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律援助

勞動法律援助,是指勞動者在發生勞動爭議時法律援助機構對勞動者提供的服務,提供勞動法律援助服務的機構主要是各地的法務部門下轄的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中心的經費由當地的財政部門保障。

在《勞動契約法》頒布實施以後,勞動爭議仲裁案件激烈上升,另外,用工單位侵犯勞動者合法權益的現象也越來越多,之所以越來越多是因為現在勞動爭議仲裁免費,另外就是《勞動契約法》的頒布實施,這些都使得勞動者對勞動法律援助服務越來越重視,然而,光靠政府的法律援助中心遠遠滿足不了勞動者對勞動法律援助的需求,這就需要更多的社會力量,法律學人投入到工作中,幫助勞動者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根據《法律援助條例》 第十條公民對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項,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一)依法請求國家賠償的;
(二)請求給予社活保障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請求發給撫恤金、救濟金的;
(四)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的;
(五)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
(六)主張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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