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頭市生態濕地保護管理中心

包頭市生態濕地保護管理中心(包頭市森林資源管理站、野生動植物保護站)主要工作職能是: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負責本市森林資源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森林資源調查研究和監測體系、林政監督管理;規劃和組織協調森林資源建設、開發、利用工作;開展野生動植物的保護、管理與救助工作;圍封禁牧監督檢查、組織協調和宣傳教育工作;組織、協調、指導全市濕地保護管理工作,擬制濕地保護技術標準和規範,開展濕地資源調查、動態監測和統計,設立並管理濕地自然保護區、濕地公園、濕地保護小區;負責全市在履行國際濕地公約方面的履約工作;開展濕地保護對外合作與交流。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