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礦權人違反探礦權管理的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或違法行為發生後無視法律法規規定拒不改正時,由登記管理機關依法做出的一種終止探礦權人權利的嚴厲處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勘查許可證吊銷
- 外文名:revoking of mineral exploration licence
- 學科:礦產資源經濟與管理
- 法律法規:礦產資源勘查區塊登記管理辦法
探礦權人違反探礦權管理的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或違法行為發生後無視法律法規規定拒不改正時,由登記管理機關依法做出的一種終止探礦權人權利的嚴厲處罰。
完成最低勘查投入的,拒不進行勘查施工的,拒不辦理變更和延續登記手續的,拒不繳納探礦權使用費或探礦權價款的,登記管理機關可以依法給予探礦權人吊銷勘查許可證的...
探礦權人完不成當年最低勘查投人的,登記管理機關可以依法責令限期改正,處以罰款,直至吊銷勘查許可證而終止探礦權;探礦權人超額完成最低勘查投入的,超出部分可以...
第二十八條 對擬給予較大數額罰款或者吊銷勘查許可證、採礦許可證等行政處罰的,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應當製作《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按照法律規定的方式,送達當事人。...
(八)吊銷勘查許可證,吊銷採礦許可證;(九)礦產資源法規規定的其他處罰措施。對同一違法行為,第(一)項處罰不得與其他處罰並用;第(三)項處罰不得與第(八)項...
第十四條 未經審批管理機關批准,擅自轉讓探礦權、採礦權的,由登記管理機關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處1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原發證機關吊銷勘查許可證、...
通知原發證機關吊銷其勘查許可證、採礦許可證或者取消其承擔該地質工作項目的資格,自處罰決定生效之日起2年內,該匯交人不得申請新的探礦權、採礦權,不得承擔國家...
第十四條未經審批管理機關批准,擅自轉讓探礦權、採礦權的,由登記管理機關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處1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原發證機關吊銷勘查許可證、採礦...
第二十六條 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對於應當給予吊銷勘查許可證、採礦許可證而自己又無權吊銷的,向原發證機關提出吊銷許可證建議,原發證機關應當及時依法審核處理。...
對持勘查許可證採礦或開採礦種與採礦許可證不符的,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並按無證開採予以處罰,對拒不改正的,依法吊銷勘查許可證或採礦許可證和...
重大行政處罰決定,包括沒收違法采出的礦產品、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違法建築物、限期拆除違法建築物、吊銷勘查許可證或者採礦許可證等。第二十七條 縣級以上國土資源...
(一)對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拆除違法建築、沒收違法建築或者非法采出的礦產品、吊銷勘查許可證或者採礦許可證、責令交還土地、責令停止開採、責令停產整頓、無...
第十四條 末經審批管理機關批准,擅自轉讓探礦權、採礦權的,由登記管理機關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處1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原發證機關吊銷勘查許可證、采...
通知原發證機關吊銷其勘查許可證、採礦許可證或者取消其承擔該地質工作項目的資格,自處罰決定生效之日起2年內,該匯交人不得申請新的探礦權、採礦權,不得承擔國家...
(二)吊銷勘查許可證、採礦許可證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的;(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第二十條 縣(市)以上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發現違反國土資源法律、...
由探礦權採礦權登記管理機關責令其在30日內繳納,並從滯納之日起,每日加收2‰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探礦權、採礦權登記管理機關吊銷其勘查許可證或採礦許可證...
(二) 吊銷勘查許可證、採礦許可證的;(三) 超過土地使用權出讓契約約定的期限,滿兩年未動工開發,無償收回其國有土地使用權的。第十二條 查處國土資源違法案件,...
(一)較大數額罰款、責令停止違法勘查或者違法開採行為、吊銷勘查許可證或者採礦許可證等行政處罰的;(二)國有土地使用權、探礦權、採礦權的許可直接涉及申請人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