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河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根據黨和國家有關計畫生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相關法律法規,研究制訂全區計畫生育工作的具體政策和實施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包河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 主要職責:見正文
  • 內設機構:辦公室、政策法規科等
  • 所在地:合肥市包河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辦公室,政策法規科,發展規劃科,宣傳教育科,科學技術科,
(一)
(二)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全區人口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對執行情況進行檢查、考核、評估。負責全區人口與計畫生危凶育統計工作,進行全區統計數據的分析研究。
(三)組織協調社會各方力量,開展全民性的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
(四)根據區政府的人口與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項目,對基層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
(五)加強對計畫生育法律、法規執行情況的檢查、督促。
(六)負責對再生育的審批,負責對特殊對象生育的調查、審核、上報,負責生育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督。
(七)指導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日常管理,聯繫協調公安、民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住房城鄉建設、衛生、價格、工商等有關部門,落實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職責,促進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的綜合治理。
(八)負責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的綜合管理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做好優生優育、母嬰保健等工作;負責全區計畫生育藥具發放和管理工作。
(九)負責全區計畫生育幹部隊伍建設規劃;制定全區計畫生育幹部教育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計畫生育協會工作。
(十)負責社會撫養費的徵收及監督和管理煮辯兆背工作;負責四項手術經費的審核、管理。
(十一)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協助局領導做好局機關管理和服務工作;起草綜合性檔案;負責重要會議組織以及文電處理、秘書事務、檔案資料、政務信息、保密、保衛等機關行政管理事務;配合做好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研究擬定貫徹執行有關人口和計畫生育政策、法規的具體實施辦法、細則及規範性檔案,起草全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地方性規章及貫徹落實措施;負責做好依法行政工作,指導全區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法制建設工作;負責做好普法工作,對全區貫徹執行人口和計畫生項故騙育政策法規情況進行監督、檢疊探舟查和指導;承辦人口和計畫生育“ 一票否決”意見的審核工作;負責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信訪、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和提案辦理工作;協調相關部門制定有利於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社會經濟政策,對新時期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進行調查研究並提出對策。
研究我區人口發展戰略,組織對全市人口規模、趨勢、素質、結構、分布等人口和計畫生育重大問題的戰略性、前瞻性研究並提出建議;編制全區人口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指導監督實施,制訂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發展計畫;擬定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拳催舉目標管理責任制,制定目標管理責任制考評方案並負責組織實施,提出考評結果使用和“一票否決”意見;負責全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各類數據的收集、統計、管理、分析研究和信息化建設的規劃、管理以及業務指導;組織實施人口和計畫生育抽樣調查和專題調查,檢查、指導全區計畫生育統計管理和農村地區計畫生育基層基礎管理工作;參與發布與計畫生育有關的人口信息。
制定全區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宣傳、新聞等有關部門,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報導、新聞發布等工作;組織開展全民性的人口和計畫生育基礎知識宣傳教育和科普知識宣傳工作,指導全市廣泛深入開展婚育新風進萬家活動,促進生育文明建設;制定全區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幹部教育培訓計畫,並負責組織實施;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活動和宣傳品的規範管理;協助市綜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別比領導小組辦公室做好全市關愛女孩綜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別比工榜寒幾作,指導、監督街鎮調查處理“兩非”案件;組織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理論研究和學術交流活動,承擔區人口學會的日常工作;負責組織實施人口和計畫生育對外宣傳、新聞發布等重大活動。
負責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的綜合管理,指導、監督實施計畫生育技術的服務規範及標準;負責計畫生育優質服務的先進縣(區)創建工作,指導、檢查基層計畫生育技術的服務網路建設,督促基層落實計畫生育免費的基本技術服務項目;負責全區獨生子女病殘兒醫學的鑑定工作,組織、指導計畫生育節育手術並求兆狼榜發症的預防、診治、鑑定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優生優育、提高出生人口的素質工作;指導基層開展生殖保健服務及避孕藥具發放、管理等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對計畫生育藥具的市場監管;承擔上級下達的計畫的生育科研課題,組織實施計畫生育科學研究和新技術、新成果的推廣套用工作,促進生殖健康產業發展;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出生人口性別比綜合治理工作。

科學技術科

負責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的綜合管理,指導、監督實施計畫生育技術的服務規範及標準;負責計畫生育優質服務的先進縣(區)創建工作,指導、檢查基層計畫生育技術的服務網路建設,督促基層落實計畫生育免費的基本技術服務項目;負責全區獨生子女病殘兒醫學的鑑定工作,組織、指導計畫生育節育手術併發症的預防、診治、鑑定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優生優育、提高出生人口的素質工作;指導基層開展生殖保健服務及避孕藥具發放、管理等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對計畫生育藥具的市場監管;承擔上級下達的計畫的生育科研課題,組織實施計畫生育科學研究和新技術、新成果的推廣套用工作,促進生殖健康產業發展;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出生人口性別比綜合治理工作。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