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豐臺區房屋管理局

北京市豐臺區房屋管理局

北京市豐臺區房屋管理局是北京市豐臺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辦公地址位於北京市豐臺區大井東里甲2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京市豐臺區房屋管理局
  • 辦公地址: 北京市豐臺區大井東里甲2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直屬單位,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房屋行政管理、住房保障、住房制度改革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
(二)負責本區房屋管理工作。負責本區出租房屋管理相關工作,組織開展違法出租房屋治理工作;負責本區城鎮房屋使用安全、修繕的監督管理;協調、組織本區城鎮房屋防汛工作;協調私房等房屋歷史遺留問題的處理工作;組織開展老舊小區綜合整治工作。
(三)負責本區房地產市場監督管理、規範市場秩序、促進房地產發展工作。負責房地產轉讓、房屋租賃和房地產經紀機構服務、房地產估價行業的監督管理;負責房地產市場分析、形勢預測等相關工作。
(四)負責本區物業服務的監督管理。貫徹實施物業管理法律法規政策,指導和規範物業服務市場。
(五)負責保障本區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工作。落實住房保障管理制度;研究擬訂本區住房保障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指導本區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
(六)負責推進本區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負責公有住房出售、住房分配貨幣化的管理工作;負責指導住房資金歸集和使用。
(七)負責查處本區房屋管理中的違法違規行為;負責本區房屋執法檢查監督。
(八)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政務工作;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和重要事項的督辦工作;負責檔案、保密、宣傳、建議議案提案辦理、電子政務和對外聯絡工作;負責行政投訴處理工作;負責機關後勤管理工作。
(二)財務審計科
負責組織編制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年度預算決算,並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固定資產管理工作;負責財務內部審計監督工作;負責統計工作。
(三)法制科
負責宣傳貫徹房屋行政管理、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等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執法人員教育培訓、資格管理工作;負責行政執法案卷的審核工作,監督執法人員依法履行職責;負責組織行政處罰聽證工作;負責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等案件接收、轉辦和督辦工作;負責行政處罰、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案件的統計報表及案卷歸檔工作;負責行政執法責任制考核評比工作;負責信訪接待、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
(四)物業管理科(安全生產科)
負責物業管理政策、法規的貫徹落實;負責本區物業服務的監督管理;督促物業服務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負責物業服務企業信用監管,對物業服務重大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調查處理;承擔安全生產年度或階段性重點工作方案制定、協調監督、統計匯總、信息報送等日常運轉工作。
(五)住房保障科(直管公房管理科)
負責保障性住房和住房制度改革方面的管理工作;負責本區房改方案的審批和中央、市屬單位的房改方案備案,組織實施本區房改售房工作;負責售後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使用審核工作;對除住房公積金以外的住房資金的歸集和使用進行指導管理;負責本區住房分配貨幣化工作;落實市、區直管公房管理工作;負責落實私房、宗教產等政策工作。
(六)房屋交易市場管理科
負責本區商品房交易市場管理;負責本區商品房預售許可的初審和現房銷售等相關工作;負責本區違法違規銷售行為的查處;負責新建商品房交易糾紛的調解;負責商品房銷售情況的統計、匯總和房地產市場分析工作;負責房產測繪監管工作,對房產實測繪成果進行審核、檔案管理工作。
(七)房屋租賃市場管理科
負責本區房地產租賃市場、房地產經紀機構、房地產估價機構行業管理工作;負責非居住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房屋租賃統計分析和房屋租賃糾紛的調解工作;負責出租房屋建築結構安全的監督管理;負責本區出租房屋管理工作,組織開展違法出租房屋治理工作。
(八)房屋安全和設備管理科(城鎮房屋防汛辦公室)
負責城鎮房屋的使用安全、修繕的監督管理;負責本區房屋抗震減災的管理;負責房屋白蟻防治工作;負責城鎮房屋防汛組織協調工作;負責商品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使用的審核、備案、劃轉;負責本區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工作。
(九)行政審批科
統籌行政審批、政務服務工作;負責行政審批、政務服務政策制度的研究及監督落實工作;負責行政審批、政務服務事項的統籌管理工作;負責對行政審批、政務服務人員的組織培訓;負責對納入政務服務大廳集中受理、辦理的政務服務事項的組織協調、監督管理,以及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工作中的矛盾糾紛調處工作。
(十)組織人事科
負責黨的組織建設、黨員發展工作,開展黨員教育培訓活動;負責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負責人事、群團、老幹部和統戰工作。

直屬單位

(一)豐臺區物業服務指導中心
為本區物業服務市場的培育、發展與規範提供指導服務;指導物業服務企業貫徹落實有關的法規、政策,開展物業服務活動;受理物業服務投訴和物業糾紛;協助做好業主大會成立、業主委員會選舉等有關工作的政策和業務指導;做好物業服務企業評選物業管理示範項目的業務指導;協助做好從事物業服務活動的企業資質、物業服務企業信用信息監管、物業服務契約備案等工作。
(二)豐臺區住房保障事務中心
承擔本區保障性住房相關的技術性、事務性、輔助性工作;負責保障性住房租、售資格審核和檔案管理工作;負責指導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保障性住房申請資格受理、審查、公示和檔案管理工作;負責保障性住房的後期管理工作;負責轄區內城鎮房屋的日常管理工作,並將發現的房屋違法違規行為及時上報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轄區內城鎮房屋安全和防汛工作。
下設四個管理科,分別是長辛店管理科、豐臺管理科、南苑管理科、方莊管理科。主要職責是:負責轄區內城鎮房屋的日常管理工作,並將發現的房屋違法違規行為及時上報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轄區內城鎮房屋安全和防汛工作;配合使用監督管理科參與轄區內保障性住房的後期管理工作。長辛店管理科所轄地域:長辛店街道、宛平城地區和雲崗街道;豐臺管理科所轄地域:豐臺街道、新村街道、盧溝橋街道和太平橋街道;南苑管理科所轄地域:南苑街道、和義街道、大紅門街道和東高地街道;方莊管理科所轄地域:右安門街道、西羅園街道、馬家堡街道、方莊地區和東鐵營街道。
(三)豐臺區房產交易管理中心
負責自行成交的存量房購房資格審核,存量房房源核驗受理及註銷;負責自行成交的存量房網簽、註銷和存量房交易資金監管工作;負責房屋預售、現售網簽信息的更正;負責預查封工作;負責自行成交的存量房交易檔案的信息查詢。

現任領導

局長:張小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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