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長安公證處(原國家公證處)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務部批准成立於一九九三年二月。先後被評為 “全國法律服務行業文明服務視窗”、“中央國家機關文明單位”,並被法務部授予首批部級“文明公證處”稱號。現受北京市司法局領導,北京市長安公證處現有二十三名執業公證員,公證員助理及其他輔助人員四十餘人,公證員均具有良好的專業背景, 90%以上具有法學學士、碩士、博士學位,其中博士學位二人,研究生以上學歷十二人;70%以上具有中、高級公證員專業職務;80%以上具有超過十年的公證工作經驗;公證員中有四人在中國公證協會各專業委員會任職,有八人在北京市公證協會各專業委員會任職,在行業內具極高專業水準;部分公證員曾就職於國家機關、高等院校、律師事務所及其他企、事業單位,有的公證員還曾在境外公證、律師機構工作、學習,更兼備了豐富的社會閱歷和廣泛的社會聯繫。良好的法學修養、豐富的公證實踐經驗,保證了辦證的規範、嚴謹;現代化的辦公環境和良好的設施保證了辦證的高效、快捷;多名專職翻譯人員,使辦理涉外公證業務亦極具優勢。
北京市長安公證處辦理北京市行政區域內社會經濟活動和公民民事活動中的各類公證法律事務,尤為擅長辦理金融、房地產、招投標、保全證據、涉外業務等公證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