勃艮第統治荷蘭時代

歷史上所謂的低地國家意指,中世紀時的神聖羅馬帝國以及法蘭西王國瓜分勃艮第公國在低地地區領土,以及公元1384年到公元1482年哈布士堡王朝統治該地區的歷史,今日低地國包含了比利時荷蘭盧森堡的全境,外加法國北部的一部分,追根究柢歷史的源頭,都是勃艮第公國統治了這塊地區,才有之後的歷史流變。

王朝,爵位,勃艮第公爵(瓦盧瓦王朝),勃艮第女大公,勃艮第公爵(哈布氏王朝),政治,其他,公爵的贊助,民族的覺醒,

王朝

公元1384年享有勃艮第領地的佛蘭德公國路易二世過世後,法國華洛亞王朝的一個分支,一位年輕的貴族繼承勃艮第的領地,公國的女性繼承人-佛蘭德的瑪格莉特三世,早在公元1369年下嫁給這位貴族-菲利浦二世,他順理成章的被法國國王約翰二世受封為勃艮第公爵,同時卻利勃艮第的首府位於第戎,並且把佛蘭德地區併入公國的領地內,低地國家從此進入勃根地統治的時代。
在之後的數十年,勃艮第大舉取得神聖羅馬帝國在低地國的領土,在菲利普三世主政時期,他利用聯姻、戰爭等手段大大擴張了勃艮第公國的勢力,特別是整個吞併了低地國家。從1428年到1443年,他相繼吞併了屬於低地國家的埃諾、荷蘭、布拉班特、林堡、盧森堡等伯國;低地國家成為勃艮第的經濟支柱。公元1463年菲利普三世首次在尼德蘭召開了三級會議。從此勃艮第公國的政治中心已經實際從第戎轉移至尼德蘭。 公元1477年查理公爵在南錫戰役陣亡,然而在其臨終前並未留下男性繼承人,法王路易十一世利用封建法度,把勃艮第的大部分領土收歸為法國的領地,而查理之女瑪麗在其未亡之時已經嫁給奧地利大公-馬克西米連,使奧地利獲得勃艮第殘餘的領地,包含尼德蘭地區的低地國家也隨之併入奧地利的領土,此舉不難想像會和法國產生衝突,公元1479年雙方在法國北方爆發衝突,奧地利獲勝然而他們只取得佛蘭德地區為止,公元1482年雙方簽訂條約並且停戰。 之後瑪麗之子-菲利浦一世在其父的安排開始接管勃艮第遺產,並在公元1492年他和卡斯蒂利亞的公主胡安娜結婚,之後他從既有的領地尼德蘭進軍伊比利半島,並擔任卡斯蒂利亞的國王最後終於統一西班牙。

爵位

以下是從統治過尼德蘭的勃艮第公爵:

勃艮第公爵(瓦盧瓦王朝)

菲利普二世 (勃艮第):法王約翰二世之子,妻佛蘭德的瑪格莉特。約翰 (勃艮第公爵)(1405-1419)菲利普三世 (勃艮第)(1419-1467)大膽的查理(1467-1477)

勃艮第女大公

勃艮第的瑪麗(1477-1482):大膽查理之女,下嫁給奧地利大公,亦即日後神聖羅馬帝國皇帝馬克西米連。

勃艮第公爵(哈布氏王朝)

腓力一世 (卡斯蒂利亞)(1482-1506):瑪麗之子。查理五世 (神聖羅馬帝國) (1506-1555):腓力之子,在晚年退位。

政治

尼德蘭地區有著各個自治城市和主教管理,在地方事務上有強勢的地方派系,以致於獨立的意識逐漸崛起,不同的稅制、度量衡使得地方權力的被限制,公爵在長是擴大在此地的控制力時,往往和獨立的市鎮(以及支持獨立的貴族)發生血腥衝突,勃艮第公國在尼德蘭的領地設有一個現代化的中央政府,這個政府會設定議會(仿效法國的三級會議),菲利浦三是在擴展自己對南尼德蘭的控制時,便使布魯塞爾等城市納為自己的控制下,並借著議會的力量控制改變傳統獨立城市的地位,以及控制該地區的經濟狀況。 公元1464年一月九日首次的議會在布魯日召開,與會者有布拉班特公國、佛蘭德公國、里爾、荷蘭、西蘭、梅赫倫以及法國北部一些城市。

其他

公爵的贊助

從公元1441年菲利浦三世掌握布魯塞爾後,布魯日成為商業的中心,然而在15世紀的80年代這座城是因為港口淤積而結束經濟霸權,菲利浦轉而贊助文學以及繪畫領域,大幅提升該地的文藝層次。

民族的覺醒

公元1491年到公元1492年荷蘭爆發農民起義,這次革命由薩克遜公爵亞伯特三是率領的軍隊所鎮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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