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簡介,章節目錄,第一章北京市法律援助體系的研究背景,第二章政府主導:政府專門法律援助機構模式,第三章律師前導:政府購買律師法律服務模式,第四章公益倡導:,第五章高校教導:,第六章完善北京市法律援助體系的若干建議,精彩片斷,
作者簡介
袁鋼,男,中國政法大學副教授、法學博士、碩士生導師,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副院長,入選北京高等學校青年英才計畫,曾任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實踐教學教研室主任,負責國家司法考試輔導用書法律職業道德部分修訂,系最高人民法院首批法律研修學者並榮獲最高人民法院優秀研修成果獎。主要研究方向:司法制度與法律職業倫理、法學教育、人權法,現以課題負責人主持、完成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1項,北京市哲學社會科學規劃項目1項。獨著《歐盟監察專員制度研究》《權利回歸:國家人權機構研究》、獨譯《推進正義的法律診所教育》。
章節目錄
第一章北京市法律援助體系的研究背景
一、我國法律援助現狀分析
(一)法律援助制度的產生與發展
(二)我國法律援助的主要特徵
(三)建立我國法律援助的現實意義
(四)我國法律援助的研究現狀
二、北京市法律援助現狀
(一)北京市法律援助的立法狀況
(二)北京市法律援助的實施現狀
第二章政府主導:政府專門法律援助機構模式
一、政府法律援助的基本情況
(一)建立完善規章制度
(二)保障法律援助基本經費
(三)採取降限擴面有效措施
二、政府法律援助的實證分析(2001—2015年)
(一)法律諮詢數量的實證分析
(二)法律援助案件數量的實證分析
(三)法律援助案件內容的實證分析
第三章律師前導:政府購買律師法律服務模式
一、律師參與法律援助的基本情況
(一)律師參與法律援助的基本程式
(二)北京市律師參與法律援助的基本情況
(三)北京市律師參與法律援助補貼標準
二、北京市律師參與法律援助的實證調研
(一)調研基本情況
(二)律師問卷數據分析
(三)律所問卷數據分析
(四)構建北京市律師法律援助的制度體系
第四章公益倡導:
北京市民間公益法律援助機構模式
一、致誠公益團隊
(一)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
(二)北京致誠農民工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
二、義联公益團隊
(一)法律援助案件類型
(二)法律援助案件用人單位類型
(三)法律援助案件勞動者從業分布
第五章高校教導:
北京市高校法律援助志願者模式
一、法律診所法律援助模式的實證研究
(一)法律診所案件類型分析
(二)法律診所案件來源地分析
(三)法律診所案件接待方式分析
(四)法律診所案件處理方式分析
二、學生社團法律援助模式的實證研究
(一)實證調研過程
(二)實證調研結果
三、學生網路法律援助的實證研究
(一)實證調研過程
(二)實證調研結果
第六章完善北京市法律援助體系的若干建議
一、政府主導——完善公職律師制度
(一)公職律師的產生
(二)公職律師的特徵
(三)公職律師的執業準入
(四)公職律師的執業機構
二、政府主導——發揮社會律師的主力作用
(一)改善案件分配模式,合理配置律師資源
(二)確立財政支持主體地位,開拓多元籌資渠道
(三)完善法律援助質量監督機制
(四)完善法律援助獎勵機制
(五)完善法律援助補貼制度
三、社會參與——鼓勵多元協同參與
(一)法學教育與法律援助制度
(二)完善高校法律援助制度
四、社會參與——解決高校學生訴訟代理身份問題
(一)解決訴訟代理資格困境的若干嘗試
(二)解決訴訟代理資格困境的外國經驗
(三)解決訴訟代理資格難題的有關建議 五、建立有效的北京市法律援助體系
(一)建立有效的政府主導的北京市法律援助體系
(二)建立有效的多元參與的北京市法律援助體系
精彩片斷
自序
