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財政局關於2015年上半年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告》是2014年北京市財政局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文號:京財會〔2014〕2543號
- 發文單位:北京市財政局
- 發文日期:2014年12月11日
通知信息,通知內容,
通知信息
根據財政部《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73號)、《北京市會計從業資格管理實施辦法》(京財會〔2013〕1023號)要求,結合年度會計管理工作安排,現將2015年上半年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通知內容
應試對象範圍
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申請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
1.遵守會計和其他財經法律、法規;
2.具備良好的道德品質;
3.具備會計專業基礎知識和技能。
以下人員在限制期內不得申請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
因有《會計法》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所列違法情形,被依法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自被吊銷之日起5年內(含5年)不得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不得重新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因有提供虛假財務會計報告,做假賬,隱匿或者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貪污、挪用公款,職務侵占等與會計職務有關的違法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人員,不得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舞弊的,2年內不得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
報名時間要求
1.報名採用網上報名、審核確認、網上繳費的方式。報考人員登錄北京財政網站會計業務板塊(http://kuaiji.bjcz.gov.cn)進行網上報名。報考人員應如實填寫報名信息,網上提交後由區縣財政局對照片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後方可進行網上繳費,繳費成功即可認定報名成功。報名成功的人員可自行在報名系統列印報名回執。
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網上報名具體辦法詳見網上報名須知。
網上報名時間:2015年1月6日9:00開始至1月15日17:00結束。
審核確認時間:2015年1月6日9:00開始至1月16日17:00結束。
網上繳費時間:2015年1月6日9:00開始至1月17日17:00結束。
2.考試時間安排採取工作日與雙休日結合的方式進行。根據實際情況,在部分區縣安排工作日考試,報考人員可自行選擇報名區縣(詳見報名信息表)。若選擇可以安排工作日考試的區縣,報考人員還應當在“工作日考試”與“雙休日考試”之間進行選擇,一旦選定不能更改。
考試時間安排
2015年上半年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從2015年3月21日開始至全部報考人員考完為止。考試期間如遇國家法定節假日調休占用的雙休日不安排考試,考試時間順延。具體考試時間以准考證上列印的時間為準。
收費標準依據
收費標準執行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會計從業資格無紙化考試收費標準的函》(京發改〔2011〕396號),報名考試收費標準每科80元,三門考試科目總計240元。
考試科目題型
考試方式及成績查詢
2015年上半年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採取無紙化考試方式,每個考試科目一個小時,中間不休息,連續完成三門科目考試。各科目考試完成後當時顯示成績。網上查詢成績時間詳見准考證相關內容。考生的電子試卷保存1年。
准考證列印安排
報考人員應於2015年3月12日至3月20日登錄北京財政網站會計業務板塊(http://kuaiji.bjcz.gov.cn)自行列印准考證,具體辦法詳見網上報名須知。
證書頒發領取
報考人員應當一次性通過會計從業資格考試三門科目,全部考試成績合格者到各區縣指定地點領取《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領證時間安排詳見准考證上相關內容。
相關事項說明
1.為提高報名效率,報考人員網上報名時應嚴格按照報名須知中照片規格要求上傳本人標準證件照。
2.已在網上報名但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網上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報名。
3.報考人員網上繳費確認後,所有報名信息將不能修改,且不再辦理退考手續,請報考人員謹慎操作。
4.會計從業資格考試不設補報名,請報考人員務必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全部報名手續。
5.報考人員考試時間由計算機隨機分配,一旦確定不能更改。
特此通告。
附屬檔案:北京市2015年上半年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報名信息表
北京市財政局
201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