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監督檢疫管理系統

系統中記錄著操作員每次操作的詳細記錄,如果其它人以您的用戶代碼登錄,會修改您的數據,所以建議您第一次登錄後修改自己的密碼,並記在安全的地方。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動物監督檢疫管理系統
  • 性質:系統
  • 特徵:詳細記錄
  • 優點:滑鼠雙擊桌面軟體圖示
登錄系統,修改口令,動物檢疫證明A,3.1填寫“檢疫申報單,3.2動物檢疫證明A,動物檢疫證明B,產品檢疫證明A,產品檢疫證明B,數據管理,特殊情況處理,監督檢查,檢查站監督執法,法律法規,檢疫證明管理,

登錄系統

滑鼠雙擊桌面軟體圖示
輸入用戶代碼:
輸入用戶密碼:
滑鼠單擊
進入“動物衛生監督(檢疫)信息化管理系統”平台

修改口令

系統中記錄著操作員每次操作的詳細記錄,如果其它人以您的用戶代碼登錄,會修改您的數據,所以建議您第一次登錄後修改自己的密碼,並記在安全的地方。
在選單欄系統設定中選“修改口令”
因原密碼為空,直接輸入新用戶密碼,然後在效驗密碼中再輸入一遍,確定後新密碼生效,下次登錄系統時可用新密碼登錄。

動物檢疫證明A

3.1填寫“檢疫申報單

滑鼠單擊“檢疫申報”圖示,彈出檢疫申報單錄入視窗。
滑鼠單擊“增加”按鈕
編號:自動生成,不用錄入
貨主:可在下拉框中選擇,如果下拉框中沒有,可直接輸入
聯繫電話:如果貨主是選擇的,這裡會自動填上,如果貨主是輸入的,在這裡輸入電話號碼
動物/動物產品種類:在列表中選擇
數量及單位:單位會在動物/動物產品種類選擇後自動生成,只要輸入數量即可
來源:可以在下拉列表中選擇,也可輸入
用途:在下拉列表中選擇
啟運地點:因為是固定地點,可以設成默認值,一次設定,對該用戶永久生效。
設定方法如下,在申報單輸入視窗範圍內任一點,單擊滑鼠右鍵,彈出一個視窗
選中“設定默認值”
在相應的欄中填入默認值
保存即可
啟動時間:點擊選擇
到達地點:點擊選擇相應省市縣
申請時間:點擊選擇
受理:滑鼠勾選
擬派員於:點擊選擇時間
到:填寫去辦事地點
經辦人:點擊選擇,也可輸入
關於申報單的三點說明:
1、證明引用申報單後,下次再引用申報單,系統自動過濾掉已引用完的申報單。
2、對證明引用後的申報單,再打開申報單調入已打申報單時,作廢功能是不可用的。即不能刪除已經引用的申報單。
3、列印後的申報單,如不想引用,可以使用作廢功能清除。

3.2動物檢疫證明A

滑鼠單擊“動物檢疫證明A”
滑鼠單擊“增加”按鈕
3.2.1選擇”檢疫申報單號”
滑鼠單擊下拉箭頭彈出查詢視窗,擇開始日期和結束日期,別輸入開始日期和結束日期。滑鼠點擊確定,現查詢結果,相應的記錄,在申報單中已經錄入的數據就會出現在“動物檢疫證明A”中。
3.2.2填寫“動物檢疫證明A”中的數據
將框中的內容填全就完成了“動物檢疫證明A證”填寫;
這些項全部支持選擇和直接錄入兩種。運載載方式可以勾選。需要特殊介紹的是牌號和耳號的輸入。
左側選擇省的簡稱和區域代號字母,右側可輸入字每和數字,如果有掛車的可以在下面掛車車號輸入框中輸入。
耳號的輸入:
標共十五位,分成三段錄入,前七位自動生成,中間五位,一
次錄入多次使用,多數情況下只要錄入後三位即可。如果重複使用中
間五位,可以在輸入完成的耳號中選擇有這五位的耳號,在右側自動
會出現增加字樣如下圖:
滑鼠點擊“增加”,中間五位會自動添加到中間五位的框中,滑鼠停在後三位的輸入框中等待輸入,繼續輸入後三位耳標號,輸入的耳標號在右側的列表中自動按大小號的順序排列。
然後繼續輸入
支持“選擇刪除”和“全部刪除”
填寫完成後可先保存,以後列印,也可馬上列印。
友情提示:若有某項必填項沒有填寫的話,列印時系統會提醒“某項沒有填寫,系統不予列印”。請按提示填寫完整信息,再進行列印。

