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曉勇,男,漢族,1966年12月出生,吉林長春人,研究生學歷,1985年6月參加工作,1993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長春市朝陽區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
2024年9月,長春市紀委監委公開通報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包曉勇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包曉勇
- 國籍:中國
- 出生日期:1966年12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公開通報,
人物履歷
2000年2月,任長春市朝陽區人民檢察院辦公室副主任;
2001年11月,任長春市朝陽區人民檢察院調研室主任;
2004年4月,任長春市朝陽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助理;
2005年4月,任長春市朝陽區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檢察長助理;
2009年5月,任長春市朝陽區人民檢察院專職檢察委員會委員;
2012年3月,任長春市朝陽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
2013年3月,任長春市朝陽區人民法院黨組成員;
2013年4月,任長春市朝陽區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23年6月,長春市朝陽區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包曉勇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經指定管轄,接受長春市綠園區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公開通報
2024年9月,長春市紀委監委公開通報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包括朝陽區人民法院原黨組成員、副院長包曉勇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和購物卡問題。2012年至2023年,包曉勇多次收受他人贈送的禮金、購物卡及紅酒、茶葉等禮品。包曉勇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已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