從法學博士到法學教師,從法律實務到學術研究,從個人志趣到指導學生,我都與法律援助結下了不解之緣。自2001年開始我在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攻讀法學理論專業,跟隨導師確定人權研究方向,分別於2004年完成碩士論文《國家人權機構研究》、2007年完成博士論文《權利回歸:國家人權機構研究》。由於貧弱者權利的保護必然屬於人權法研究範疇,因而我開始涉獵法律援助制度的相關研究。在攻讀博士學位期間,我參加了中國人民大學2006年歐洲研究方向碩士項目,隨後出版了《歐盟監察專員制度研究》,該書也涉及了人權保護和法律援助。 2007年7月,我在中國人民大學取得法學博士學位,正式入職中國政法大學,主要從事法學實踐教學,教授法律診所、律師實務、庭辯技巧等課程,研究方向主要轉向司法制度與法律職業倫理,側重於對律師制度和公證制度的研究。“法律診所教育”(Clinical Legal Education)是20 世紀60 年代在美國法學院興起的一種法學教育方法,其形式借鑑了醫學院診所教育模式,倡導在實踐和經驗中學習法律和律師的執業技能。2000年9月,受美國法律診所教育模式的啟發和福特基金會的資助,清華大學、北京大學等7所大學在法學院開設了法律診所教育課程。2004年9月,中國政法大學正式開設法律診所教育課程。自2007年,我參與了中國政法大學行政法律診所教學(面向本科生),參與了組建中國政法大學大道行政法律診所(面向研究生),受項目資助,開辦了中國政法大學農村法律診所(面向本科生和研究生)。在上述法律診所教學中,我作為指導教師督導法學院學生為全國各地處於困境中的受援人提供法律諮詢服務,“診斷”他們的法律問題,開出“處方”,提供解決法律問題的方法,並為他們提供無償的法律援助服務。因此,法律援助與法學教育就成為法律診所這枚硬幣的兩面。法律診所的基本理念是以問題為導向的教學理念,是基於現實世界的、以學生為中心的教學理念。
法律診所使用包括觀摩教學法、角色扮演教學法、合作教學法、督導式教學法、案件研討式教學法、課堂講授教學法、頭腦風暴教學法、討論式教學法、錄像回放式教學法等多種教學方法,在開放的教學環境中,使社會成為法學教育的大課堂,重視法律倫理教育與知識傳授、技能訓練的統一,凸顯學生的主體地位,重視經驗、體驗與認知。2008年10月,我跟隨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實踐教學考察團,先後前往耶魯大學法學院、史丹福大學法學院、太平洋大學、紐約城市大學法學院、天普大學法學院、美利堅大學華盛頓法學院等院校,學習了各具特色的法學實踐教學實施模式,觀看了不同類型的法律診所教育指導課程,參與了不同法學院校師生的交流活動,更為深刻地體驗了法律診所教育。 2008年至2012年受中律原諮詢(北京)有限公司資助,我開辦了中國政法大學農村法律診所。2013年至2015年美國律師協會繼續資助該項目。2011年,我成功申請了中國政法大學教育教學改革課題“專門型法律診所教學研究”,面對專門型法律診所“被選擇、被邊緣、被弱化”的困境,我推薦國內不少學校逐漸開設“以問題為中心的”專門法律診所,如社區法律診所、農民法律診所等。其不再是機械式套用傳統部門法劃分的法律診所,而是結合某組織、某群體的需求,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務的法律診所,即“專門型法律診所”袁鋼.以問題為中心的法律診所教學模式研究.朝陽法律評論,2012(2).。
自2014年開始,我擔任中國政法大學行政法律診所的負責人,該法律診所項目受到亞洲基金會資助兩年。可以說,十年法律診所教學,將我的日常工作與法律援助牢牢拴在一起。每個學期在指導學生接待當事人、討論案件、分析解決過程中,我得以親眼目睹、親耳所聞每一個受援人的真實法律需求。 2010年、2011年和2015年受北京市律師協會的委託,我作為子課題負責人採用問卷調查、訪談等方式,獲取近5000份問卷,完成了3份“北京市律師社會責任報告”,接觸到關於北京市律師從事法律援助的大量一手數據和資料。 2011年我參與了中國人民大學朱力宇教授申請的北京市哲學社會科學規劃項目《地方立法的民主化與科學化問題研究——以北京市為主要例證》。在該書的撰寫中,我負責採用該書確定的立法民主化和科學化的概念和指標來評價《北京市法律援助條例》的全部立法過程。參與該項目研究使我有機會全方位審視了《北京市法律援助條例》出台的全過程,了解了北京市法律援助領域的立法狀況。 真實感觸、教學體驗和研究志趣在2012年會聚一起,2012年,我成功申請了北京市哲學社會科學規劃青年項目《北京市法律援助體系實證研究》,該項目已經順利結項。
