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海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勐海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勐海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設7個內設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勐海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辦公地址:勐海縣勐海鎮東納路63號 
領導分工,內設機構,派出機構,

領導分工

勐海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綜合行政執法隊隊長:陳春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機關文電、政務信息、安全、信訪、檔案、保密、會務、扶貧等工作。負責黨代表、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負責政務公開、督查、新聞宣傳、輿情管理、新聞發布等工作。負責機關及下屬單位基礎設施建設和裝備的管理工作。負責對外聯繫、公務接待、政府採購、局機關辦公用房、車輛和基建等後勤保障工作。負責管理全系統的機構編制工作。根據幹部管理許可權,考察管理幹部,管理人事和勞動工資等工作。負責全系統幹部隊伍建設、思想政治工作。組織推進基層文明規範化建設。組織開展教育培訓、專業人才培養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負責全系統評比表彰及優撫工作。承擔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負責機關統計工作。負責審核機關和下屬單位事業發展計畫及基本建設計畫。負責機關財務經費預決算編制、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及下屬單位固定資產的管理工作。指導所屬事業單位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二)法規股。負責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負責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工作。承擔規範性檔案審核、清理工作。承擔或參與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賠償工作。承擔、指導行政處罰案件的核審、覆核和聽證工作。承擔有關法治宣傳、培訓工作。組織開展稽查工作人員的業務訓練,提高稽查工作的辦案能力和水平。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三)智慧財產權股(網路交易監督管理)。承擔推動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建設工作,組織實施智慧財產權保護行動。承擔原產地地理標誌、特殊標誌等官方標誌的保護工作。監督管理商標使用和印製工作。負責規定範圍內的廣告經營許可工作。負責監測各類媒體廣告發布情況。負責查處廣告違法行為。指導廣告協會工作。組織協調網路市場行政執法工作,承擔網路交易平台和網路經營主體規範管理工作,承擔網路商品交易的監督管理。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四)特種設備與質量發展股。負責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管理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遊樂設施、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等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組織對特種設備設計、製造、安裝、改造、維修、使用、充裝、檢驗檢測等環節實施日常監督檢查。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的執行情況。公布特種設備安全及能效狀況。組織開展特種設備安全宣傳工作,組織開展特種設備應急管理,按規定許可權調查處理特種設備事故並進行統計分析。擬訂推進質量強縣戰略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擬訂產品和服務質量提升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質量激勵制度措施,推進品牌建設工作,貫徹落實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制度、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和產品防偽工作,開展服務質量監督監測,組織較大產品質量事故調查。負責縣實施品牌與質量強縣戰略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擬訂產品(含食品)質量安全監督工作制度,實施全縣重要工業產品、食品、化妝品和食用農產品等產品安全監督抽查計畫,並定期公布相關信息。承擔和指導不合格產品的核查、處置、召回。組織開展產品(含食品)的安全評價性抽檢、風險預警和風險交流工作。參與制定產品(含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承擔風險監測、組織排查風險隱患工作。指導和協調產品質量的行業、地方和專業性監督。承擔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和重要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的證後監督管理工作。擬訂消費環境建設工作規劃、制度,以及保護消費者權益的具體措施、辦法。組織開展消費維權體系建設。組織指導消費教育,引導健康消費,推動消費升級,開展放心消費創建活動。指導侵害消費者權益違法行為查處。指導縣市場監督管理投訴舉報中心和縣消費者協會工作。組織指導商品交易市場監督管理工作和有關專業市場規範管理工作。擬訂契約行政監督管理的具體措施辦法。依法組織實施契約、拍賣行為監督管理,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推行國家法定計量單位,負責計量標準、計量標準物質和計量器具管理工作,組織量值傳遞溯源和計量比對工作。組織擬訂實施地方計量檢定規程和計量技術規範。承擔商品量、市場計量行為、計量仲裁檢定和計量技術機構及人員監督管理工作。規範計量數據使用。擬訂標準化發展規劃、政策措施和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工業、農業、服務業、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標準化。貫徹實施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組織地方標準實施工作,管理團體標準、企業(聯盟)標準。管理商品條碼。協助組織查處違反強制性國家標準等違法行為。組織實施認證、合格評定和認可監督管理制度。負責監督管理相關認證、認可、檢驗檢測機構以及認證、認可、檢驗檢測活動。指導認證、認可、檢驗檢測行業發展,協助查處相關違法違規行為。組織參與認證、合格評定、認可與檢驗檢測區域性組織活動。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五)食品安全協調與監督管理股。承擔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職責,建立健全協調聯動機制和綜合監管制度,指導鄉鎮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構開展相關工作。擬訂食品安全規劃並協調推進實施。督促檢查相關部門和鄉鎮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決策部署的情況並負責考核評價。組織開展重大食品安全問題調查研究並提出政策建議。指導完善食品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機制,組織開展食品安全整頓治理和聯合檢查行動。推動完善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擬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牽頭組織食品安全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調查。牽頭負責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統一發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組織協調食品安全宣傳、培訓工作。依法查處違反食品安全行為。貫徹執行國家食品安全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參與食品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工作。參與擬訂食品及食品相關產品經營監督管理的制度、計畫和措施。監督食品及食品相關產品生產經營企業單位和個人落實具體生產經營食品及相關產品的安全責任,實施相關安全標準和質量規範。承擔食品及食品相關產品生產經營日常監管、監督檢查、專項整治、產品抽檢等相關工作,發布日常監管信息,開展食品經營許可現場檢查,參與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協助衛生健康局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負責不安全食品的處理和召回的監督管理工作。開展食品及食品相關產品生產經營的量化分級管理。指導食品安全電子監管追溯體系和誠信體系建設。按規定許可權組織調查處理食品安全事故。組織查處食品及食品相關產品生產經營違法案件,參與上級督辦、轉辦及跨區域等重大案件的查處工作。組織特殊食品流通環節質量安全管理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六)藥品醫療器械監督管理股(加掛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牌子)。監督實施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負責藥品經營企業(藥品零售連鎖企業、藥品零售企業)和醫療機構藥品的監督管理。負責藥品經營企業《藥品經營許可證》新辦、換證、變更申請的受理,監督實施藥品經營企業藥品分類管理。組織開展農村藥品監督網和供應網建設。監督執行國家藥品、醫療器械標準。監督實施藥物非臨床研究、藥物臨床試驗質量管理規範。監督實施中藥品種保護制度。監督實施中藥材生產、藥品生產以及醫療機構製劑等質量管理規範。負責醫療器械經營企業二類醫療器械備案、三類醫療器械辦證申請受理。負責全縣藥品經營企業電子監管的組織實施。負責開展藥品、醫療器械從業人員資格準入及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放射性藥品、麻醉藥品、毒性藥品、精神藥品和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等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藥品、醫療器械不良反應和藥物濫用監測及藥品、醫療器械不良反應和藥物濫用監測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負責藥品、醫療器械的抽樣送檢。組織編制全縣藥品安全監管應急預案。指導全縣藥品監管應急預案的實施和重要信息的接收、處理和上報工作。協調落實全縣的藥品不良反應監測、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總體情況,及時處置和上報有關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組織開展對藥品的廣告監測。組織開展藥品安全示範縣實施方案的執行。監督實施化妝品相關法律法規及標準的執行。負責流通領域化妝品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上級督辦重大案件的查處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七)行政審批股(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專業市場黨建工作辦公室)。負責各類行政許審批事項,核發行政審批決定書、許可證和營業執照,規範行政許可工作。組織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信用分類管理。承擔企業登記管理信息庫的建立維護和內資企業登記註冊信息的分析、公開工作。依法開展企業信息公示工作,推動建立企業經營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組織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等監管工作。組織查處取締無照經營,指導個體私營經濟協會工作。在縣委組織部指導下,開展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專業市場的黨建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派出機構

