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優思博學文化交流有限責任公司

北京優思博學文化交流有限責任公司成立於2017年9月1日,法定代表人陳劍波,公司經營範圍包括:企業文化藝術交流活動(不含演出);信息諮詢(不含中介服務); 承辦展覽展示活動;會議服務;設計、製作、代理、發布廣告等。

基本介紹

  • 公司名稱:北京優思博學文化交流有限責任公司
  • 所屬行業:文化藝術業
  • 成立時間:2017年09月01日
  • 法定代表人:陳劍波
  • 總部地點:北京市順義區仁和鎮前進花園石門苑甲13號樓2層
  • 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獨資)
發展歷程,公司業務,公司事件,

發展歷程

2017年9月1日,北京優思博學文化交流有限責任公司成立。

公司業務

企業文化藝術交流活動(不含演出);信息諮詢(不含中介服務); 承辦展覽展示活動;會議服務;設計、製作、代理、發布廣告。(市場主體依法自主選擇經營項目,開展經營活動;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依批准的內容開展經營活動;不得從事國家和本市產業政策禁止和限制類項目的經營活動。)

公司事件

2023年2月,北京市市場監管局官網公示對北京優思博學文化交流有限責任公司的處罰決定。
違法事實顯示,北京優思博學文化交流有限責任公司自2017年9月1日開始,在未經教育行政部門審批的情況下,利用自有資金在北京市順義區仁和鎮前進花園石門苑甲13號樓2層開展面向中、國小的學科類培訓,至2021年8月29日停止上述經營活動。期間共招收806名中小學生,通過預收資金方式收取費用總計22148391.91元,該公司按照與消費者簽訂的《契約》分次兌付服務,並利用《剩餘課時統計表》記錄學生參加培訓的次數,扣除預付款中的款項。
另查明,該公司停止上述培訓業務引發103名消費者的投訴,要求退還預付款。2022年8月26日北京市順義區市場監管局向該公司送達了《責令改正通知書》【京順市監責改〔2022〕52254號】,責令公司退還消費者預付款。截至2022年10月18日時止,其退還所收費用總計4409030.53元。上述103名投訴者中有7人的預付款仍未退還。同時查明,該公司從事上述培訓活動未使用商品,繳國家稅費總計310177.51元,違法所得17429183.87元。
2023年2月17日,順義區市場監管局依據《北京市單用途預付卡管理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作出處罰決定,責令暫時停止發行預付卡、停止辦學,退還所收費用,並罰款17464183.87元。
2023年11月1日,北京市市場監管局通報了北京優思博學文化交流有限責任公司的預付式消費違法行為,該公司擅自舉辦民辦學校,未按照規定退回預收款餘額,被順義區市場監管局罰款17464183.8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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