2012年,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成功獲批北京市市級校外人才培養基地建設項目,正式在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檢察院設立北京市市級校外人才培養基地,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學生正式投身於以法律援助為主要內容的專業實習中。在上述兩個項目的資助之下,本書得以成稿。本書的部分成果已入選《2015北京市社會科學基金項目階段成果選編》北京市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辦公室.2015北京市社會科學基金項目階段成果選編.北京:首都師範大學出版社,2017:331344.,部分成果也榮獲中國法學會律師法學研究會2015年優秀研究成果獎。袁鋼.律師履行社會責任的新常態//中國法學會律師法學研究會,中國人民大學律師學院組.依法治國與法律:第一屆中國法學會律師法學研究會年會論文集.北京:中國法制出版社,2016. 2013年12月,我應中國法學會法學教育研究會診所法律教育專業委員會邀請並受其資助,參加了由印度OP Jindal全球大學法學院和德里國立法律大學聯合舉辦的全球公平教育聯盟(Global Alliance for Justice Education,GAJE)第七次全球大會和師資培訓。
我參與學習、討論關於校內法律診所的角色、自主學習理論、商業法律診所、低收入社區法律診所、大班授課技巧、學生自發法律診所、法律診所中法律職業倫理等問題,參加了法律診所會見與諮詢、調解仲裁的糾紛解決、法律寫作、論辯技巧等培訓。袁鋼.印度德里國立法律大學法學教育考察報告.中國政法大學報,2013(3);2013(3).2014年5月,我跟隨菲律賓農村法律診所項目考察團,對菲律賓進行了為期7天的考察與訪問,考察了菲律賓的司法制度、法學教育、法律援助、非政府組織,重點了解了菲律賓的法學教育與法律援助。袁鋼.非傳統法律服務:菲律賓法律診所教育/黃進、曹義孫.中國法學教育研究2014:第3輯.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14.兩次對於域外法律診所和法學教育的考察,為我深入思考健全北京市法律援助體系提供了直接參考資料。 2013年,我參與中華全國律師協會主編的全國律師執業基礎培訓指定教材《律師職業道德與執業基本規範》的修訂工作,負責撰寫新增第六章“律師法律援助”,闡釋律師法律援助的基本概念、基本規範和主要工作。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律師職業道德與執業基本規範.3版.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13.2014年,我參與北京大學出版社出版的21世紀法學系列教材·專業通選課系列《法律職業倫理》教材的編寫,負責編寫第六章“公職律師制度與規則”,闡明公職律師制度和規則。2015年年初,我協助清華大學高其才教授修訂《2015年國家司法考試輔導用書(第1卷)》,主要負責“司法制度與法律職業道德”部分,對其中法律援助章節進行修訂。 自2014年開始,我參與了中國法學會法學教育研究會診所法律教育專業委員會公益法律服務志願者項目志願者招募活動,已經推薦12名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分赴吉林、安徽、四川、湖北、寧夏等省、自治區的法律援助中心,從事為期14個月的公益律師工作。從與志願學生的日常交流、指導及從學生的反饋匯報中,我了解了我國各地市法律援助工作現狀。 作為專業教師,我指導中國政法大學本科生申報北京市市級、國家級創新創業項目,其中與法律援助相關的有北京市大學生科學研究與創業行動計畫項目《高校法律援助組織運行現狀及其面臨困境的調研——以國內五所高校為例》(2010年)、《北京高校法律診所公民代理規範化研究——以新民事訴訟法為背景》(2012年)、《法律類微信公眾號發展狀況實證分析》(2014年),國家級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畫項目《網路法律援助有效性分析——以青協法律援助部公益法律援助網路平台為例》(2013年)、《居家養老服務人員法律規制的實踐研究》(2015年)和《高校法律援助機構引入眾籌模式有效性探究》(2015年)。通過對學生項目申報、項目實施、報告撰寫的指導,我從另一個層面了解了法律援助制度。
