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豐臺區民政局

北京市豐臺區民政局

北京市豐臺區民政局是北京市豐臺區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門,辦公地址位於北京西站南路168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京市豐臺區民政局
  • 辦公地址:北京西站南路168號  
  • 現任領導:楊雲(局長)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機構職責-北京市豐臺區人民政府網站
區委社會工委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社會建設工作的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和市委區委有關工作要求,研究提出工作意見並組織實施。
(二)研究提出本區社會建設和管理的規劃和重大方案,為區委社會建設巨觀決策服務。
(三)巨觀指導、統籌協調和督促檢查本區社會建設重點任務的落實。
(四)落實社會管理體制改革和社會領域社會動員體制機制建設的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五)負責研究推進本區街道管理體制改革工作。
(六)協調指導各街道、各有關單位開展社區黨建工作;協調指導有關社會組織開展黨建工作。
(七)協調指導本區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工作,擬訂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的規劃和措施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以培養、評價、使用、激勵為主要內容的制度和機制。
(八)負責對各有關單位社會建設工作進行指導和督促檢查。
(九)完成區委交辦的其他任務。
區民政局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落實國家、北京市關於民政事業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擬訂民政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
(二)承擔依法對本區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基金會進行登記和監督管理責任。查處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違法行為,取締非法組織。
(三)負責擬訂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指導檢查社會福利事業單位的服務管理。負責落實慈善事業發展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福利彩票的發行銷售及彩票公益金的使用管理。負責維護老年人、孤兒、殘疾人等特殊困難群體的合法權益。負責落實兒童收養登記、兒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的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征地超轉和地方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
(四)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落實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政策、法規草案、標準和規劃。
(五)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聯繫街道辦事處工作,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六)統籌推進本區城鄉社區建設,落實城鄉社區建設的規劃和政策措施,擬訂本區城鄉基層民眾自治組織建設具體辦法並組織實施。
(七)負責社區服務工作的具體落實。指導社區服務信息網路建設。
(八)落實城鄉社會救助規劃、政策和標準。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臨時救助、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負責特困人員供養工作。組織和指導扶貧濟困等社會互助活動。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民政對象廉租住房制度的落實。
(九)落實對見義勇為人員的獎勵和保護政策,負責組織實施見義勇為人員的獎勵和保護工作。
(十)落實婚姻管理、殯葬管理和兒童收養的政策,負責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指導婚姻、殯葬、收養、救助服務機構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行政區域的設立、撤銷、調整、更名和街道(地區)辦事處、鄉鎮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工作。負責研究和修訂行政區劃總體規劃。負責街道(地區)、鄉鎮邊界爭議調處工作。
(十二)協助做好外地來京上訪人員和非正常上訪人員的接濟服務管理工作。
(十三)負責民政事業經費、行政經費和預算外資金的管理工作,指導、監督民政事業費的使用和管理。
(十四)負責本區社會建設和管理工作的總體研究,研究擬訂本區社會建設方面的總體規劃、改革方案和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
(十五)統籌推進社區建設,綜合協調社區建設中的重點難點問題,指導監督社區建設各項方針政策的貫徹落實。
(十六)負責社會組織建設、管理和服務工作的巨觀指導,保證相關政策措施的落實。
(十七)負責社區專職工作者管理的巨觀指導,核定社區專職工作者工資待遇,統籌協調落實社區居委會辦公用房、活動用房和有關社區服務用房。
(十八)負責本區社會工作人才登記管理和繼續教育工作。負責本區志願服務行政管理工作。
(十九)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領導分工

豐臺區委社會工委書記、民政局局長
豐臺區委社會工委副書記、民政局副局長
豐臺區委社會工委副書記
豐臺區委社會工委委員、民政局副局長
豐臺區委社會工委委員
豐臺區民政局副局長
湖北省十堰市張灣區人民政府副區長、豐臺區民政局副局長(掛職)
共青團瀋陽市大東區委書記、豐臺區民政局副局長(掛職)

