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改工作人員

勞改工作人員又稱勞改幹警。在中國勞改機關執行懲罰和改造罪犯任務的一切在編公務人員,包括在監獄、勞改隊和少管所等勞改機關直接從事監管、改造罪犯工作的基層幹警和各級勞動改造工作管理局的主管領導及其工作人員。勞改工作人員既是國家司法行政人員,又是人民警察的一個警種,是維護社會治安、保衛國家安全的重要力量。應具備堅定的政治立場,較高的政策、法律水平和高尚的品格與獻身精神,並掌握勞改工作的知識與技能。

勞動就業培訓又稱“勞動就業訓練”。對就業前的公民或者失業、待業人員進行的專業知識和勞動技能的教育和訓練。包括“就業前培訓”和“轉#培訓”等。培訓的內容一般包括兩類:一類是屬於基礎性的文化知識,一類屬於專業技術。就業培訓的形式主要有:勞動部門舉辦的就業訓練中心;各級勞動服務公司為發展自身事業開展就業訓練;適應社會需要,組織和委託有關部門或企事業單位為用人單位服務,開展的定向就業培訓;發展和依靠社會各方面力量開展的就業訓練。就業訓練應堅持專業設定和教學內容與社會需要相結合,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實行半工半讀、工讀結合以及就業培訓與安置就業相結合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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