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區文化委員會

西城區文化委員會(簡稱區文化委)是西城區人民政府主管文化工作和文物保護管理工作的業務主管部門。接受市文化局、市廣播電視局、市新聞出版局、市文物局的業務指導。負責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文化藝術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及地方性法規規章;研究擬訂本區文化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京市西城區文化委員會
  • 地點:北京市西城區
  • 屬性:非盈利
  • 性質:組織機構
基本信息,機構職能,內設機構,

基本信息

部門全稱:北京市西城區文化委員會
簡 稱:區文化委
性 質:區政府工作部門
主 任:李征帆
地 址:西城區西直門內南小街後廣平胡同26號
郵 編:100035

機構職能

西城區文化委員會(簡稱區文化委)是西城區人民政府主管文化工作和文物保護管理工作的業務主管部門。接受市文化局、市廣播電視局、市新聞出版局、市文物局的業務指導。
負責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文化藝術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及地方性法規規章;研究擬訂本區文化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指導、協調本區民眾文化活動的開展,履行區民眾文化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職能。制定本區文化市場發展規劃,依法審批管理轄區內圖書、報刊、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零售;電影、錄像放映;歌舞廳、電子遊藝等文化娛樂場所以及中國字畫經營、營業性演出活動;
依法對轄區內印刷業監督管理。
編制文物、博物館、歷史文化保護區發展規劃;依法負責申報區級文物保護單位工作;審批、審核市、區級文物保護單位的影視拍攝、使用性質與使用權變更、文物建築修繕、建設工程項目和文物監管物品經營者及市場資格;
負責博物館的監督管理;研究提出歷史文化保護區保護方案並監督實施。
管理本系統文化事業單位,監督管理本區文化藝術社團工作。
負責區掃黃打非辦公室日常工作。
設辦公室、文化科、文化市場管理科、文物科、財務審計科、機關黨委辦公室6個職能科室。

內設機構

西城區文化委員會設6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政務(黨務)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重要文稿的起草;承擔信息、政府信息公開、建議、議案、提案、保密、接待聯絡、電子政務、安全保衛、後勤保障、資產管理等工作;承擔本機關重要事項的組織、督查及本系統事業單位相關管理工作。
(二)文化科。
研究制定本區文化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本區重點文化設施建設和基層文化設施建設;管理本區公共文化事業,指導本區文化隊伍建設;組織、協調、指導區民眾文化工作;指導本區文化館、街道文化站和社區文化建設;管理圖書館事業,負責本區各類圖書館管理指導工作;制定本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組織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優秀民族民間文化的傳承普及;指導、督促和管理社區公益性數字電影放映廳和流動數字電影放映車的相關業務;負責本區文化社團管理服務工作。
(三)文化市場管理科。
制定本區文化市場發展規劃。依法對本區出版物零售企業,音像製品零售、出租單位,專門從事名片印刷的企業,有線電視站、共用天線設計、安裝單位,營業性電影放映單位,文藝表演團體,歌舞廳、電子遊藝、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的設立以及營業性演出(國內演出)、單位設立有線廣播電視站、建立城市社區有線電視系統予以許可;依法對出版物出租單位或者其他單位或個人從事出版物出租業務、設立出版物直營連鎖門店、音像製品連鎖經營單位開辦直營連鎖門店或者設立連鎖經營櫃檯、設立從事美術品經營活動的經營單位、設立演出場所經營單位、個體演員、個體演出經紀人予以備案;依法對本區印刷企業、文化娛樂場所的安全生產予以教育培訓管理。
(四)文物科。
承擔本區文物保護管理;制定文物保護單位和未核定為文物保護單位的不可移動文物具體保護措施並公告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參與歷史文化保護區的保護,對歷史文化保護區有關事項的審批;申報本區文物保護單位;會同有關部門參與劃定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和建設控制地帶;負責文物保護有關事項的審核審批;領導對本區文物資源的普查;承擔本區博物館的管理;負責本區文物保護的宣傳;承擔協調本區文物和博物館領域內專業人員的培訓。
(五)財務審計科。
負責編制年度綜合計畫並監督執行;負責年度經費收支預決算及使用、監督、管理;負責國有資產、會計事務管理工作;負責本系統財務管理、統計及審計工作。
(六)機關黨委辦公室(人事科)。
負責機關黨務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領導班子建設、基層黨組織建設和職工政治思想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統戰(僑務、民族宗教)、組織、宣傳、信訪、國防動員及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指導、協調工會、共青團、婦聯工作。
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隊伍建設、教育培訓等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離退休管理服務(計畫生育、外事)等工作;指導、協調本系統人才隊伍建設的工作。
監察科。負責紀檢監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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