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學試劑包裝及標誌

《化學試劑包裝及標誌》是為規定化學試劑包裝及標誌的技術要求、包裝驗收、貯存與運輸而制定的本標準。

2012年12月31日,《化學試劑包裝及標誌》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並於2013年10月1日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化學試劑包裝及標誌
  • 頒布時間:2012年12月31日
  • 實施時間:2013年10月1日
  • 發布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檔案發布,內容摘要,

檔案發布

2012年12月31日,《化學試劑包裝及標誌》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並於2013年10月1日實施。

內容摘要

1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化學試劑包裝及標誌的技術要求、包裝驗收、貯存與運輸。
本標準不適用於MOS試劑、臨床試劑、高純試劑和精細化工產品等的包裝。
2規範性引用檔案
下列檔案對於本檔案的套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於本檔案。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於本檔案。
GB/T191 包裝儲運圖示標誌
GB/T601 化學試劑 標準滴定溶液的製備
GB/T603 化學試劑 試驗方法中所用製劑及製品的製備
GB/T4122.1 包裝術語 第1部分:基礎
GB/T4857.3 包裝 運輸包裝件基本試驗 第3部分:靜載荷堆碼試驗方法
GB/T4857.5 包裝 運輸包裝件 跌落試驗方法
GB/T6388 運輸包裝收發貨標誌
GB/T6543—2008 運輸包裝用單瓦楞紙箱和雙瓦楞紙箱
GB/T6582 玻璃在98℃耐水性的顆粒試驗方法和分級
GB/T6682 分析實驗室用水規格和試驗方法
GB/T9174—2008 一般貨物運輸包裝通用技術條件
GB12463 危險貨物運輸包裝通用技術條件
GB/T12464—2002
GB13690 化學品分類和危險性公示 通則
GB15258 化學品安全標籤編寫規定GB15603 常用化學危險品貯存通則
GB/T16483 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 內容和項目順序
GB17914 易燃易爆性商品儲藏養護技術條件
JJF1070—2005 定量包裝商品淨含量計量檢驗規則
3術語及符號
GB/T4122.1界定的以及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於本檔案。
3.1 包裝單位 unitofpackage
每個內包裝容器所裝產品的淨含量。
3.2 內包裝 innerpackage
分為不加著色劑材料(NB)和加著色劑材料(NBY)製成的內包裝容器,並附有內塞(墊)、外蓋、封口物和內包裝容器外附加的包裝物如:黑紙、塑膠袋等。
3.3 中包裝 in-between
體積過小的內包裝容器,在裝入外包裝容器前,先按一定數量組合裝入一中間容器中,再將中間容
器按一定的數量組合裝入外包裝容器中,此中間容器稱為中包裝。
3.4 外包裝 outerpackage
產品的外包裝,在流通過程中主要起保護產品、方便運輸的作用。
3.5 隔離材料 divider,separator
用於將容器空間分為幾層或若干格子的構件,如隔板、格子板等,其目的是將內裝物隔開和起緩衝作用。
3.6 單瓦楞紙板corrugatedfibreboardofsinglesheettype 由兩層箱板紙和一層瓦楞紙加工而成的瓦楞紙板。
3.7 雙瓦楞紙板corrugatedfibreboardofdoublesheettype
由兩層箱板紙、兩層瓦楞紙和一層夾芯加工而成的瓦楞紙板。
4包裝分類
4.1 一般化學試劑運輸包裝
一般化學試劑運輸包裝件應符合GB/T9174—2008第3章總則的要求,必要時應按
GB/T9174—2008中第6章的規定做相應性能試驗。
4.2 危險品化學試劑運輸包裝
按GB13690的規定對危險化學品進行分類。危險品化學試劑運輸包裝件的性能試驗應符合
GB12463。
5包裝材料的技術要求
5.1 玻璃瓶
5.1.1 外觀
光潔端正、色澤純正、瓶口圓直、厚薄均勻、無裂縫、氣泡少。
5.1.2 熱穩定性
耐急冷溫差35℃無爆裂,試驗方法按附錄A的規定執行。
5.1.3 化學穩定性
將裝有甲基紅酸性溶液的樣瓶,在85℃水浴中保持30min,淡紅色不消失。試驗方法按附錄B的規定執行。
5.1.4 耐水性能
按GB/T6582的規定執行。
5.1.5 應力
白色瓶允許呈紫紅至淡黃色。黃色瓶允許呈紫紅至淡綠色。
5.2 塑膠瓶
不與內裝物起理化作用,壁厚最薄處不得小於0.5mm。
5.3 塑膠袋
不與內裝物起理化作用,制袋薄膜厚度不得小於0.06mm。
5.4 金屬桶(罐)
採用鍍錫金屬薄板製成,可內襯保護材料,板厚0.15mm~0.20mm,接縫、接口嚴密不漏。
5.5 普通木箱(釘板箱)
木材質量應符合GB/T12464—2002中5.1的規定,板厚大於12mm,箱每面由3塊~5塊木板組成,箱板最窄寬度不小於30mm,並置於拼合中間,每個箱面只允許一塊,木箱四周上下16根箱檔,箱檔寬度40mm,厚度15mm以上,木箱牢固密合。箱釘長度為40mm,箱釘數量以箱面寬度計,平均每 50mm一隻,要雙排平行交叉布釘。箱外兩道鋼帶加固,鋼帶用鋼釘釘在木箱上,釘距平均50mm一,40mm,14mm~16mm,0.3mm~0.4mm。
5.6 瓦楞紙箱(盒)
單、雙瓦楞紙箱(盒)的種類按GB/T6543—2008中第3章的規定確定。單、雙瓦楞紙箱(盒)的基本型號和代號按GB/T6543—2008中第4章的規定確定。單、雙瓦楞紙箱(盒)的材料、尺寸與偏差、質量與結構的要求應符合GB/T6543—2008中第5章的規定。單、雙瓦楞紙箱(盒)的檢驗與試驗按
GB/T6543—2008中第6章的規定進行。
5.7 氣泡塑膠薄膜
:≤3m/kg。
5.8 標籤用紙
規格:≥70g/m2;雙膠版紙或性能接近的同類紙張。
5.9 其他包裝材料
質量要求按有關的國家標準執行。
6產品包裝的基本要求
6.1 產品經檢驗合格後應由質檢部門出具產品質量合格報告單方可進行分裝。
6.2 產品包裝作業應嚴格按照產品包裝操作規程和包裝規範進行。
6.3 產品包裝環境應保持清潔、乾燥、有人員保護和環保裝置。產品包裝應在適宜的溫度和濕度的環境中進行(吸潮產品環境濕度另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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