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關於推動企業全面實施新工時制度的通知》是1997年04月24日發布並生效的國家法律法規,意在為了更好地貫徹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推動新工時制度的全面貫徹實施作出該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勞動部關於推動企業全面實施新工時制度的通知
- 所屬類別:國家法律法規
- 發布日期:1997-04-24
- 生效日期:1997-04-24
簡介
【發布文號】勞部發[1997]134號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國家法律法規
【檔案來源】
具體內容
1995年3月25日,國務院發布了《國務院關於修改<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的規定》(國務院令第174號)。
兩年來,新工時制度實施順利,增加了就業崗位,推動了企業深化改革,提高了人民生活質量,促進了第三產業的發展,對經濟和社會發展產生了積極影響。
對缺乏認識,還未實施新工時制度的企業,要限期實施新工時制度。
對受外部環境制約、生產任務無法均衡安排,或受生產特點決定、某段時期需要長時間工作的企業和職工,積極推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和不定時工作制,安排職工集中工作、集中休息或輪休、補休,無法休息的要按《勞動法》的規定支付加班加點報酬;
對極個別確實有困難,1997年5月1日還不能實施新工時制度的企業,應按每周工作四十小時的標準支付職工工資及加班加點報酬,同時要制定實施計畫和方案,積極創造條件,儘快實施新工時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