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財政局關於2015年度北京市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

《北京市財政局關於2015年度北京市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是北京市財政局2014年12月30日印發的一份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京市財政局關於2015年度北京市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
  • 文    號:京財會〔2014〕2861號
  • 發文單位:北京市財政局
  • 發文時間:2014年12月30日
通知內容,具體條件,

通知內容

北京市財政局關於2015年度北京市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
京財會〔2014〕2861號
各區縣財政局,市屬委辦局、總公司、高等院校人事(幹部)處,各人民團體人事(幹部)部門,各有關單位:
根據財政部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2015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會考〔2014〕27號)檔案精神,現將2015年度北京市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
初級資格考試定於2015年5月16日至20日,報名時間定於2015年1月17日至31日;中級和高級資格考試定於2015年9月12日至13日,報名時間定於2015年4月6日至19日。
二、考試形式
初級資格實行無紙化考試,中級和高級資格實行紙筆考試。
三、報名條件
(見附屬檔案1)
四、考試科目
初級資格考試科目為《初級會計實務》、《經濟法基礎》兩個科目。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兩個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初級資格證書。
中級資格考試科目為《財務管理》、《經濟法》、《中級會計實務》三個科目。參加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三個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中級資格證書。
高級資格考試科目為《高級會計實務》。參加高級資格考試並達到國家合格標準的人員,方可獲得考試成績合格證。
五、考試大綱
使用全國會計考辦印發的2015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大綱。
六、考試費用
北京市會計專業技術初級和中級資格考試報名費用為每科目56元,高級資格考試報名費用為70元。
七、考試時間
1.初級資格:《初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時長為2小時,《經濟法基礎》科目考試時長為1.5小時;兩個科目連續考試,總計3.5小時。
2.中級資格:《財務管理》、《經濟法》科目考試時長均為2.5小時,《中級會計實務》考試時長為3小時。
3.高級資格:《高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時長為3.5小時。
具體時間如下:
考試日期
初級資格(無紙化考試)
中級資格(紙筆考試)
高級資格(紙筆考試)
5月16日至20日(共5天、10批次)
9:00-12:30
初級會計實務
經濟法基礎
14:30-18:00
初級會計實務
經濟法基礎
9月12日
(星期六)
9:00-11:30
財務管理
14:00-16:30
經濟法
9月13日
(星期日)
9:00-12:00
中級會計實務
9:00-12:30
高級會計實務
八、時間安排
八、報名、資格審核、繳費、准考證列印時間安排
2015年度北京市會計專業技術初級、中級、高級資格考試採取網上報名、網上付費、網上列印准考證、現場審核的方式。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網上報名提示,按照報名系統的要求進行網上報名和付費。
具體時間安排如下:
初級資格
中級資格
高級資格
網上報名時間
2015年1月17日8:00
至31日24:00
2015年4月6日8:00
至19日24:00
2015年4月6日8:00
至19日24:00
首次報考人員現場資格審核、拍照、指紋及身份證錄入時間
2015年2月5日至7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00—17:00
2015年4月23日至25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00—17:00
2015年4月23日至25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00—17:00
網上付費時間
2015年1月17日8:00
至2月14日24:00
2015年4月6日8:00
至30日24:00
2015年4月6日8:00
至30日24:00
網上列印
准考證時間
2015年4月27日至5月13日
每天8:00—20:00
2015年9月1日至12日
每天8:00—20:00
2015年9月1日至12日
每天8:00—20:00
具體說明:
1.網上付費時間截止後不能再付費。
2.網上付費成功後,報名成功。
3.列印准考證時間截止後不能再列印准考證。
4.首次報考人員現場資格審核、拍照、指紋及身份證錄入地點見附屬檔案2。
九、報名網址
九、2015年會計專業技術初級、中級、高級資格考試網上報名、付費及列印准考證網址:(略,請百度“北京財政局網站”)
十、考生注意事項
1.北京市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按照“首次報考人員”和“非首次報考人員”兩類人員管理。
首次報考人員:2015年報考初級、中級、高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及2014年報考初級、中級、高級資格考試的考生資格審核通過但是拍照、指紋及身份證錄入沒有成功的人員。
非首次報考人員:2014年在北京地區成功報名初級、中級、高級資格並通過現場資格審核、拍照、指紋及身份證錄入的人員。
2.首次報考人員需到現場進行資格審核、拍照、指紋及身份證錄入。資格審核時應攜帶報名信息表(需加蓋單位人事公章)、學歷證書原件、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原件和身份證明原件(身份證、軍官證、護照)到現場進行審核,審核合格後進行網上付費。
3.非首次報考人員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按照網上報名流程直接辦理網上報名和網上付費手續,不需進行現場資格審核、拍照、指紋及身份證錄入。
4.1990年 9月1日之後出生的人員報考中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請於2015年4月24日—25日9:00—17:00攜帶身份證、學歷證書、從業資格證書到北京市商業學校(東城區天壇路57號,紅橋路口西行200米,漢庭酒店後院)辦理資格審核及報名。聯繫電話:(見參考資料原文)。
5.持外省市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考生,需辦理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轉入北京的手續後,方可報名。
6.諮詢電話:
語音諮詢電話:(見參考資料原文)
網上付費諮詢電話:(見參考資料原文)
附屬檔案:
附屬檔案:1.會計專業技術初、中、高級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2.北京市會計專業技術初、中、高級資格考試現場審核地點(略)
北京市財政局
2014年12月30日

具體條件

2015年會計專業技術初、中、高級資格考試報名具體條件
一、會計專業技術初、中、高級資格基本條件:
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質;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具備會計從業資格,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北京市財政局、中共中央直屬機關事務管理局、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駐京部隊、原鐵道部頒發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
二、初級資格
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應具備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及以上學歷。
三、中級資格
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上述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5年;
(二)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4年;
(三)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2年;
(四)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1年;
(五)取得博士學位。
四、高級資格
(一)獲得博士學位後,取得會計師、審計師、經濟師、統計師或會計專業講師資格後,從事會計工作滿2年;
(二)獲得碩士學位或本科畢業後,取得會計師、審計師、經濟師、統計師或會計專業講師資格滿5年,從事會計工作滿3年;
(三)獲得本科畢業學歷或碩士學位後,取得會計師資格滿3年,從事會計工作滿5年;或獲得專科畢業學歷後,取得會計師資格並從事會計工作均滿5年;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公開出版會計專業著作,且獨立撰寫5萬字以上;
2、參加編寫省(部)級及以上會計行業法規的主要起草人。
(四)長期在專業技術崗位上工作,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具有本科畢業及以上學歷,取得非會計師資格滿10年,並從事會計工作滿5年;
2、具有大學普通班學歷或取得專科畢業學歷滿10年,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滿20年,取得會計師資格滿8年或取得其它中級資格滿10年,並從事會計工作滿5年。
上述有關學歷(學位),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學位)。有關會計工作年限(會計工作年限是從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的時間開始計算),是指報考人員取得規定學歷前後從事會計工作時間的總和(即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後參加非全日制學習者連續計算,參加全日制學習者扣除學習時間),其截止日期為2015年年底。
對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初、中級資格,並具備上述基本條件的人員,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報考人員應根據相應級別報名條件規定,在審核驗證時提交報名信息表、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學歷或學位證書、相關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居民身份證明等證明材料。香港、澳門居民應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台灣居民應提交《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201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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