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州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化州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化州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局於1963年成立,原稱為化州縣計畫生育指導小組(設在縣衛生局),1972年,更名為化州縣計畫生育辦公室(設在縣衛生局),1979年7月脫離縣衛生局,更名為化州縣人民政府計畫生育辦公室,為局級單位。1983年,更名為化州縣計畫生育委員會,2002年,更名為化州市計畫生育局,2004年,改稱為化州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局。現有辦公室、政策法規股、規劃統計股、宣傳教育股、科學技術股、人口管理股等6個行政股室,1986年以來,相繼成立了化州市計畫生育協會辦公室、化州市人口與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辦公室、化州市計畫生育監察大隊、化州市計畫生育服務站、化州市計畫生育藥具管理站等5個直屬事業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化州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 類別: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 地點:化州市
  • 國家:中國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擬訂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地方規範性檔案,推動人口號計畫生育工作的綜合治理;提出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目標和任務建議,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和可持續發展的政策建議。
(二)根據省、市下達的人口控制目標會同有關部門編制人口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制訂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發展計畫;加強對人口與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的日常檢查工作;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統計工作,參與全市人口統計數據的分析和人口變動抽樣調查工作;負責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信息綜合及信息化建設,參與全市人口基礎信息建設。
(三)組織實施對市直單位(含單位派出直屬管轄機構)、省市駐化單位、鎮(區、街道)、村(居)委會人口與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的考核及相關的協調工作。
(四)對違反計畫生育政策規定的單位和個人,依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查處。
(五)負責審批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指標,組織病殘兒體檢和審查病殘兒的父母申請二胎生育材料上報工作;負責全市因實行計畫生育造成後遺症的鑑定、治療處理工作。
(六)負責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的管理、服務、指導、協調工作。
(七)制定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開展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
(八)制定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的規劃,並組織實施。
(九)制訂人口和計畫生育套用科學研究的規劃,組織實施國家級、省部級和市級人口計生科研課題。
(十)指導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檢查和指導計畫生育鎮(區、街道)服務網路的管理和建設;圍繞生育、節育、不育制定生殖保健服務規劃與規範;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優生優育服務工作;執行國家有關避孕藥具管理的規定,編制計畫生育藥具分配計畫,對計畫生育技術和藥具的使用與發放進行指導和監督。
(十一)協同有關部門編制茂名市、化州市財政撥付的人口和計畫生育經費和基本建設支出預、決算;管理、監督計畫外生育費的使用;定期審計各項經費的使用。
(十二)指導人口與計畫生育社會團體的工作;指導全市各級計生協會;負責計畫生育和有關人口工作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三)承辦市人民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組織機關工作和協調各股室工作;負責全市人口計生系統和局機關人事、會務、檔案保密、文秘資料、安全保衛、車輛管理、外事接待、後勤、離退休老幹部的管理、工青婦等行政事務工作;制定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的計畫,並組織實施。
協同有關部門編制茂名和化州市撥付的人口和計畫生育經費的預、決算和安排基建經費;對計畫外生育費的徵收、使用情況進行檢查監督;負責局機關的財務收支;負責局下屬單位經費開支的審計工作,負責人口計生事業費的審核及報送工作。
(二)發展規劃與信息股
