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機-分化理論

動機-分化理論是由弗洛伊德、利鉑、湯姆金斯和伊扎德建立的理論,該理論以情緒為核心,以人格結構為基礎,論述情緒的性質與功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動機-分化理論
  • 提出者:弗洛伊德、利鉑、湯姆金斯和伊扎德
  • 理論核心:情緒
  • 理論基礎:人格結構
定義,依據,

定義

動機-分化理論,弗洛伊德、利鉑、湯姆金斯和伊扎德等主張情緒具有動機的性質。其中以湯姆金斯和伊扎德為代表,建立了情緒的動機-分化理論。認為情緒是人格系統的核心動力。情緒特徵來源於個體的生理結構,遺傳是某種情緒的閾限特徵和強度水平的決定因素。認知是情緒產生的重要因素,但認知不等同於情緒,也不是其產生的唯一原因,只是參與情緒激活與調節的過程

依據

伊扎德認為,情緒是分化的,存在著具有不同體驗的獨立情緒,這些獨立的情緒都有動機特徵。他假定存在10種基本情緒,即興趣、愉快、驚奇,悲傷、憤怒、厭惡、輕蔑、恐懼、害羞與膽怯,他們組成了人類的動機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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