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外賣人員新冠疫情防控指引

《外賣人員新冠疫情防控指引》是2022年6月11日北京市商務局發布的第四版防控指引。提出對外賣人員劃片分區域管理,實現固定區域內由相對固定的外賣人員接單配送。居住地與工作地或配送地不在同一行政區的,實現“點對點”上下班。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京市外賣人員新冠疫情防控指引
  • 頒布時間:2022年6月11日
  • 發布單位:北京市商務局
全文,內容解讀,

全文

外賣人員新冠疫情防控指引(第四版)
一、涉及外賣配送服務的企業應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明確責任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預防控制工作的通知》(京政發〔2020〕2號)和《關於落實“四方責任”進一步加強重點人群、場所和單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京政辦發〔2020〕4號)等要求,嚴格落實“四方責任”和常態化疫情防控措施。
二、建立外賣人員分級管理機制。對服務封控區、管控區等中高風險地區的外賣人員,採取“白名單”管理機制,實行每天1次核酸檢測、1次抗原檢測;對其他外賣人員實行每天1次核酸檢測。
三、建立外賣人員備案機制。企業要將外賣人員作為重點人群向市商務局備案。對未納入備案管理的人員及健康碼、核酸檢測、抗原檢測不符合要求及未完成疫苗接種的外賣人員,企業不得派單。
四、實現外賣人員劃片分區域管理。企業要充分利用技術手段,劃定若干配送區域範圍,實現固定區域內由相對固定的外賣人員接單配送。企業應將超出日常劃定配送區域範圍進行配送的外賣人員納入“白名單”管理。外賣人員活動範圍原則上不超出“居住地—工作地—配送區域”。居住地與工作地或配送地不在同一行政區的,實現“點對點”上下班。外賣人員應採取“點對點”配送服務,切實減少配送工作以外的活動,自覺做到不聚會、不串門、不扎堆。
五、加強外賣人員居住管理。外賣企業應掌握外賣人員住宿信息,加強督促管理,不得居住違規群租房。鼓勵有條件的企業為員工提供集中居住。集中居住區應符合要求,保持居室清潔,勤開窗通風,定期環境消殺。
六、企業應建立外賣人員健康監測制度,每日進行體溫監測,並做好信息登記。如有發熱、乾咳、乏力、嗅覺減退、味覺減退、鼻塞、流涕、咽痛、結膜炎、肌痛和腹瀉等症狀的,應主動報告單位並及時就醫,不可帶病上崗。
七、按照“應接盡接”的要求,外賣人員原則上應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種或加強免疫接種,各外賣企業應做好查驗和組織動員工作。
八、企業應配備充足的口罩、體溫計、消毒液和免洗手消毒劑等必要防控物資,並對員工開展健康教育,做好口罩、手套的正確佩戴和及時更換,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外賣人員在外出提供服務時必須佩戴N95(或KN95)口罩,進一步降低配送過程中可能發生的疫情感染或傳播風險。佩戴要求參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流行期間公眾佩戴口罩指引》。
九、企業應完善健全開工審查機制,對外賣人員健康寶、核酸檢測等情況進行審查,出現健康寶彈窗、非綠碼、無有效核酸證明等情況的不得派單。外賣人員必須嚴格遵守疫情防控規定,如實提供相關信息,若有隱瞞、虛報等行為,須承擔法律責任。
十、推廣套用無接觸式配送模式。外賣人員可通過將餐品放至小區內智慧型取餐櫃、單元樓記憶體放點或居民家門口等方式,實行無接觸配送。服務封控區、管控區的外賣人員必須採取無接觸配送。企業應實時掌握外賣人員軌跡、接觸人員等活動信息,通過騎手端APP或車輛定位系統與其保持實時同步,一旦出現問題,可第一時間調取信息進行回溯排查。
十一、餐箱、車輛、工作服、手機等相關物品應保持清潔衛生,必要時進行預防性消毒。具體措施參見《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流行期間預防性消毒指引》。
十二、外賣人員取餐時應嚴格落實測溫、掃碼、佩戴N95(或KN95)口罩等防疫要求。在等候取餐時,要避免人員聚集,保持1米以上距離。
十三、外賣人員應注意保持手衛生。外賣人員在配送過程中,應減少接觸公共場所的物品和部位,儘量避免直接用手接觸樓梯扶手、電梯按鈕、門把手等設備和設施。掌握正確的洗手方法,勤洗手,洗手時使用洗手液或香皂,使用流動水洗手。企業要為外賣人員配發免洗速乾手消毒劑。外賣人員在完成每單配送後,均應對手部進行充分消毒。
十四、外賣人員應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不隨地吐痰,打噴嚏或咳嗽時用肘部或紙巾遮住,不要用手接觸口、眼、鼻。口鼻分泌物或吐痰時用紙巾包好,棄置於有蓋垃圾箱內。
十五、企業應建立健全外賣人員雙向溝通機制。企業應建立暢通與外賣人員的信息雙向溝通機制,實現企業能傳達、外賣人員能反饋。外賣人員如收到健康寶彈窗、風險提示簡訊或接到流調電話,要第一時間停止配送業務並及時主動向企業報告,並按要求做好配合工作。
十六、當接觸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確診病例或無症狀感染者後,外賣人員應及時主動報告單位並配合做好密切接觸者的追蹤和流行病學調查。
如遇疫情形勢發生變化,防控要求有新規定時,按新規定執行。

內容解讀

《指引》提出,對外賣人員劃片分區域管理。企業要充分利用技術手段,劃定若干配送區域範圍,實現固定區域內由相對固定的外賣人員接單配送。企業應將超出日常劃定配送區域範圍進行配送的外賣人員納入“白名單”管理。外賣人員活動範圍原則上不超出“居住地—工作地—配送區域”。居住地與工作地或配送地不在同一行政區的,實現“點對點”上下班。外賣人員應採取“點對點”配送服務,切實減少配送工作以外的活動,自覺做到不聚會、不串門、不扎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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