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東城區財政局

北京市東城區財政局

北京市東城區財政局是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北京市東城區財政局貫徹落實中央、市委關於財經工作的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和區委有關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財政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京市東城區財政局
  • 辦公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新中街2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根據國家有關政策、法律、法規、規章和北京市財政局有關規定,結合東城區發展戰略,編制並組織實施本區中長期財政計畫;參與制定本區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和經濟發展的措施,研究提出運用財政、稅收及其他政策對區域經濟運行調控和綜合平衡本區財力的建議;執行市與區、國家與企業的分配政策,擬訂和執行區與街道的分配政策。
(二)貫徹執行國家、北京市財政管理、財務管理和會計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負責制定本區具體實施辦法並組織落實。
(三)承擔本區各項財政收支管理的責任,貫徹執行《預算法》及其實施條例,編制本區年度財政預、決算草案,經批准後組織執行;負責審核、批覆年度部門預決算;受區政駝充才府委託,向區人民代表大會報告本區財政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區人大常委會報告決算。
(四)管理本區各項財政收入和財政性資金,以及財政性資金銀行賬戶;制定並組織落實本區年度區級財政稅收收入計畫;負責本區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財政票據;負責彩票資金管理。
(五)管理本區公共支出;執行國家、北京市有關支出政策並制定本區經費開支標準、定額;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確保社會重點事業法定支出依法增長;制定本區財政性基本建設資金管理辦法並組織落實。
(六)負責承辦和凳連糠去監督本區財政的經濟發展支出、政府性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
(七)管理炒洪槓外國政府和國際金融組織對本區的貸款業務;監督區屬金融企業財務;負責管理政府債務,制定政汽榜府防範債務風險的措施。
(八)貫徹執行國家、北京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負責制定本區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制度和辦法;按照規定管理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
(九)貫徹執行《政府採購法》和國家、北京市政府採購政策,負責擬訂本區實施辦法並組織落實;指導本區政府採購工作;負責本區黨政機關、財政撥款事業單位汽車定編工作。
(十)貫徹執行國家、北京市社會保障政策和財務管理制度;管理本區財政的社會保障支出;對社會保障資金的使用實施監管。
(十一)根據《會計法》和北京市有關規定,負責管理本區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負責本區域代理記賬機構的代理記賬資格行政許可。
(十二)負責組織擬訂本區財政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並組織落實。
(十三)研究建立本區財政預算支出績效評價制度和評價體系,並組織實施考評工作;監督財稅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的執行情況;依法行使行政執法職能;承辦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檢查、反映本區財政收支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提出加強本區財政管理的建議。
(十四)貫訂諒精徹國家、北京市財政科學研究和教育規劃;組織財政人才培訓;負責財政信息和財政宣傳工作。
(十五)依法負責本區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相關工作,組織收取區屬企業國有資本收益。
(十六)確保國家和北京市安排的公共安全專項資金及時撥付,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安排配套資金,對我區發生的特大生產安全事故做好經費保障,並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
(十七)在本部門職責範圍內加強為駐區中央單位、市屬單位、駐區部隊和區域內企事業單位的服務,以及為促進本區經濟發展提供財政政策、資金支持。
(十八)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1.辦公室
主要職責:負責機關的政務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信訪、應急、議案、建議、提案、安全保密、政府信息公開、接待聯絡、財政工作年鑑和地方志等工作;負責起草有關重要文稿;承擔機關重要事項的組織和督查工作;負責對北京財政學會的聯絡工作。
