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門頭溝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北京市門頭溝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北京市門頭溝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簡稱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是區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貫徹落實黨中央、市委關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和區委有關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京市門頭溝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行政級別:正處級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 貫徹落實國家和北京市關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擬訂本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 貫徹落實北京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並依法管理,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 負責本區促進就業工作。貫徹落實統籌城鄉就業發展規劃,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會同有關部門研究落實促進就業創業政策、就業困難群體就業援助政策、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政策。貫徹落實職業資格制度和職業技能等級評價相關政策,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牽頭落實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貫徹落實技能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
(四) 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養老、失業、工傷社會保障體系。組織實施北京市城鄉社會保險及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會同有關部門貫徹落實社會保險及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
(五) 負責本區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 負責本區公務員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福利等有關政策的組織實施。負責本區事業單位人員工資、福利的綜合管理和分配製度改革工作。貫徹落實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福利等政策。貫徹落實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負責貫徹落實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離退休等政策。
(七) 會同有關部門指導本區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貫徹落實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貫徹落實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負責本區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的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組織落實本區積分落戶管理的具體工作。貫徹落實外國人來京就業工作的政策、規劃和管理辦法。
(八) 會同有關部門貫徹落實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九) 貫徹落實勞動關係政策和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貫徹落實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巨觀調控政策、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女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相關重大案件。
(十) 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一)有關職責分工。
1.與區醫保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統籌全區社會保障卡的運用和管理工作;區醫保局負責貫徹落實社會保障卡在醫療保障方面使用管理的標準規範,並會同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做好管理工作。兩部門應當建立工作機制,做好信息共享和政策銜接等工作。
與區委組織部、區委編辦的有關職責分工。
(1)關於公務員和事業單位人員的人事管理。一是區委組織部負責本區區管幹部和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人員)的錄用、調動等工作。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本區事業單位人員的聘用、調動等工作。二是為做好人員實名制管理工作,區委組織部、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應當主動與區委編辦對接,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做好政策銜接和人員信息共享等工作。
(2)關於公務員和事業單位人員的工資福利管理。區委組織部負責統籌機關和事業單位工資福利政策,協調開展公務員工資福利政策和公務員工資增長規劃、措施的實施工作。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落實相關政策,做好審核等具體工作。
(3)關於公務員和事業單位人員的培訓職責。區委組織部負責區管幹部、優秀中青年幹部及組織幹部的培訓,負責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人員)教育培訓,具體承擔制定培訓計畫和組織實施工作。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事業單位教育培訓工作,制定事業單位人員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

