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政務服務中心服務與管理規範

2022年1月,北京市首批政務服務地方標準《政務服務中心服務與管理規範》正式發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京市政務服務中心服務與管理規範
  • 頒布時間:2022年1月
內容解讀
《規範》明確,“一窗”服務是在政務服務中心設定綜合視窗,按照“前台綜合受理、後台分類審批、綜合視窗出件”的工作模式提供政務服務。政務服務中心應按照“一窗”服務要求設定綜合視窗。其中,綜合視窗包括綜合受理視窗、綜合出件視窗和綜合諮詢視窗。服務場地面積受限的,可合併設定綜合視窗。
對於政務服務中心的空間劃分,《規範》明確應符合功能集中、內外部適度分離、方便服務的要求,包括但不限於諮詢服務區、視窗服務區、政務公開區、自助服務區、休息等候區、審批服務區和其他功能區。其中,其他功能區包括但不限於檔案室、會議室、母嬰室、衛生間等。
《規範》明確,對於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要求的,應出具受理憑證;需補充提供申請材料的,應出具補齊補正通知書,一次性告知需補充的內容和期限,不應以口頭告知為依據,不應超出辦事指南規定的要求。符合容缺受理條件的,應先予受理,一次性告知需補正、更正的內容和期限。逾期未補正、更正或補正、更正後仍不符合要求的,應作出不予批准的決定並說明理由。對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出具不予受理決定並說明理由。
在運行方面,《規範》要求,政務服務中心應開設延時服務視窗提供延時服務,包括但不限於“法定工作日早晚錯峰期提供預約事項的辦理服務;法定工作日午休期間提供全部事項的辦理服務;周六(除法定節假日外)應提供不少於4小時的預約事項的辦理服務;有條件的,周日宜提供預約事項的辦理服務。
《規範》要求,政務服務中心應建立健全運行管理制度、服務效能促進制度、“一窗”服務管理制度、監督評價制度等相關制度。
運行管理制度方面,《規範》明確應包括延時服務、服務承諾、亮明身份、“一號”諮詢服務電話、辦事視窗服務包、領導帶班值班、人員培訓、保密管理等內容。服務效能促進制度應包括首問負責、一次性告知、限時辦結、限時等候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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