(一)勐海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下設勐海縣市場監督管理行政執法大隊,副科級。設市場監管行政執法大隊大隊長1名(副科級)。行政編制14名。
主要職責是:負責反壟斷統一執法。依法查處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走私販私等經濟違法行為。承擔查處違法直銷和傳銷案件的責任,依法監督管理直銷企業和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查處違反有關登記管理法規的案件。承擔協調有關方面開展打擊傳銷聯合行動工作,負責縣內打擊傳銷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工作。負責查處違反標準化、計量、質量、特種設備、食品、認證認可等法律法規的行為。負責普法工作。組織開展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承擔打擊假冒偽劣違法活動。負責城區食品、保健食品、化妝品、藥品和醫療器械的日常監管和轄區內食品、保健食品、化妝品、藥品和醫療器械違法案件查處。承擔食品、保健食品、化妝品、藥品、醫療器械的稽查、抽樣任務。負責重大活動食品安全監督保障工作和突發性事件的食品藥品安全監察工作。指導和監督有問題的產品召回。承擔上級督辦、轉辦及跨區域等重大案件的查處工作。組織開展藥品、醫療器械、食品、保健食品、化妝品廣告監測。指導市場監管所執法工作。查處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違法行為。組織實施商品價格、服務價格以及國家機關、事業性收費的監督檢查工作。承擔價格監督檢查、物價執法、鹽業執法工作。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行為。
(二)設市場監督管理所11個,為勐海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派出機構,副科級。即勐海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勐海管理所、勐海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勐宋管理所、勐海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勐遮管理所、勐海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打洛管理所、勐海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勐混管理所、勐海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勐阿管理所、勐海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勐滿管理所、勐海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勐往管理所、勐海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西定管理所、勐海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格朗和管理所、勐海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布朗山管理所。各設所長1名(副科級)。行政編制25名。
主要職責是:負責承擔轄區內企業、個體工商戶和市場經濟活動監管及食品藥品安全日常監管、相關質量技術監督日常巡查快速簡易執法等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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