勘查許可證吊銷

探礦權人違反探礦權管理的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或違法行為發生後無視法律法規規定拒不改正時,由登記管理機關依法做出的一種終止探礦權人權利的嚴厲處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勘查許可證吊銷
  • 外文名:revoking of mineral exploration licence
  • 學科:礦產資源經濟與管理
  • 法律法規:礦產資源勘查區塊登記管理辦法
學科:礦產資源經濟與管理
詞目:勘查許可證吊銷
英文:revoking of mineral exploration licence
釋文:按照《礦產資源勘查區塊登記管理辦法》規定,拒絕接受監督檢查或有嚴重弄虛作假行為的,拒不完成最低勘查投入的,拒不進行勘查施工的,拒不辦理變更和延續登記手續的,拒不繳納探礦權使用費或探礦權價款的,登記管理機關可以依法給予探礦權人吊銷勘查許可證的處罰。勘查許可證被吊銷後,原探礦權人在6個月內不得申請新的探礦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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