2.綜合科
主要職責:負責編制本區中長期財政規劃;執行政府非稅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負責組織本局調研工作;負責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負責本區彩票公益金的管理;負責管理財政票據工作。辦理財政性票據的發放、核查、銷毀和保管等工作;落實有關規定,參與檢查財政票據的使用和管理。
3.法制科
主要職責: 負責機關推進依法行政綜合工作;負責行政執法工作的監督、指導和協調;想請膠負責法制教育培訓;承擔行政複議、應訴的有關工作;承擔機關行政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和備案工作;負責機關內部制度的清理和備案工作。
4.財政監督科
主要職責:貫徹落實國家、北京市財政監督規章制度;負責制定本區財政監督檢查工作計畫和實施辦法並組織落實;負責監督財政性資金運行情況,提出加強管理的建議;組織協調專項財達影連套政監督檢查;對違反國家財經法紀的行為依法行使行政執法職能;監督本級財政預算編制和執行的情況;監督本區各部門財務收支管理情況,負責承擔內部監督檢查具體工作。
5.預算科
主要職責:編制本區年度財政預算並組織執行,匯總年度部門預算;負責財政收支綜合分析及平衡工作;研究提出財政管理體制、管理制度的建議;研究提出防範財政風險的措施並監督執行;擬訂並組織落實本區年度區級財政收入計畫及本區年度部門預算編制方案;匯總審定本區部門各項經費支出標準和定額,建立財政專項資金投放項目庫和部門預算滾動項目庫;管理預算部門指標。編制本區年度財政決算草案;負責對區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室、北京市預算會計研究會的聯絡工作。
6.稅政科
主要職責:貫徹執行國家、北京市有關稅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監督本區稅收政策的執行情況;負責分析稅收政策對經濟運行的影響,研究提出應對措施及建議;負責稅收資料的普查、統計,跟蹤分析稅源變化;參與制定本區加強稅源建設、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和經濟發展的措施,研究提出運用稅收政策調節經濟運行和收入分配的建議;負責辦理稅收先征後返的初審工作。
7.街道財政管理科
主要職責:貫徹執行本市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辦法;負責街道財政財務管理和國有資產基礎管理工作;擬定和完善街道財政財務管理制度並組織執行;擬定和組織落實區街財政管理體制,完善體制配套制度;組織編制和審核匯總街道年度財政預、決算工作;協助開展績效評價工作,並對街道預算執行情況進行指導和監督。
8.國庫科
主要職責:組織擬訂本區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負責財政性資金的撥付和調度;負責總預算會計工作;辦理財政性資金收支結算;統一管理本區行政事業單位財政性資金銀行賬戶;匯總、編制本區地方財政決算、部門決算。
9.績效評價科
主要職責:負責全區行政事業單位財政預算績效考評的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工作;負責擬定統一的績效考評規章制度和行為規範;制訂績效考評體系、標準和項目計畫;依據考評結果提出核定、調整部門預算意見。
10.行政事業資產管理科
主要職責:監督管理本區行政事業國有資產;組織擬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的相關制度辦法和有關改革方案;負責行政事業單位產權登記、清產核資、資產調劑、配置、處置等工作;組織實施全區行政事業單位資產動態管理工作;參與提出年度預算計畫。
11.行政政法科
主要職責:徹執行本區行政單位財務管理辦法,負責分管部門和單位的財政財務管理和國有資產基礎管理工作;管理行政、政法等部門的經費及有關專項資金;審核分管部門的年度預算、決算,協助開展績效評價工作,並對預算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12.教科文科
主要職責:貫徹執行本區事業單位財務管理辦法,負責分管部門和單位的財政財務管理和國有資產基礎管理工作;管理教育、科學、文化、計生等部門的經費;審核分管部門的年度預算、決算,協助開展績效評價工作,並對預算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13.社會保障科
主要職責:貫徹執行國家、北京市社會保障政策和財務管理制度;負責分管部門和單位的財政財務管理和國有資產基礎管理工作;管理人力社保、民政、衛生等部門的經費;審核分管部門的年度預算、決算,協助開展績效評價工作,並對預算執行情況進行監督;編制報告社會保障基金決算;管理財政預算的社會保障、勞動就業、公共衛生等方面的財務和資金。
14.經濟建設一科
主要職責:負責管理本區城市公用事業等政府各專項資金;負責分管部門和單位的財政財務管理和國有資產基礎管理工作;管理城市綜合管理、環衛、園林等部門的經費;審核分管部門的年度預算、決算,協助開展績效評價工作,並對預算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15.經濟建設二科
主要職責:負責財政性投資項目工程的概、預、決算評審、核定及財政財務管理;審核和批覆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負責與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部門在投資領域的政策協調;參與制定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實施辦法;管理本區政府住房基金;管理國有土地收益並監督其使用。
