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於印發北京市幼稚園玩具配備目錄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於印發北京市幼稚園玩具配備目錄的通知》,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於印發北京市幼稚園玩具配備目錄的通知
  • 發布單位: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 時間: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三日
  • 通知編號:京教學前〔2010〕7號
通知編號,發布單位,通知正文,

通知編號

京教學前〔2010〕7號

發布單位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通知正文

各區縣教委:
為落實“以遊戲為基本活動”的教育原則,推進《北京市幼稚園快樂發展》課程的實施,滿足幼稚園教育環境、教育活動及幼兒發展的需要,加強、豐富幼稚園的玩具配備,推進玩具配備標準化建設,根據《幼稚園管理條例》、《幼稚園工作規程》、《幼稚園教育指導綱要(試行)》以及《北京市託兒所、幼稚園辦園所條件標準(試行)》,特制定《北京市幼稚園玩具配備目錄(試行)》,現印發給你們,並提出如下要求,請一併遵照執行。
一、本目錄以促進幼兒體智德美全面發展為出發點,從幼兒體育遊戲、角色遊戲、科學活動、建構、益智、表演和美勞七個方面進行玩具配備,是本市各級各類幼稚園玩具配備的基本標準。
二、本目錄中的大型玩具數量是按6個班的規模配置的,規模在6個班以上的園所應結合實際需要,本著因地制宜的原則適當增加大型玩具種類及數量;規模在6個班以下的園所,可因地制宜配置多功能大型聯合器械。
三、本標準自發布之日起試行。現有幼稚園玩具尚未達到配備標準的,按年齡班逐一進行調整補充,儘快完善;擬新建或尚未招生開園的幼稚園應依照此目錄進行玩具配備。
四、幼稚園購置玩具要選擇正規企業生產的、且經過國家安全質量認證的產品;幼稚園利用自然物和廢舊材料製作的玩具也應是無毒、安全、衛生的,杜絕使用易碎、易燃和泡沫塑膠等廢舊材料,確保幼兒生命安全。
五、幼稚園除執行本標準外,還必須遵循國家現行有關規範和強制性標準。
六、本標準由市教委負責解釋。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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