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積分落戶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

2015年12月10日,《北京市積分落戶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和《北京市居住證管理辦法(草案送審稿)》正式公布,向社會公開徵集意見。

檔案背景,申請條件,指標構成,

檔案背景

2014年7月,國務院發布《關於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要求嚴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規模,提出要改進城區人口500萬以上的城市現行落戶政策,建立完善積分落戶制度。目前,上海、天津、廣州、深圳等城市已實施差別化落戶政策,另有超過10個省區市相繼出台了與國務院相銜接改革意見,提出需要出台積分落戶政策。
按照京津冀協同發展規劃綱要,到2020年,北京常住人口要控制在2300萬人以內,城六區人口在2014年基礎上下降15%。2014年底,北京常住人口已達到2151.6萬人,面臨人口規模和布局調整的雙重壓力。

申請條件

此次公布的《北京市居住證管理辦法(草案送審稿)》明確申領條件為:來京人員辦理暫住登記已滿半年,並符合在京有穩定就業、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
根據《北京市積分落戶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申請人參加北京積分落戶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持有北京市居住證;年齡不超過45周歲;在京連續繳納社會保險7年及以上;符合本市計畫生育政策;無違法犯罪記錄。

指標構成

積分落戶指標體系由基礎指標和導向指標構成。基礎指標包括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教育背景。導向指標包括職住區域、疏解行業就業、創新創業、專業技術職務、納稅、信用記錄、守法記錄,總積分為各項指標的累計得分。指標的具體認定標準在積分落戶管理辦法實施細則中明確,實施細則由北京市有關部門另行制定。
北京市政府將根據年度人口調控情況,每年向社會公布落戶分數線。積分落戶每年申請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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