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態質押又稱核定庫存模式,是指銀行在給中小企業提供的供應鏈融資服務中,接受信貸方質押的動產形式可以多樣,質押的動產在不同階段可以以不同的形式存在,比如原材料、產成品或者應收賬款等形式,這些動產之間可以相互置換,只要質押的動產價值在一個合理的範圍內浮動以控制風險即可。動態質押是相對靜態質押而言的。在靜態質押中,質押物事先約定.在信貸過程中不允許更換,直到信貸方繳納足夠的保證金或者還清貸款,才可以贖回質押物。靜態質押信貸是動產及貨權質押信貸業務中最基礎的產品。質押物不允許以貨換貨。稱為“特定化庫存模式”。動態質押是靜態質押信貸的延伸產品,它是指客戶以其自有或者第三人合法擁有的動產為質押的信貸業務。銀行對於客戶質押的動產設定最低限額,允許在限額以上的質押物出庫,客戶可以以其他形式動產替換質押的動產。
動態質押信貸對生產經營活動的影響較小,客戶無須啟動保證金贖回質押貨物,因此對盤活存貨的作用明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