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十四五”時期電力發展規劃

《北京市“十四五”時期電力發展規劃》是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員會發布會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京市“十四五”時期電力發展規劃
  • 發文單位: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員會
檔案解讀
《規劃》明確,到2025年,北京電網結構更加最佳化,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規模進一步擴大,可再生能源裝機435萬千瓦,占總裝機比重提高到28%左右。其中,光伏發電裝機規模達到251萬千瓦左右,生物質發電裝機規模達到55萬千瓦左右,風電裝機規模達到30萬千瓦左右。展望2035年,北京市基本實現無煤化 (應急除外),綠電占全社會用電量比重達到35%以上。
《規劃》提出,加快推進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加快實施“六大陽光工程”,圍繞城鎮建築、基礎設施、商業綜合體、產業園區、現代農業等領域,開發“光伏+現代產業”、建築光伏一體化 (BIPV)等分散式光伏項目。大力推進官廳、青灰嶺等集中式風電項目擴建擴容;結合低碳園區、零碳村莊,試點推進分散式風電項目開發。加快推進大興、順義垃圾焚燒發電,高碑店、小紅門等再生水廠污泥沼氣發電項目建設,“十四五”期間併網投運。研究推進懷來—官廳140萬千瓦抽水蓄能電站前期工作,力爭早日開工建設,“十五五”期間建成併網。
在綠電能源基地建設方面,《規劃》提出,積極引進外埠清潔電源,深化京津冀及周邊地區能源合作,有序布局周邊可再生能源基地,積極推進環首都風電基地建設,支持晉蒙等區域可再生能源基地建設。研究推動“吉電入京”特高壓通道以及大同、赤峰等千萬千瓦級可再生能源基地及送出通道的前期工作。重點支持推進上都電廠、托克托電廠、蔚縣電廠、岱海電廠等風光火(儲)一體化項目建成投產。探索建立“域外資源開發、綠電定向輸送、本市定向消納”的綠電進京新模式,落實國家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要求,建立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保障制度,逐步提升本地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水平。到2025年外調綠色電量達到300億千瓦時。
為加快推動北京電網調節能力建設,《規劃》提出,著眼電源側、電網側、用戶側綜合施策,通過實施機組靈活性改造、熱電解耦、新建儲能設施、加強電力需求側管理等多種技術措施,增加調峰能力,提高電力系統安全運行水平,促進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保障首都電力綠色、低碳、安全、高質量發展。
為驅動行業發展進一步向智慧型化、智慧化,《規劃》提出,實施“多站融合”示範項目。基於雲計算、人工智慧、區塊鏈等新一代信息技術,融合變電站、數據中心站、充換電站、儲能站、5G基站、北斗基站功能於一體,支撐堅強智慧型電網業務,培育能源網際網路市場,推進共享型企業建設。
《規劃》提出,依託網際網路、大數據等信息技術,探索支持用戶配電室打造無人值守、遠程集控、智慧巡檢、智慧型診斷等智慧型運維新模式,實時掌握異常情況,實現全自動故障處理,進一步提高用電安全水平。結合先進信息通信技術,推動電力領域智慧型化運維水平升級和設備性能最佳化。
五大措施保障任務落實
為保障各項任務有序推進,《規劃》提出五大措施。
一是建立多部門協同推進機制。將重點項目列入綠色審批通道和市政府督辦任務,加快推進電力項目落地建設;加強京津冀地區統一規劃與銜接,將跨區外送電項目建設納入京津冀協同發展協調機制,共同推動外受電通道建設。
二是細化任務落實,強化《規劃》對“十四五”期間北京市電力發展的指導和約束作用,分解落實規劃的約束性指標、主要任務和重大工程,明確進度安排協調和目標考核機制,精心組織實施,確保本規劃按期完成。各重點電力企業要充分發揮市場主體作用,積極有序推進規劃項目前期論證,保障規劃順利實施。
三是加強政策支持。積極發揮政府規劃政策約束引導作用,聚焦“碳中和”戰略目標,完善低碳導向價格政策和市場機制,持續深化能源價格、電力市場化等重點領域改革。充分銜接國家相關政策,加快研究北京市綠色低碳發展路徑,建立綠電市場化交易機制,重點推動新形勢、新要求下的電能替代、尖峰電價、容量補償機制、儲能建設標準、需求側管理等支撐政策研究,為“雙碳”背景下電力安全穩定運行提供堅強有力政策保障。
四是強化評估調整。規劃實施年度中每年對規劃執行情況進行回顧、梳理、評估,結合實施情況對規劃項目進行調整。堅持規劃中期評估和後評估制度,嚴格評估程式,委託第三方機構開展評估工作,對規劃滾動實施提出建議,及時總結經驗,分析問題,制定對策。針對規劃實施出現的重大問題,及時提出規劃調整建議。
五是注重宣傳引導。利用多種媒體方式,圍繞重點領域,深入開展規劃理念、目標任務及相關知識的宣傳解讀,提高公眾對規劃的認知,凝聚各方面力量參與規劃實施。針對電力建設施工所涉及的征地、拆遷等問題,做好工程前期宣傳和工程建設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確保工程項目順利實施,民眾利益得到合理維護。加強規劃信息公開,完善規劃實施社會監督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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