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頭市東河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簡稱東河區綜治委)是協助東河區區委、區政府領導全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常設機構。其主要任務是: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根據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總體規劃及社會治安形勢,指導和協調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根據全區社會治安狀況,研究提出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方針、政策和重大措施,供區委、區政府決策;對一個時期全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作出部署,並督促實施;指導、協調、推動各地區、各部門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各項重大措施;總結推廣實踐經驗,表彰先進,組織有關部門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理論研究,探索和逐步完善具有中國特色的維護社會治安的新路子;辦理上級綜治部門和區委、區政府交辦的有關事項。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包頭市東河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
- 簡稱:東河區綜治委
- 地址:包頭市東河區
- 內容: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
包頭市東河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簡稱東河區綜治委辦公室),是包頭市東河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的辦事機構,與區委政法委機關合署辦公。其主要職責任務是:根據包頭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及其辦公室和區委、區政府的部署,研究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方針政策和需要採取的重大措施,提出建議;掌握各地區、各部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進展情況,及時向委員會反映;開展調查研究,推動各地區、各部門落實綜合治理的各項措施;總結交流典型經驗,鼓勵先進,推動後進;辦理上級和本級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為充分發揮有關部門的職能作用,組織協調各有關部門圍繞民眾反映強烈的治安重點、難點問題齊抓共管,東河區綜治委還根據工作需要設立了五個專門工作領導小組,即東河區綜治委鐵路護路聯防工作領導小組、流動人口治安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領導小組、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領導小組、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以加強對這些專門工作的組織領導。各領導小組辦公室分別設在區綜治辦、區公安分局、區司法局、共青團東河區委員會和區教育局,具體負責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