家,同時,另外設定不超過5家的“市政府質量管理獎提名獎”。
二、評審原則:
市政府質量管理獎的申報遵循自願的原則,評審遵循科學、公正、公平、公開和好中擇優的原則。市政府質量管理獎的評定不向申報企業或組織收取任何費用。
三、申報條件:
(一)在北京市行政區域內註冊登記,具有法人資格,從事合法生產經營三年以上;
(二)生產經營符合國家和本市有關法律法規和產業政策要求;
(三)質量管理體系健全,運行有效,持續改進效果顯著;質量管理工作具有行業特色、企業特點,質量工作成績顯著;
(四)在鼓勵創新,推進智慧財產權戰略、標準化戰略和品牌戰略,提升自主創新能力,促進科技成果向現實生產力轉化等方面,走在市內同行業或同類型企業前列;
(五)具有良好的經營業績和突出的社會貢獻,主要經濟、技術和質量等指標位於國內或本市同行業領先地位;
(六)切實履行社會責任,依法誠信經營,具有良好的信用記錄和社會信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京質量獎
- 時間:2014年
- 地址:北京
- 申報條件:從事合法生產經營三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