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教養管理工作若干制度》在1992.08.10由法務部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勞動教養管理工作若干制度
- 頒布時間:1992年08月10日
- 實施時間:1992年08月10日
- 頒布單位:法務部
《勞動教養管理工作若干制度》在1992.08.10由法務部頒布。
《勞動教養管理工作若干制度》在1992.08.10由法務部頒布。第一章 升掛國旗制度第二條 勞動教養管理所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的規定升掛國旗。第三條 勞動教養管理所每周舉行一次升旗儀式,由勞動教養工作幹警組織...
第九條 勞動教養場所大(中)隊設教育幹事。其職責由勞動教養場所規定。第十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司法廳(局)勞動教養管理局(處)、地市司法局勞教處(科)、勞動教養場所各大(中)隊應有一名領導幹部主管教育工作。第三章 教育經費、設施 第十一條 勞動教養人員教育經費標準為每人每月不少於4元。教育經費...
勞動教養管理所的設定、撤銷,須報公安部備案。第八條 勞動教養管理所,分為縣團級、區營級兩種。縣團級的可下設大隊或中隊;區營級的可下設中隊或小隊。中隊一百五十人左右,小隊五十人左右。勞動教養管理所設所長、政委或教導員各一人,副職一至二人,並設定相應的工作機構。勞動教養工作幹部,按勞動教養人員...
《勞動教養管理工作執法細則》是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的《國務院關於勞動教養問題的決定》、《國務院關於勞動教養的補充規定》和國務院轉發的《勞動教養試行辦法》,結合勞動教養工作的實踐經驗和實際情況制定。由法務部於1992年8月10日發布實施。發布時間 (1992年8月10日法務部第21號令發布) 具體內容 第一章總則 第一...
勞動教養就是勞動、教育和培養,簡稱勞教。2013年11月15日公布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廢止勞動教養制度。2013年12月28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了關於廢止有關勞動教養法律規定的決定,這意味著已實施50多年的勞教制度被依法廢止。決定規定,勞教廢止前依法作出的勞教決定有效;...
五、要改進和加強勞教工作。對勞動教養人員,實行教育、挽救、改造的方針,教育感化第一,生產勞動第二。要嚴格管理,規定必須遵守的紀律和制度。不準體罰、侮辱和虐待。要滿腔熱忱地對他們進行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教育、遵守法紀教育、道德品質教育,組織學習文化知識和生產勞動技術,養成愛好勞動習慣,努力把他們改造成為...
根據中共中央、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關於辦好勞動教養的指示和規定,結合我省的實際情況,對有關勞動教養工作的幾個問題作如下規定:一、當前,我省違法犯罪的青少年,送勞動教養的有相當數量,認真改進和加強勞教工作,是十分必要的。勞動教養是強制性教育改造措施,是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一種辦法,它的根本任務是既改造...
《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監獄管理和勞動教養工作的通知》(國發[1995]4號)指出,監獄是國家的刑罰執行機關,勞動教養所是國家治安處罰的執行機關。切實加強監獄管理和勞動教養工作,對於鞏固人民政權,維護社會穩定,保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順利進行,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檔案背景 建國40多年來,監獄、勞動教養所及其廣大...
第一條 為依法規範勞動教養戒毒工作,提高工作水平,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禁毒的決定》、國務院《勞動教養試行辦法》以及《強制戒毒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勞動教養戒毒工作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戒毒勞動教養管理所、勞動教養管理所戒毒大(中)隊(以下簡稱戒毒大(中)隊)對因吸食、...
山東省安置幫教刑滿釋放和解除 勞動教養人員的若干規定(一九九一年三月十五日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第一條為做好刑滿釋放和解除勞動教養人員(以下簡稱刑釋、解教人員)的 安置幫教工作,預防和減少重新違法犯罪,保障社會的安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制定本規...
第三條 承擔警戒工作的幹警是勞動教養工作幹警的一部分,享受同等待遇。第二章 機構設定 第四條 勞動教養管理所應建立警戒科,警戒科屬勞動教養管理所領導。根據勞動教養管理所建制規模和警戒任務的大小,警戒科可下設若干個組,進行適當分工。第五條 承擔警戒工作的幹警,應從現有勞動教養工作幹警中選調或在增加...
《雲南省勞動教養審批、複議工作暫行規定》在1991.11.27由雲南省人民政府頒布。第一條 為了保證勞動教養工作依法有效地為維護社會安定服務,確保勞動教養法律、法規、規章的正確實施,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雲南省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在雲南省公安廳設立勞動教養審批辦公室。省勞動教養審批辦公室在省勞動...
第二條 罪犯、勞教人員檔案是監獄、勞教所執行刑罰和執行勞動教養的法律文書,是罪犯在監管改造期間和勞教人員在勞動教養期間形成的考核、獎懲、年終鑑定、出監(所)鑑定等具有保存價值的執法文書。罪犯、勞教人員檔案是國家檔案的組成部分,做好罪犯、勞教人員檔案管理工作是監獄、勞教所和主管部門的重要任務。
收容教養的期限為1至3年。少年犯管教所負責執行。1983年監獄和勞動教養場所的管理工作由公安部劃歸法務部承擔,收容教養的執行也從公安部劃歸司法行政機關。1986年法務部頒布的《少年管教所暫行管理辦法(試行)》將“少年犯管教所”改為“少年管教所”,繼續收押和教育改造少年犯和被收容教養人員。1996年法務部決定將...
陽泉市勞動教養管理所(陽泉市強制隔離戒毒所)為市司法局管理的正縣級司法行政機構。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有關勞動教養、強制隔離戒毒和戒毒康復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根據全省勞動教養、強制隔離戒毒和戒毒康復工作的有關規定和制度,執行全市勞動教養人員和司法行政系統強制隔離戒毒人員的收容收治和調遣工作。(...
上海市勞動教養工作管理局(簡稱上海市勞教局)成立於1995年5月,是上海市司法局管理的負責全市勞動教養管理工作的行政機構,下設8個勞教所和1個教育培訓中心。主要職責 (一)貫徹實施有關勞動教養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制定本市勞動教養場所和勞動教養人員管理工作等方面的規章制度。(二)指導勞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