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印發第四批國家職業標準的通知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印發第四批國家職業標準的通知》是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於2002-09-29發布的國家法律法規。

【發布單位】勞動和社會保障部
【發布文號】勞社廳發〔2002〕10號
【發布日期】2002-09-29
【生效日期】2002-09-29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國家法律法規
【檔案來源】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印發第四批國家職業標準的通知
(勞社廳發〔2002〕1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局),國務院有關部門勞動保障工作機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我部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了第四批國家職業標準,現印發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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