內設機構

行政辦公室(安全生產科)
負責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信訪、議案、建議、提案、安全保密、信息化建設、外事交流、效能建設、政務公開、宣傳、調研、固定資產管理、安全保衛和後勤保障等工作。承擔重要事項的組織和督查。負責執法和普法教育。負責民政局年鑑,大事記及民政志的編寫。負責區社會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承擔安全生產年度或階段性重點工作方案制定、協調督促、統計匯總、信息報送等日常運轉工作。
財務科
負責民政事業經費、行政事業經費和預算外資金的管理工作。負責社會福利彩票資金和征地超轉經費管理工作。負責本系統政府採購、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負責指導街道(地區)、鄉鎮民政事業經費使用和管理。負責民政事業統計工作。
社會建設和基層政權科(區劃管理科)
負責研究擬訂本區社會建設方面的總體規劃、改革方案和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統籌推進社區建設,綜合協調社區建設中的重點難點問題。負責社區建設經費的預算和監督使用,統籌協調落實社區居委會辦公服務用房。負責指導城鄉基層民眾自治組織落實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負責組織開展先進社區居委會、村委會評選。指導城市社區規模調整、新建社區設立社區居委會。負責擬訂本區行政區劃總體規劃、調整規劃及方案。負責行政區劃工作和政區名稱管理工作,對轄區內街道(地區)辦事處、鄉鎮政府的設立、撤銷、調整、更名和駐地遷移的審核、報送工作。負責街道鄉鎮邊界爭議調處工作。負責行政區域邊界勘定及界樁的管理工作。
社會救助科(環境保護科)
負責制定年度城鄉救濟工作計畫,指導、協調街道(地區)、鄉鎮和有關部門貫徹落實城鄉救濟相關制度,不斷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負責本區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特困供養人員的審批和低收入對象的認定工作。負責本區臨時救助、高等教育新生入學救助、採暖救助、電價補貼等審批工作;負責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社救對象的農村危房改造、醫療救助的身份認定工作。做好社會救助對象走訪慰問工作。落實區相關環境保護政策措施。牽頭本單位相關內設機構,在本領域內,依法履行環境保護工作職責。督促、協調做好環境保護相關工作。負責全區征地超轉人員的接收安置和服務管理工作。
社會事務科(殯葬管理科)
負責婚姻登記法律法規的宣傳。依法辦理相關當事人的結婚登記、離婚登記或補發婚姻登記證。依法為相關當事人出具婚姻登記記錄證明或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依法撤銷受脅迫的婚姻登記。負責管理婚姻登記檔案。負責殯葬管理工作,宣傳貫徹殯葬法律、法規,開展對殯葬環境的專項治理。負責公墓、骨灰堂(林)的管理。推進殯葬改革,對殯葬設施建立進行審核、批准。負責殯葬銷售網點、醫院太平間管理、執法工作。負責城鄉無喪葬補助居民喪葬補貼受理、審批、發放工作。負責見義勇為行為的確認和見義勇為人員的獎勵、權益保護。弘揚見義勇為精神。
社會組織工作科
負責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的成立、變更、註銷登記的審批、指導和監督管理工作。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實施年度檢查。負責組織實施城鄉社區社會組織備案工作。查處轄區內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的違法違規行為和未經登記擅自以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名義開展活動的非法組織。負責社會組織建設、管理和服務工作的巨觀指導。負責對“樞紐型”社會組織的業務指導和組織協調。推動本區社會工作行業組織和民辦社會工作服務機構的建設發展。
養老工作科
負責我區養老服務資源的整合,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組織實施本區養老服務安全質量和標準化工作。實施養老機構備案工作。負責養老服務設施建設。落實養老機構相關補貼政策,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組織養老服務人才培訓和服務管理工作。落實養老機構綜合責任保險。負責建設養老信息綜合服務平台。
兒童福利和保護科
落實兒童收養登記、兒童福利、困境兒童、留守兒童以及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的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推進兒童收養登記、兒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護信息化建設工作。落實兒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的各項政策,指導兒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護工作。負責收養登記法律法規的宣傳。依法辦理相關當事人的收養登記。依法辦理收養登記當事人的解除收養登記。保管收養登記檔案。對各街鄉(鎮)孤兒成年後安置工作進行指導,協調相關部門做好孤兒成年後安置工作。負責散居孤兒審核、認證、年檢工作,發放散居孤兒生活費並加強監管。