2015年10月,我有幸成為最高人民法院首批法律研修學者,負責“完善司法救助制度有關問題研究”的課題研究。李華斌,孫若豐.最高法院舉行首批法律研修學者法律實習生座談會.中國審判, 2015(20).該項目已經順利結項,研究成果也被評為優秀法律研修成果。羅書臻.法學教育和司法實踐之“橋”——最高人民法院法律研修學者、法律實習生座談會側記.人民法院報,20170215(1).無論是傳統的司法救助(訴訟費用的緩交、減交和免交)還是國家司法救助(包含訴訟救助、民事救助、刑事救助、執行救助、涉訴信訪救助等)均與法律援助制度密切相關,均需要與法律援助制度建立相應的銜接機制。 林林總總展現過去十年我的教學科研工作,法律援助應該是最為突出的關鍵字。本書也恰恰是對我教學科研工作最好的總結。2003年國務院《法律援助條例》的頒布實施,標誌著我國法律援助工作進入了法制化、制度化的軌道。北京作為首善之區,在提供高水準的法律服務以及多層次的法律援助領域一直為全國的風向標。北京市法律援助經歷了從律師開展法律援助到法律援助機構統一實施,司法行政機關進行管理、指導的運行模式的轉變;從律師個人慈善行為向政府提供服務的轉變。北京市的法律援助工作出現了 “三個趨勢”:社會法律援助需求旺盛且多元化的趨勢;案件數量增幅加大的趨勢;人民民眾對服務能力和服務水平的要求逐步提高的趨勢。北京市法律援助體系已經包含政府型和非政府型兩大基本類型,法律援助參與者包括政府專門機構、律師、民間公益組織、高校志願者,從而形成四種不同的法律援助模式。北京市在市、區(縣)兩級建立了19家法律援助中心,建立了法律援助公職律師隊伍。同時,北京市積極引導、鼓勵社會力量參與法律援助工作,組建法律援助律師志願團,在工、青、婦、殘、老“五大社團”設立了法律援助站點,先後批准成立了“北京市農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等社會法律援助機構。此外,北京市還在高校建立了法律援助志願者隊伍。這些新特徵、新情況是北京市法律援助事業中需要應對和解決的實際問題,也是本書需要發現和解決的主要問題。
本書以北京市法律援助體系運作為主體,以北京市法律援助不同運作模式為客體,以規範和實施北京市法律援助制度為內容,以北京市法律援助體系構建和完善為目標,圍繞如何提高北京市法律援助體系有效性這一核心問題,採取實證分析與文本分析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研究,以實現“所有人的正義”。因此,在寫作過程中,本書沒有走法律援助理論和實務著作的傳統路線,既沒有詳細論述、闡釋法律援助制度的產生、發展、特徵、意義等基本內容,也沒有全面剖析法律援助的理論基礎,而是直接用數據來說話、用資料來證明:經過多年建設與努力,在政府主導下、在社會廣泛參與下,北京市初步形成的政府主導、律師前導、公益倡導、高校教導的全面覆蓋、全員參與的法律援助體系,是否能夠提供有效的法律援助力仍有待觀察。本書力圖展現以下問題,政府專門法律援助機構提供的法律援助能否發揮中流砥柱的作用,通過政府購買律師法律服務模式來提供的法律援助是否存在現實問題,民間法律援助機構在減緩社會衝突,使合理的訴求通過合法的渠道表達和實現的過程中扮演何種角色,以及法律援助制度與高校法學教育如何更好地結合。
好的制度安排可以有效解決機制集中的任意性,關於政府指導的法律援助制度,本書建議:
第一,加強專職公職律師隊伍建設,明確專職律師的法律援助職責,避免專職律師成為政府的法律服務人員,特別重視專職公職律師執業機構的建設;
第二,從北京市社會律師隊伍以及龐大的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隊伍中汲取新鮮力量,通過身份轉變擴大公職律師試點;
第三,與高校的獎學金、貸學金銜接,通過政府給予獎學金或者代償貸學金的方式,吸引高校法學優秀畢業生畢業後專職從事2~3年的法律援助工作;
第四,鼓勵公職律師走入高校,試點公職律師駐點高校,直接參與法律診所教學項目,實現教學相長。
針對目前北京市律師參與法律援助機制存在的問題,本書建議:
第一,改善案件分配模式,合理配置律師資源;
第二,確立財政支持主體地位,開拓多元社會籌資渠道;
第三,完善法律援助質量監督機制、完善法律援助表彰機制和試點完善法律援助補貼制度。
針對高校法律援助,本書建議:
第一,政府法律援助應與高校法律援助有效結合,普遍建立起法律援助志願者工作站,明確高校法律援助為輔的定位;
第二,加強高校志願者的系統性培訓,將志願法律服務和學校 “法律診所”的教學模式相結合;
第三,利用高校學生的優勢,拓展新的法律援助方式;
第四,高校法律援助應當結合自身特點,走差異化發展道路,將法律援助的重點放在政府法律援助無力承擔的援助對象上;
第五,探索解決高校學生訴訟代理身份問題。 在國家現有法律援助體系和框架的基礎之上,希望本書可以顯示出北京市法律援助體系有效推動北京市法律援助事業發展的特色;希冀本書對於中國法律援助體制建設和發展,社會矛盾化解機制研究具有長遠意義;且可供政府部門在制定政策、決定時借鑑和參考。
今後的法律援助工作需要進一步探索和研究北京市法律援助體系運行機制,特別是進行制度創新,在中國民主和法治的土壤上,培育出可複製、可實施的地區法律援助運作模式。
袁鋼 2017年春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