16.政府採購管理科(控制社會集團購買力辦公室)
主要職責:貫徹執行政府採購政策法規,擬訂本區政府採購的實施辦法;彙編年度政府採購預算;指導本區政府採購工作;監督政府採購執行情況;負責本區黨政機關、財政撥款事業單位汽車編制管理工作。
17.企業科
主要職責:貫徹執行國家和北京市有關企業財務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參與研究制定針對企業的財政政策,落實財政優惠政策;負責對本區企業財務管理和財政監督工作;負責本區外商投資企業的財政管理工作;負責本區集體企業的產權界定工作;負責組織清理回收以前年度財政周轉金借款,處理以前年度國債有關遺留問題。
18.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科
主要職責:負責制訂、修訂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各項管理制度和預算編制辦法;編制並組織落實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方案;分析報告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支執行情況;匯總編報國有資本經營決算;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企業國有資本收益收繳辦法;收繳企業國有資本收益。
19.金融科
主要職責:監督區屬金融企業財務,執行促進金融企業改革和發展的財政、財務政策,參與支持金融企業發展;研究政府債務狀況,擬訂政府防範債務風險的措施;負責本區政府貸款的管理工作;負責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
20.會計科
主要職責:貫徹執行國家會計制度;負責管理本區會計工作;負責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初級)考試的考務工作;負責各項會計法律法規、會計準則制度的宣傳貫徹與實施指導;配合本區各項財政改革制定相應的會計管理辦法,指導和管理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本區代理記賬機構的代理記賬資格行政許可及代理記賬機構的監督管理;負責對北京會計學會的聯絡工作。承擔財政業務及各項會計法律法規和會計準則制度的培訓工作;承擔全區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會計系列初、中、高級等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
21.行政科
主要職責:負責機關安全保衛和綜合治理工作;負責本局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本局財務、總務、固定資產管理工作;負責車輛管理工作。負責局辦公樓物業管理工作;負責局辦公樓衛生保潔、綠化美化及維修管理工作;負責機關食堂管理工作。
22.人事教育科
主要職責:負責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組織人事管理、機構編制管理工作;負責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局黨組日常工作和黨組決議的督查工作;負責機關幹部隊伍建設工作;負責人事檔案、黨組檔案、值班管理、出國(出境)人員手續的報批工作。
23.機關黨委辦公室
主要職責:負責機關的黨務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機關黨建工作;負責全局宣傳、精神文明建設和雙擁工作;負責工會、共青團、婦聯、統戰、計畫生育、民族宗教及獻血等工作。
24.離退休幹部科
主要職責: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與服務工作。
25.東城區財政國庫支付中心
單位職責:與國庫科等有關部門共同研究建立和完善我區國庫單一賬戶體系;承擔區屬行政事業單位財政直接支付和財政授權支付資金的審核、支付(結算)、會計核算;承擔非稅收入的收繳、票據核對及明細會計核算工作;監督財政直接支付和授權支付資金的運行,做好相關信息反饋等工作。
26.東城區財政監督檢查所
單位職責:落實區財政局年度財政監督檢查計畫,對區屬行政事業單位實施具體檢查工作,並依法對違紀行為提出處罰建議,辦理處罰工作事項。
27.東城區財政局預算編審中心
單位職責:負責區屬行政事業單位部門預算編制工作的組織實施,承擔預算編制相關的輔助性、事務性工作;負責本區公共資源的統計分析;建立本區統計評價體系;負責行政事業單位基礎資料資料庫、預算編審系統、項目庫等各種公共資源資料庫的日常管理,為編制預算提供基礎信息數據;按照基本支出預算定額標準編制行政事業單位基本支出預算。研究規劃東城區財政系統信息化建設;組織財政業務系統開發、資料庫建設,提供信息技術服務;管理和維護財政信息網路以及各項軟硬體信息資源;承擔與各相關軟硬體公司的組織協調、商務管理和人員管理等工作;承擔金財工程安全體系建設和信息安全保密工作。
28.東城區財政局績效考評中心
單位職責:承擔對區屬行政事業單位考評對象選定,指標體系設定研究,考評結果匯總與反饋,相關培訓和諮詢服務等與財政支出績效考評相關的輔助性、事務性工作。
(十七)在本部門職責範圍內加強為駐區中央單位、市屬單位、駐區部隊和區域內企事業單位的服務,以及為促進本區經濟發展提供財政政策、資金支持。
(十八)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1.辦公室