慈善工作科(福利彩票管理科)
落實慈善事業發展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擬定公開募捐管理、信息公開、慈善信託備案管理等管理制度,對慈善組織的慈善活動進行監督。負責慈善信託備案管理。負責對本區慈善工作的宣傳、教育、培訓及交流合作。指導慈善行業組織建設。協調製定促進慈善事業發展的優惠政策和措施。組織、指導社會捐贈工作。落實殘疾人社會福利政策,指導相關權益保護工作。落實福利彩票銷售、開獎等監督管理辦法及彩票銷售計畫方案,指導福利彩票銷售工作。
人事科(工委辦公室)
負責落實黨組會議的各項決定;負責政治理論教育、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負責機關黨組織建設;負責群團和統戰工作;負責人事管理和人才隊伍建設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管理。
社區黨建工作科
負責街道社區黨建工作,及時分析街道社區的發展動態和趨勢,提出加強社區黨建工作的意見和建議。負責研究擬訂加強街道社區黨建工作的總體規劃和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社區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並組織實施。負責社區黨組織換屆選舉工作指導和組織。負責組織社區黨組織書記年度培訓,指導街道開展社區黨務工作者教育培訓。
社會工作隊伍建設科
負責社會工作者隊伍和社區志願者隊伍建設的統籌協調和指導監督,研究擬訂有關總體規劃和重大方案。組織各有關部門制定社會工作人才培養、評價、使用、激勵等方面的相關配套政策。負責社區專職工作者管理的巨觀指導,核定社區專職工作者工資待遇。會同相關部門制定社會工作從業人員職業規範。綜合協調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評價工作,宣傳、動員和組織社會工作從業人員參加職業水平考試。指導社會工作人才隊伍的日常管理工作。負責本區社會工作人才登記管理和繼續教育工作。擬訂本區社會領域社會動員體制機制相關規劃和組織協調有關工作。提出加強社會領域社會動員體制機制建設的意見、建議。
社會福利事業管理辦公室
貫徹國家、北京市關於社會福利事業發展的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殘疾人兩項補貼工作、地退人員的管理工作、殘疾人機構的管理工作以及企業、協會相關工作。
婚姻登記事務中心
協助社會事務科(殯葬管理科)辦理相關當事人的結婚登記、離婚登記、補發婚姻登記證,出具婚姻登記記錄證明或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等;負責管理婚姻登記檔案。
救助管理站
負責市區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相關制度的貫徹實施;負責流浪乞討人員的求助、諮詢、登記和管理;負責對受助人員的戶籍、工作單位、求助原因進行核查和確認;負責對受助人員的入站體檢、突發疾病的救治,危重病人的搶救轉診和傳染病的防控工作;負責受助人員規章制度的制定和實施,並依據有關規定對受助人員提供食品、衛生等基本生存條件;負責協助受助人員返回戶籍常住地,辦理相關手續,協助解決因年老、年幼獲殘疾無法認知自己行為的救助對象的安置問題;負責救助管理站的規劃建設,編制年度經費預算,受理、接受社會各界定向捐助。
豐臺區兒童福利院
負責孤殘棄嬰收養制度和相關社會福利制度政策措施的貫徹落實與宣傳;負責轄區內的孤殘棄嬰的依法收養、照料、醫療、教育、康復、送養工作;負責入院孤殘棄嬰取得合法戶籍身份和成年後的就業安置;負責開展孤殘棄嬰的送養、家庭寄養工作,為孤殘棄嬰回歸社會創造條件;負責辦理境內外公民收養棄嬰的相關手續;負責對“豐臺區兒童福利院”工作人員進行相關教育和業務培訓;市區有關部門交辦的相關工作。
豐臺區接受救災捐贈事務管理中心
負責在全區範圍內社會救助體系的建設和管理;負責動員社會力量,組織扶貧濟困募捐月活動;負責組織、實施、管理及監督各街、鄉鎮接受捐贈活動;對轄區困難民眾進行臨時救助;對捐贈物資進行整理、倉儲、運輸、分配。
困難民眾救助服務指導中心(居民經濟狀況核對中心)
負責本區困難民眾救助政策的諮詢服務工作;負責本區社會救助工作的情況收集、數據統計和匯總上報工作;組織、指導全區各街道(地區)社保所和鄉(鎮)開展城鄉低保、低收入、城鄉特困人員供養、供暖救助和臨時救助等事務性工作;對全區社會救助工作人員開展相關業務培訓;審查、核對街道(地區)、鄉(鎮)上報的各類救助申報材料;負責困難民眾救助相關信訪工作;開展與社會救助工作相關的調查研究,提出意見建議。使用和維護居民經濟狀況信息核對平台,出具核對報告;承擔本區居民經濟狀況信息資料庫的採集、維護工作;通過入戶調查等方式進一步核實家庭經濟狀況;開展本區居民經濟狀況、信用狀況的研究、評估工作;開展相關的業務指導、宣傳和培訓。
豐臺區社區服務中心
負責轄區內社區服務工作的組織、協調和指導;按照市社區服務中心的要求,做好轄區內社區信息網路及呼叫系統的管理和運營工作;組織、開展信息諮詢、業務培訓和家政服務等公益和便利服務業務。
豐臺區社會福利彩票發行中心
秉承福利彩票“扶老、助殘、救孤、濟困”的發行宗旨,圍繞“安全運行、健康發展”的方針,負責本轄區內福利彩票發行和銷售管理工作;負責本轄區內投注站管理工作;負責本轄區內投注站的調整、布設申報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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