負責制訂全市人口計畫、人口計畫目標管理和人口統計管理實施細則;會同有關部門編制人口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制訂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發展計畫;指導各鎮(區、街道)落實人口與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按“兩個規範”的要求抓好各鎮(區、街道)人口和計畫生育“三位一體”工作;負責人口與計畫生育統計工作,指導各鎮(區、街道)建立人口和計畫生育信息體系;指導各鎮(區、街道)抓好人口計畫生育“例會”制度工作;參與全市人口基礎信息建設;參與全市人口統計數據的分析和人口變動抽樣調查工作。
(三)宣傳教育股
制訂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計畫,組織全市開展人口與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抓好各鎮(區、街道)婚育學校(分校)、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欄、公開欄、讀報欄的建設;大力宣傳黨和國家人口和計畫生育的方針、政策;廣泛宣傳優生優育知識、節育避孕知識、生殖健康保健知識;協同黨校抓好黨員幹部人口理論和計畫生育。基礎知識教育;負責全市出生人口性別比綜合治理工作;開展“關愛”女孩行動,轉變民眾婚育觀念;做好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報導工作;負責人口計生報刊、音像製品的征訂、發行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抓好市直單位和省、茂名駐化單位幹部職工的婚前教育。
(四)政策法規股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人口和計畫生育的方針政策;擬訂人口和計畫生育的規範性檔案;負責檢查督促各鎮(區、街道)貫徹實施人口計生政策;負責本級人口計生行政複議及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行政執法的指導;負責民眾來信來訪;會同有關部門對違反計畫生育政策規定的單位和個人,依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查處;負責辦理市直單位計畫生育“一票否決”事項,檢查、指導、監督各鎮(區、街道)執行計畫生育“一票否決”制度;負責市直單位幹部職工人口計生契約的簽訂工作;負責監督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各項獎勵的落實。
(五)流動人口服務管理股
負責全市流動人口的管理、指導、協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對市直單位和流動人口的計畫生育發證和查驗證工作,並監督落實節育措施;推動完善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機制,承擔協調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工作;指導督促各鎮(區、街道)建立流動人口計生檔案;負責協調市直兼職單位做好人口計生工作和掛鈎幫扶工作;負責農墾系統人口計生管理和服務工作。
(六)科技服務股
制訂人口計畫生育套用科學研究的規劃,組織實施國家級、省部級和市級人口計生科研課題;負責檢查、指導全市鎮級人口計生服務網路的管理、建設和技術服務工作;圍繞生育、節育、不育制定生殖保健服務規劃,規範管理;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優生優育服務工作;負責全市已婚育齡婦婦女季度查環查孕的婦檢服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全市計畫生育手術併發症的預防、鑑定和治療工作。

事業單位

(一)市計生協會
協助政府貫徹落實計畫生育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計畫生育協會會員與育齡民眾參與計畫生育的民主監督管理,維護育齡民眾的合法權益,向育齡民眾提供生產、生活、生育等服務,指導、幫助舉辦人口福利事業,開展計畫生育民間交流與合作。
(二)市考核辦
組織實施對各鎮(區、街道)、農場及市直單位人口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協調各級人口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相關工作等。
(三)市計畫生育監察大隊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計畫生育的方針、政策;負責民眾來信來訪;會同有關部門對違反計畫生育政策規定的單位和個人,依照有關法規、規定進行查處;
(四)市計畫生育服務站
服務項目:
(1)計畫生育優生優育門診;
(2)計畫生育手術:輸精(卵)管吻合術。人工流產(無痛性藥物流產,中、小月份引產術)、上取環、皮下埋植術、輸卵管通液等。同時開展B超查環、查孕、查病治病服務。
(3)生殖保健:
婦科:運用微波、光譜、波姆等高新科技醫療器械治療宮頸糜爛、宮頸息肉、卵巢囊腫、陰道炎、尖銳濕疣、會陰白斑、盆腔炎等婦科疾患以及套用紅外線診斷乳腺疾病。
男性專科:運用中西醫結合治療陽萎、早泄、射精痛、附睪炎、前列腺炎、尿道炎、龜頭炎、淋病、病毒性濕疣、梅毒等性病。
(4)引進推廣使用計畫生育新技術,緊急避孕指導。
(5)便民門診:內、外、兒、婦科常見病的診治。
(6)檢驗:①臨床、生化檢驗;②優生檢測:地中海貧血病篩查、G6PD缺乏症(蠶豆病)檢查、細胞遺傳(染色體)檢查;③性病檢測:各種性傳播疾病的病原體檢測。
(五)市計畫生育藥具管理站
負責全市計畫生育避孕藥具的管理,藥具計畫的編制和推廣套用,對全市計畫生育避孕藥具的購、銷、存進行指導、監督和統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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