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頭市東河區發改局

東河區發展和改革局(對外合作局)前身是發展計畫局,成立於2002年5月,2004年6月更名為發展和改革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包頭市東河區發改局
  • 地點:包頭市
  • 屬性:發改局
  • 時間:2004年6月
主要職責
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和包頭市關於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戰略方針、政策,擬訂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制定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研究分析區內外經濟形勢。
組織有關部門對全區經濟計畫運行情況進行分析,加強對經濟運行的預測、監測,負責國民經濟年度計畫執行中的調整工作。
研究提出全區固定資產投資總規劃、投資結構及投資辦法;協調有關部門實施基本建設項目年度計畫;負責全區固定資產投資審核立項,並督促檢查實施情況。
收集儲備全區重點項目,建立項目庫,並跟蹤落實重點項目實施情況。
負責協調第一、二、三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並銜接平衡相關發展規劃,做好與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
承擔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全區經濟體制改革的責任;組織擬訂全區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會同有關部門搞好專項經濟體制改革之間的銜接;指導全區改革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重點改革試點工作。
落實國家、自治區有關價格檢測調控的規定和辦法;負責全區重要商品和服務等價格監測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價格管理的方針政策;監督和組織實施國家及自治區價格政策執行;落實國家價格收費政策,負責法定範圍內《收費許可證》的發放、年檢工作,做好部分商品和服務價格的備案申報工作。
負責全區節能減排的綜合協調工作;組織擬訂全區節能減排規劃、制定年度計畫並協調實施;承擔東河區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和包頭市經濟合作、招商引資的有關方針、政策;研究擬訂全區經濟合作、招商引資的中長期規劃、制定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負責全區經濟合作、招商引資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招商引資項目庫的建立、維護和管理;承辦招商項目的策劃收集、篩選儲存、宣傳推薦、成果統計、跟蹤服務。
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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