領導分工

賈莉莉,現任區委組織部副部長,區人力社保局黨組書記、局長。
孫桂珍,現任區人力社保局黨組成員、副局長、二級調研員。
王慕華,現任區人力社保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李勁松,現任區人力社保局副局長。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機關政務工作,承擔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建議議案提案辦理、保密、政府信息公開、外事等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安全保衛和後勤保障工作。承擔重要事項的組織和督查工作。負責依法接待處理本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範圍內的民眾來信來訪,並研究政策建議,提出解決意見。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矛盾排查與調處工作。承擔本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重大問題和前瞻性工作的調查研究工作,並提出相關政策建議。承擔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擔宣傳和新聞發布工作。負責編制本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統計管理和綜合分析工作。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數據管理和共享工作。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巨觀決策、統計分析工作。綜合協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標準化工作。
法規科(行政審批科)
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規的宣傳普及、諮詢等工作。負責推進機關依法行政相關工作。負責行政執法工作的監督、指導和協調。承擔行政複議、行政賠償、行政訴訟的有關工作。組織行政處罰聽證工作。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及有關備案工作。負責本單位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等工作。
就業和人力資源開發科(失業保險科、積分落戶工作科)
組織擬訂本區就業工作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就業信息化建設、統計分析及大數據套用。負責就業失業監測和形勢分析,組織實施就業失業預測預警制度。負責貫徹落實失業保險政策和制度,以及失業保險基金管理辦法和失業人員有關待遇政策。負責協調、指導關停破產企業職工的分流安置工作。負責貫徹落實促進就業政策。負責就業資金的組織使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就業困難群體就業援助政策。負責貫徹落實外國人來京就業工作的政策。負責對本區促進就業政策落實情況和充分就業地區建設情況的考核評估和監督檢查。負責貫徹落實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政策。指導、協調用人單位做好畢業生就業工作。負責畢業生就業信息的收集、整理和發布工作。負責離校未就業本地生源畢業生的就業指導工作。貫徹落實引進非北京生源畢業生管理辦法。負責貫徹落實引導和鼓勵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就業創業的政策。負責統一管理本地普通中等專業學校的畢業生就業工作。負責貫徹落實北京市穩定居住就業勞動者人力資源開發政策,擬訂本區相關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本區行業人力資源使用需求的調查、統計、分析、評價.承擔知青安置遺留的有關工作。負責本區在京穩定居住就業勞動者積分落戶管理的具體落實、政策諮詢等工作。負責貫徹落實北京市人力資源市場的發展規劃和管理辦法,建立完善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負責人力資源市場服務機構的監督管理。負責規劃、指導本區人力資源市場信息化建設工作。
職業能力建設科
負責貫徹落實國家和北京市關於城鄉勞動者、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職業技能培訓和激勵等有關政策。負責擬訂全區職業技能培訓規劃。貫徹落實北京市職業技能鑑定政策和職業技能資格制度。負責對轄區內職業培訓機構的審批和管理工作。負責對職業技能鑑定機構的監督和管理工作。負責工人技術等級及職業技能鑑定的審核工作。負責本區城鎮失業人員和農村勞動力職業培訓資金的審核。負責指導全區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工作。貫徹落實勞動預備制度實施辦法。承擔機關、事業單位工人技術等級考核管理工作。
負責貫徹落實事業單位教育培訓政策, 制定事業單位人員教育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編制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發展規劃,擬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並組織實施。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工作人員崗位培訓工作。
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
負責本區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負責事業單位崗位設定、公開招聘、人員聘用、考核獎懲及申訴處理等政策的組織實施,負責事業單位人員的調動等工作。負責本區事業單位科級幹部的任免、備案工作。負責機關工勤人員的管理工作。負責本區職稱制度改革和職稱管理工作。負責本區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和專業技術職業資格制度的組織實施工作。負責職稱評審和考試的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貫徹落實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政策、規劃。負責本區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的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專業技術人員隊伍統計分析工作。承擔以區委、區政府名義及各系統表彰、獎勵和授予榮譽稱號的綜合管理工作。負責按法定程式辦理區政府授權管理的領導人員任免手續。
工資福利科
負責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福利等有關政策的組織實施。負責本區事業單位人員工資福利的綜合管理工作。負責區級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人員工資和離退休人員離退休費的審核統發工作,以及機關、事業單位退休、退職人員管理工作。承擔本區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工資統計分析、休假工作及區級機關福利費的管理使用工作。組織實施事業單位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工作,負責本區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的核定與管理工作。
勞動關係科(農民工工作科)
負責貫徹落實勞動關係、勞動契約和集體契約相關政策。負責貫徹落實工時、休息休假標準及相關政策。負責貫徹落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負責貫徹落實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的巨觀調控政策和辦法。負責貫落實企業最低工資標準和相關政策。負責貫徹落實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負責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協調處理涉及農民工的重大事件。指導協調農民工工作信息建設。會同有關部門貫徹落實推動家庭服務業發展的政策。
調解仲裁科
負責本區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貫徹落實有關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的規章和政策,依法處理勞動人事爭議案件。定期統計分析勞動、人事爭議案件情況,提供勞動、人事關係預警預報報告。負責調解員、仲裁員的培訓、管理和監督工作。
養老保險科
負責貫徹落實本區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及職業年金政策和規劃。負責貫徹落實本區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及企業年金政策和規劃。負責貫徹落實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費率、待遇項目、給付條件和標準及基本養老金調整政策。貫徹落實職工養老保險基金管理辦法和職工養老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制度。負責貫徹落實本區農轉非人員、轉移就業的農村勞動力參加基本養老保險政策。負責企業勞動者工齡的認定。負責審批企業勞動者退休、退職的養老保險待遇(含特殊工種)。負責貫徹落實本區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政策和規劃、標準。負責貫徹落實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費籌集、養老金支付的具體政策。會同有關部門貫徹落實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財務管理制度。負責本區城鄉無社會保障老年居民養老保障的組織實施,以及基金籌集、福利養老金支付等工作。
工傷保險科
負責本區工傷保險政策和規劃的組織實施。負責本區工傷保險社會統籌政策的組織實施。貫徹落實工傷保險行業基準費率和浮動檔次、工傷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及服務設施範圍。負責貫徹落實工傷預防、認定和醫療、康復、輔助器具配置相關政策及管理辦法。負責根據工傷保險待遇給付標準,落實工傷保險待遇。
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科
貫徹落實北京市基本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企業(職業)年金、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基金監管制度和養老保險基金運營政策,組織社會力量依法監督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的管理和運營。受理投訴舉報,組織查處相關案件。監督審計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及社會保險基金使用單位執行社會保險政策、國家財務會計制度情況。
財務科
負責編報部門預、決算和管理資金的使用。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財務、資產管理工作。擬訂專項資金管理制度。組織實施內部資金統計、審計和監督檢查。
人事科
承擔機關及所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和隊伍建設、統戰、黨群等工作。承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具體工作。

所獲榮譽

2020年11月,北京市門頭溝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入選“第六屆全國文明單位名單”。
2021年3月15日,被北京市委辦公廳、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授予“北京市扶貧協作先進集體”稱號。
2021年10月,擬表彰為“全國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先進集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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