動物檢疫證明B

4.1填寫“檢疫申報單”
滑鼠單擊“檢疫申報單”圖示,具體填寫參考“動物檢疫證明A”的操作。
4.2填寫“動物檢疫證明B”
滑鼠單擊“動物檢疫證明B”
彈出視窗後,標單擊“增加”按鈕
4.2.1選擇“檢疫申報單號”
滑鼠單擊下拉箭頭彈出查詢視窗,具體操作參照“動物檢疫證明A”的操作。
4.2.2填寫“動物檢疫證明B”中的數據
將框中的內容填全就完成了“動物檢疫證明B”證填寫。
這些項全部支持選擇和直接錄入兩種。運載工具牌號和耳號的輸入,
運載工具和消毒方式的輸入(同“動物檢疫證明A”證)
註:若運載工具和消毒方式不輸入,則在輸出的單據上不體現這兩項。

產品檢疫證明A

5.1填寫“檢疫申報單”
具體填寫方式參考“動物檢疫證明A”的操作。
5.2填寫“產品檢疫證明A”
滑鼠單擊“產品檢疫證明A”彈出下面視窗後,單擊“增加”開始錄入
5.3填寫“產品檢疫證明A”中的數據
下面“產品檢疫證明A”的檢疫證明中紅框中的部分都需要填寫。
填寫方法參考“動物檢疫證明A”中的操作。

產品檢疫證明B

6.1填寫“檢疫申報單”
具體填寫方式參考動“物檢疫證明A”的操作。
6.2填寫“產品檢疫證明B”
滑鼠單擊“產品檢疫證明B”
彈出下面視窗後滑鼠點擊“增加”
6.3填寫“產品檢疫證明B”證中的數據
把證明中的沒有寫上的選項補充完整就可以出證了

數據管理

數據管理分為2種數據管理方式:
不具備上網際網路條件的,可以用可移動磁碟進行數據上報。
具備上網際網路條件的,主管單位可以直接進行“收費記錄審批”免去移動磁碟上報的流程。7.1可移動磁碟申報(不具備上網際網路條件的站點使用)
7.1各檢疫站點“上報數據”
滑鼠點擊數據管理-----“上報數據”
可移動磁碟工具上報
選擇起止日期,可移動磁碟工具。點擊上報數據,數據開始形成上報檔案。系統提示正在生成上報檔案
當上報檔案生成完畢,系統會生成以下提示。
將生成上報檔案的可移動磁碟工具,送到上一級主管單位,由上級主管單位進行數據接收。
7.2上級主管部門“接收數據”
主管部門對管轄單位的上報數據進行接收。
領導審核通過是針對收費視窗“檢疫收費”而言,如果費用沒有按時上繳,領導也沒有審核通過,可移動磁碟工具上報後,對應的檢疫站也無法繼續使用系統。
7.3各檢疫站點“確認接收”數據
當上級主管單位接收完畢後,本單位再次進入數據管理項目,進行“接收確認”。
最重要步驟: 只有“確認接收”,才能開具證明。
如果已經上報,顯示接收完成,操作員可正常使用軟體。
如果數據沒有上報,可移動磁碟工具插入計算機會出現以下對話框。操作員將無法對系統進行操作,無法繼續開具證明。7.2收費記錄審批--確認收款(具備上網際網路條件的站點) 每月5號之前必須確認收費,否則下面各站點無法繼續開具證明。
月初的時候,主管單位操作員點擊“收費紀錄審批表”,
點擊“增加”
在自己所管轄的各分站上,是否全額繳費的複選框上打“√”,沒有打“√”的各分站無法繼續開具證明。