主要職責:負責機關的政務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信訪、應急、議案、建議、提案、安全保密、政府信息公開、接待聯絡、財政工作年鑑和地方志等工作;負責起草有關重要文稿;承擔機關重要事項的組織和督查工作;負責對北京財政學會的聯絡工作。
2.綜合科
主要職責:負責編制本區中長期財政規劃;執行政府非稅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負責組織本局調研工作;負責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負責本區彩票公益金的管理;負責管理財政票據工作。辦理財政性票據的發放、核查、銷毀和保管等工作;落實有關規定,參與檢查財政票據的使用和管理。
3.法制科
主要職責: 負責機關推進依法行政綜合工作;負責行政執法工作的監督、指導和協調;負責法制教育培訓;承擔行政複議、應訴的有關工作;承擔機關行政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和備案工作;負責機關內部制度的清理和備案工作。
4.財政監督科
主要職責:貫徹落實國家、北京市財政監督規章制度;負責制定本區財政監督檢查工作計畫和實施辦法並組織落實;負責監督財政性資金運行情況,提出加強管理的建議;組織協調專項財政監督檢查;對違反國家財經法紀的行為依法行使行政執法職能;監督本級財政預算編制和執行的情況;監督本區各部門財務收支管理情況,負責承擔內部監督檢查具體工作。
5.預算科
主要職責:編制本區年度財政預算並組織執行,匯總年度部門預算;負責財政收支綜合分析及平衡工作;研究提出財政管理體制、管理制度的建議;研究提出防範財政風險的措施並監督執行;擬訂並組織落實本區年度區級財政收入計畫及本區年度部門預算編制方案;匯總審定本區部門各項經費支出標準和定額,建立財政專項資金投放項目庫和部門預算滾動項目庫;管理預算部門指標。編制本區年度財政決算草案;負責對區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室、北京市預算會計研究會的聯絡工作。
6.稅政科
主要職責:貫徹執行國家、北京市有關稅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監督本區稅收政策的執行情況;負責分析稅收政策對經濟運行的影響,研究提出應對措施及建議;負責稅收資料的普查、統計,跟蹤分析稅源變化;參與制定本區加強稅源建設、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和經濟發展的措施,研究提出運用稅收政策調節經濟運行和收入分配的建議;負責辦理稅收先征後返的初審工作。
7.街道財政管理科
主要職責:貫徹執行本市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辦法;負責街道財政財務管理和國有資產基礎管理工作;擬定和完善街道財政財務管理制度並組織執行;擬定和組織落實區街財政管理體制,完善體制配套制度;組織編制和審核匯總街道年度財政預、決算工作;協助開展績效評價工作,並對街道預算執行情況進行指導和監督。
8.國庫科
主要職責:組織擬訂本區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負責財政性資金的撥付和調度;負責總預算會計工作;辦理財政性資金收支結算;統一管理本區行政事業單位財政性資金銀行賬戶;匯總、編制本區地方財政決算、部門決算。
9.績效評價科
主要職責:負責全區行政事業單位財政預算績效考評的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工作;負責擬定統一的績效考評規章制度和行為規範;制訂績效考評體系、標準和項目計畫;依據考評結果提出核定、調整部門預算意見。
10.行政事業資產管理科
主要職責:監督管理本區行政事業國有資產;組織擬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的相關制度辦法和有關改革方案;負責行政事業單位產權登記、清產核資、資產調劑、配置、處置等工作;組織實施全區行政事業單位資產動態管理工作;參與提出年度預算計畫。
11.行政政法科
主要職責:徹執行本區行政單位財務管理辦法,負責分管部門和單位的財政財務管理和國有資產基礎管理工作;管理行政、政法等部門的經費及有關專項資金;審核分管部門的年度預算、決算,協助開展績效評價工作,並對預算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12.教科文科
主要職責:貫徹執行本區事業單位財務管理辦法,負責分管部門和單位的財政財務管理和國有資產基礎管理工作;管理教育、科學、文化、計生等部門的經費;審核分管部門的年度預算、決算,協助開展績效評價工作,並對預算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13.社會保障科
主要職責:貫徹執行國家、北京市社會保障政策和財務管理制度;負責分管部門和單位的財政財務管理和國有資產基礎管理工作;管理人力社保、民政、衛生等部門的經費;審核分管部門的年度預算、決算,協助開展績效評價工作,並對預算執行情況進行監督;編制報告社會保障基金決算;管理財政預算的社會保障、勞動就業、公共衛生等方面的財務和資金。
14.經濟建設一科
主要職責:負責管理本區城市公用事業等政府各專項資金;負責分管部門和單位的財政財務管理和國有資產基礎管理工作;管理城市綜合管理、環衛、園林等部門的經費;審核分管部門的年度預算、決算,協助開展績效評價工作,並對預算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15.經濟建設二科
