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頭婚禮舊俗

包頭婚禮舊俗

乾嘉年間,清政府明文規定:“口外綏遠等地僅容孑身商販往來,挈室者有禁。”(《清史稿?食貨志》卷120),因此,“走西口”來包頭經商者的眷屬多在“口裡”(山西等地)。大清會典還規定蒙旗之間、蒙漢之間禁止通婚。然而,“抽刀斷水水更流”。到嘉慶14年(公元1809年)包頭村改置包頭鎮時,人口已增至1500餘戶,摻雜著漢、滿、蒙、回族婚禮習俗的包頭婚禮舊俗也日漸形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包頭婚禮舊俗
  • 來源:娶親
  • 過程:拜天地
  • 回門的概念:新娘第二天回娘家
娶親,拜天地,宴席,鬧洞房,回門,

娶親

說起包頭婚禮舊俗,就要先從娶親談起。
娶親要選定吉日良辰,走在娶親隊伍前邊的是一對男童,每人一手提燈籠,一手拿把乾草。隨後是吹鼓匠,一般吹鼓匠6至7人,其中核心人物是吹嗩吶的,沿街吹奏“得勝鼓還朝”曲。吹鼓匠後邊是花轎騾馬轎車,花轎是紅幔翠蓋,上面插龍鳳呈祥,四角掛著絲穗,有錢人家娶親為五乘轎,花轎三乘,娶親去的路上女迎親者坐一乘,壓轎男童坐二乘,迎回時新娘、迎親、送親各坐一乘。另外有二乘藍轎,用藍呢子圍蓋,上面插銅頂,由新郎、伴郎各坐一乘。老百姓稱這樣的迎親隊伍為“小登科”也就是中狀元的意思,按照習俗,遇上迎親隊伍就是縣太爺乘車馬也得停到路邊,為娶親的隊伍讓路。
婚禮喜慶最早起源於東漢《後漢書?李合傳》記載:大將軍竇憲納妻,天下郡國皆有禮慶。"娶親時提燈、乘車(轎)、鼓樂皆起源於唐代,白居易〈春深〉詩中就有"春深娶婦家,兩行籠里燭,一樹扇間花,賓拜登華席,親迎障車。"(《唐會要》卷83)亦記載今貴族豪富婚姻之始,或奏管弦,以極歡宴。"
新郎下轎穿著長袍馬褂,身披紅綢。清朝時頭戴“瓜殼”帽,民國初年戴禮帽,上插金花。男子插戴花冠的習俗最早見於唐代,稱“一年景”,寓富貴之意。新娘頭戴花冠,俗稱“鳳冠”,冠上金鳳的嘴裡銜著珠串,身上穿著好像戲裝的紅蟒袍,頭上蒙著紅蓋頭。新娘結婚前一天要“開臉”,由嬸娘、舅媽、夫婦雙全有子孫的老者修去新娘臉上汗毛,以表示處女生活的結束。新娘頭上蒙紅色輕紗始於東漢,蓋頭以遮羞避邪,嫣紅取吉祥的意思。新郎、新娘下轎腳踩紅布,沿道有親屬託著盤子,放著紅棗花生桂圓栗子等撒到新郎、新娘身上,取意“早生貴子”,一般的只撒紅棗和花生,取意“早生”。

拜天地

卜地安帳拜堂之禮"(《封氏見聞記》始於唐代。包頭地區稱"拜天地"。帳(俗稱"喜棚")內放一供桌,習稱"天地桌"。桌上放大斗尺子剪子鏡子算盤、秤稱“六證”意為“六證”可知家裡糧有多少,布有多少,衣服好壞,容顏怎樣,帳目清否,東西輕重等。民間講只有"三媒(媒人)六證"才表示新婚合理合法。土默特蒙族則是另"六證",即香斗、蠟燭明鏡弓箭、胸叉骨、五叉上苫哈達。土默特蒙古族娶親時新郎挎長弓箭壺,然後把弓箭放在新娘住的房外。這是古代搶婚的遺俗,是女子對父系制從夫而居的反抗,妻子方面要堅持舊傳統,男子全副武裝用搶婚來實現把妻子留在夫家居住的願望。
新郎進帳先拿弓搭箭向四方虛射,土默特蒙族則是娶親時就身挎長弓箭壺,然後把弓箭放在新娘佳的房外。這是古代搶婚的遺俗,是女子對父系制從夫居的反抗,妻方要堅持舊傳統,男子全副武裝用搶婚來實現把妻子留在夫家居住的願望。
“拜天地”後新娘入洞房,這時新郎才可以揭紅蓋頭,新婚夫妻是喜是悲在此一揭。《紅樓夢》中賈寶玉與薛寶釵成親,正是這一揭蓋頭才使得寶玉“兩眼直觀,半語全無”。由於封建社會“婚前男女不相面”,不知釀成多少愛情悲劇。

宴席

包頭舊婚禮宴席一般是三個盤,除一盤涼拌豆芽外,有清真羊或燉牛肉、爬肉條和大燴菜。婚宴不可少的是黃米糕,黃米糕的“糕”字與高低的“高”字諧音,從漢代起,就有吃糕取長久吉祥的意思。

鬧洞房

洞房花燭夜要“鬧洞房”,包頭有“鬧洞房”“三天沒大小”的說法,親朋好友讓新郎新娘說繞口令或唱情歌,從而增添了新婚的樂趣。鬧洞房"始於南潮,《意林引鳳俗通》記載汝南張如會杜士家娶婦就"酒後相戲。

回門

新娘第二天回娘家稱“回門”,土默特蒙古族是結婚一個月後回娘家住一個月,這叫“對月”,這不是今天所說的新娘不忘父母培養的現代觀念,而是“不落夫家”的古代習俗的象徵。母系氏族社會向父系氏族社會過渡,由男子從妻居向女子從夫居的轉變,女子不願立即實現這一轉變,因而才有“不落夫家”的象徵性的“回門”。
婚禮習俗是世代相傳的具有民族特色的文化遺產,是中國傳統文化的一部分,這裡面既有精華,也有糟粕,我們要發揚精華,揚棄糟粕,提倡文明結婚,提倡結婚從簡。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