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門頭溝區生態環境局

北京市門頭溝區生態環境局

北京市門頭溝區生態環境局,是北京市門頭溝區人民政府所屬的生態環境行政主管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京市門頭溝區生態環境局
  • 辦公地址:門頭溝區石龍北路20號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直屬單位,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負責建立健全本區生態環境基本制度。負責本區重大生態環境問題的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負責監督管理本區污染減排目標的落實。參與提出生態環境項目財政性資金安排的意見,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組織實施和監督工作。負責本區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指導協調和監督本區生態保護修復工作。負責本區輻射安全的監督管理。負責本區生態環境準入的監督管理。負責本區生態環境監測相關工作。組織本區開展應對氣候變化工作。組織開展本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組織指導和協調本區生態環境宣傳教育工作。負責組織開展生態環境監督執法。負責指導、監督檢查各鄉鎮、街道生態環境工作。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領導分工

冷飛、現任門頭溝區生態環境局黨組書記、局長,主持全面工作。
江磊、現任區生態環境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王東升、現任區生態環境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王海棠、現任門頭溝區生態環境局二級調研員。
嚴錫貴、現任門頭溝區生態環境局三級調研員。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工作。承擔重要事項的組織和督查工作。
(二)污染源管理科
貫徹落實北京市污染源綜合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負責監督管理本區污染減排目標的落實。負責固體廢物、化學品、重金屬、噪聲等污染防治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清潔發展機制等工作。負責本區地表水、地下水生態環境監督管理。承擔水污染防治協作、聯防聯控工作。負責本區土壤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的監督管理。
(三)法規科
負責推進本機關依法行政綜合工作。負責對本部門制定的規範性檔案進行合法性審核和有關備案工作。承擔相關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轉辦、督促、送達以及政策諮詢、業務查詢和信息發布工作。按許可權審批政策、規劃和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檔案。負責本區輻射安全和光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
(四)督察與監測科
負責本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的綜合協調。負責本區大氣、化石能源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承擔北京市門頭溝區空氣重污染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本區機動車、非道路移動機械等大氣移動源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負責貫徹落實本區生態環境監測生態環境科技方面和生態環境監測質量管理制度。
(五)生態科
    組織開展生態狀況評估工作。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負責自然保護地、生態保護紅線相關監管工作。負責本區溫室氣體排放清單編制及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目標考核的工作。

直屬單位

(一)環境監察支隊
依照國家和本市環境保護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及本市污染物排放標準和國家質量標準,負責本區大氣、水、噪聲、光、惡臭等環境監察;負責固定污染源的監管;組織開展環境保護執法檢查;落實各階段大氣污染控制措施,牽頭組織完成市政府下達的目標任務;負責轄區內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監察;承擔與環境保護有關的專項執法檢查;負責污染物總量減排的監察;協助做好環境綜合整治目標管理考核工作;負責辦理環境方面的來信來訪和人大、政協的提議案,負責對環境污染事故和污染糾紛進行查處;負責全程辦事代理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環境保護監測站
依照本市污染物排放標準和國家環境質量標準,負責本區環境監測;執行環境監測制度;組織實施環境質量監測和污染源監督性監測;落實年度上級下達的環境監測任務書中規定的監測任務;負責編制年度環境質量報告書;負責環境應急監測工作;負責環境綜合整治目標管理考核的監測工作;負責為污染物減排、環境監管、環境統計、項目驗收、環境信訪、環境污染糾紛、環境安全決策、環境分析等提供監測數據;利用本站的儀器裝備和技術力量提供委託監測服務;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機動車排放管理站
依照國家和本市環境保護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及本市污染物排放標準和國家質量標準,負責本轄區的機動車尾氣排放監督管理工作;落實機動車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組織開展機動車尾氣排放、施工工地工程機械尾氣排放的執法監察;承擔進京路口機動車尾氣排放的監督檢查;組織開展機動車入戶檢查;依照有關標準,負責對加油站、油罐車油氣回收設施的監管;承辦民眾對機動車尾氣超標車輛舉報的查處;參與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所獲榮譽

2022年4月,北京市門頭溝區生態環境局團支部被表彰為“北京市五四紅旗團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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