主要職責:負責財政性投資項目工程的概、預、決算評審、核定及財政財務管理;審核和批覆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負責與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部門在投資領域的政策協調;參與制定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實施辦法;管理本區政府住房基金;管理國有土地收益並監督其使用。
16.政府採購管理科(控制社會集團購買力辦公室)
主要職責:貫徹執行政府採購政策法規,擬訂本區政府採購的實施辦法;彙編年度政府採購預算;指導本區政府採購工作;監督政府採購執行情況;負責本區黨政機關、財政撥款事業單位汽車編制管理工作。
17.企業科
主要職責:貫徹執行國家和北京市有關企業財務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參與研究制定針對企業的財政政策,落實財政優惠政策;負責對本區企業財務管理和財政監督工作;負責本區外商投資企業的財政管理工作;負責本區集體企業的產權界定工作;負責組織清理回收以前年度財政周轉金借款,處理以前年度國債有關遺留問題。
18.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科
主要職責:負責制訂、修訂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各項管理制度和預算編制辦法;編制並組織落實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方案;分析報告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支執行情況;匯總編報國有資本經營決算;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企業國有資本收益收繳辦法;收繳企業國有資本收益。
19.金融科
主要職責:監督區屬金融企業財務,執行促進金融企業改革和發展的財政、財務政策,參與支持金融企業發展;研究政府債務狀況,擬訂政府防範債務風險的措施;負責本區政府貸款的管理工作;負責失業人員小額擔保貸款。
20.會計科
主要職責:貫徹執行國家會計制度;負責管理本區會計工作;負責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初級)考試的考務工作;負責各項會計法律法規、會計準則制度的宣傳貫徹與實施指導;配合本區各項財政改革制定相應的會計管理辦法,指導和管理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本區代理記賬機構的代理記賬資格行政許可及代理記賬機構的監督管理;負責對北京會計學會的聯絡工作。承擔財政業務及各項會計法律法規和會計準則制度的培訓工作;承擔全區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會計系列初、中、高級等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
21.行政科
主要職責:負責機關安全保衛和綜合治理工作;負責本局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本局財務、總務、固定資產管理工作;負責車輛管理工作。負責局辦公樓物業管理工作;負責局辦公樓衛生保潔、綠化美化及維修管理工作;負責機關食堂管理工作。
22.人事教育科
主要職責:負責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組織人事管理、機構編制管理工作;負責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局黨組日常工作和黨組決議的督查工作;負責機關幹部隊伍建設工作;負責人事檔案、黨組檔案、值班管理、出國(出境)人員手續的報批工作。
23.機關黨委辦公室
主要職責:負責機關的黨務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機關黨建工作;負責全局宣傳、精神文明建設和雙擁工作;負責工會、共青團、婦聯、統戰、計畫生育、民族宗教及獻血等工作。
24.離退休幹部科
主要職責: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與服務工作。
25.東城區財政國庫支付中心
單位職責:與國庫科等有關部門共同研究建立和完善我區國庫單一賬戶體系;承擔區屬行政事業單位財政直接支付和財政授權支付資金的審核、支付(結算)、會計核算;承擔非稅收入的收繳、票據核對及明細會計核算工作;監督財政直接支付和授權支付資金的運行,做好相關信息反饋等工作。
26.東城區財政監督檢查所
單位職責:落實區財政局年度財政監督檢查計畫,對區屬行政事業單位實施具體檢查工作,並依法對違紀行為提出處罰建議,辦理處罰工作事項。
27.東城區財政局預算編審中心
單位職責:負責區屬行政事業單位部門預算編制工作的組織實施,承擔預算編制相關的輔助性、事務性工作;負責本區公共資源的統計分析;建立本區統計評價體系;負責行政事業單位基礎資料資料庫、預算編審系統、項目庫等各種公共資源資料庫的日常管理,為編制預算提供基礎信息數據;按照基本支出預算定額標準編制行政事業單位基本支出預算。研究規劃東城區財政系統信息化建設;組織財政業務系統開發、資料庫建設,提供信息技術服務;管理和維護財政信息網路以及各項軟硬體信息資源;承擔與各相關軟硬體公司的組織協調、商務管理和人員管理等工作;承擔金財工程安全體系建設和信息安全保密工作。
28.東城區財政局績效考評中心
單位職責:承擔對區屬行政事業單位考評對象選定,指標體系設定研究,考評結果匯總與反饋,相關培訓和諮詢服務等與財政支出績效考評相關的輔助性、事務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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