特殊情況處理

8.1“檢疫處理通知”(檢疫不合格填寫)
點擊“檢疫處理通知單”出現視窗
點擊“增加”按鈕,按內容逐項填寫。
8.2“複製”功能的套用
1、按開過的證明單據,開具一筆新的單據。
屠宰場一頭一證,錄入量大,時間長,本系統支持證明的複製增加,可連續開具內容相同但編號持續增加的證明,只需點一下“複製” 按鈕,系統就會按這張證明的內容生成一個證明,編號加一。
8.3“作廢”功能的套用
1、若出現證明單據錄入錯誤,點擊“作廢”按鈕,可對相對應的單據進行作廢處理。
2、按作廢證明單據內容,增加一筆新的證明單據。
可以對作廢單據進行複製,這樣就生成一筆新的證明單據。同時作廢證明對應的“檢疫申請單”號自動釋放回“檢疫申請單”庫。然後對該單據內容進行改動。同時單據編號自動加一。
在系統界面上,點擊滑鼠右鍵,出現下列視窗。點擊“調入作廢證明”,可調入已作廢單據。重新調入“檢疫申請單號”。

監督檢查

監督檢查點擊“監督檢查”圖示,彈出視窗掃描設備對二維碼進行掃描,會彈出視窗。用以確認各種檢疫證明的合法性。

檢查站監督執法

10.1檢查登記
10.2檢查登記統計匯總

法律法規

點擊“法律法規”圖示,會出現各種規章制度,最近的行業新聞等(相關IT人員可維護)

檢疫證明管理

一、檢疫證明入庫、發放、領用(單機版)、回收及銷毀管理一整個業務流程適用於省所、
市所、縣所及各檢疫站的檢疫證明的入庫及發放業務,同時,適用於直接的聯網套用及單機套用環境。
二、支持領導審批機制,提供所長及站長對檢疫證明的入庫及發放的審批功能,控制具體業務人員對證明的發放過程,防止作弊及業務漏洞
三、提供庫存查詢功能,可以隨時查詢檢疫證明的庫存及發放情況。
四、提供檢疫證明回收業務處理功能,對回收證明進行登記。
五、具體流程
(一)檢疫證明入庫業務
第一步.【登記入庫】
檢疫證明入庫登記單,支持從上級部門領來新的檢疫證明時使用,用來登記新的檢疫證明,由具體票證管理員操作,錄入新的入庫登記單,並審核,系統將按錄入信息,登記檢疫證明庫存表。
第二步.【審批入庫】
所長利用“審核入庫登記”,對票證管理員錄入的登記單進行審核,審核後,系統自動鎖定審核的登記單,票證管理員無權再對其修改(無權進行反審操作)
第三步.【入庫匯總】可以對的入庫票據信息進行查詢。利用“檢疫證明庫存表”,可以查詢到當前本地證明的庫存信息。
(二)檢疫證明發放業務
第一步.【發放出庫】檢疫證明發放出庫單,支持各級部門發放檢疫證明,由票證管理員操作,錄入新的發放證明詳細信息,審核後,系統將按錄入信息,更新票證管理員所在單位的庫存表,同時,按領用單位,更新領用單位的庫存表。
第二步.【審核出庫】所長審核發放業務,利用“審核證明發放”功能,對發放出庫單進行審核,審核後,機制同入庫業務一樣,票證管理員無權再對審核後的發放單再進行反審操作,即無權修改。
第三步.【出庫匯總】可以對的出庫票據信息進行查詢。
第四步.查詢庫存,利用【檢疫證明庫存表】功能,可以查詢到發放單位的庫存變化,同時,對於領用者,利用此功能,也可以看到領用的證明,自動入庫到領用者所在單位的庫存中。對於直接聯網用戶,可以不用再做入庫登記,即可以直接在系統中使用領用的證明。對於單機版用戶,則需要利用【入庫登記】功能做入庫後,方可使用。
對於直接聯網用戶,可以不分配入庫登記功能,直接利用上級單位發放證明時產生的庫存信息即可。
對於非聯網用戶(單機),則必須分配【檢疫證明入庫登記】功能,對於領用的證明進行登記處理。
(三)檢疫證明回收登記業務
第一步,由回收單位的票證管理員,在收到回收的證明時使用,登記回收證明的相關信息
第二步,由回收單位的所長審批回收單,審核後,票證管理員無權再對審核後的回收單進行修改。
第三步,利用【檢疫證明回收登記匯總表】報表功能,可以查詢回收業務匯總信息。注意:只顯示當前用戶所在單位的登記信息。
檢疫證明按本出庫,輸入第一個證明編號即可,如果跳段發放也可
可以隨時查詢庫存,並對丟失及回收進行管理
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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