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男子於婚前或
婚後,必須為妻家服一定期間的家務,以此作為成婚條件的
婚姻。變相買賣婚的一種。出現在人類社會早期
類型的嫁娶立法中,現已很少見到。中國有些少數民族自古有此
風俗,現今南方的某些少數民族中,仍可看到
起源於勞役婚的一些
習俗。
形式
彝族中有勞役婚的婚姻形式。這種情況往往因男方出身貧寒,無力出聘金,便在
幼年時到女家替其勞作,時間大約二年起至十年止。在此期間,男女雙方可同食同玩,以此建立感情,而後由家長認可,再由
女家擇日,將日期通知男家迎親。女家
預備牛羊
花毯若干對,男家需全副彩裝、騎牛擔盒至女家,將新郎新娘雙雙迎歸。歸家三日,新娘又返回娘家半年或一年,但新郎新娘在此期間常互訪,雙方建立深厚感情後,便由男家接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