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力的使用價值,指勞動力使用過程中具有的一種成為價值源泉的屬性。勞動力這種特殊商品則不同,它在消費過程即勞動過程中,能創造出新的價值,而且這個新價值比勞動力自身的價值更大。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勞動力的使用價值
- 屬性:成為價值源泉
- 勞動力:創造價值
- 新價值:大於自身價值
正文
勞動力的價值和勞動力在勞動過程中所創造的價值,是兩個不同的量。資本家在購買勞動力時,正是看中了這個價值差額。勞動力商品的賣者和其他商品的賣者一樣,為實現勞動力的價值而讓渡勞動力的使用價值。勞動力的使用價值不歸它的賣者,而歸它的買者所有。資本家支付了勞動力的日價值,這樣,勞動力一天的使用即一天的勞動就歸他所有。資本家迫使工人除了提供必要勞動時間以外,還要提供剩餘勞動時間。工人在必要勞動時間內的勞動,創造了勞動力價值的等價物,補償資本家支付的工資;在剩餘勞動時間內的勞動創造了超過勞動力價值的價值,即剩餘價值,歸資本家無償占有。
資產階級古典經濟學家不了解工人出賣的商品是勞動力,而不是勞動,沒有認識勞動力商品的獨特的使用價值,因此不能把剩餘價值的存在同他們自己提出的等價交換規律一致起來。馬克思說:“勞動力這種特殊商品的使用會提供勞動,從而能創造價值,但這種情況絲毫也不會改變商品生產的一般規律”(《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9卷,第 222頁)。馬克思區別了勞動和勞動力,透徹地闡明了勞動力商品的特殊使用價值,從而在商品生產的一般規律──價值規律的基礎上,說明了剩餘價值的產生,創立了科學的剩餘價值學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