勃利縣交通運輸局

縣交通局是縣政府主管全縣公路交通行業的職能部門,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公路交通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

(二)制定全縣公路交通行業發展戰略、方針、政策和交通法規,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編制全縣公路交通行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勃利縣交通運輸局
  • 機構隸屬:勃利縣人民政府
  • 機構性質:政府職能
  • 機構職能:交通運輸工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四)負責全縣道路客、貨計程車運輸和搬運、裝卸、託運包裝及服務業、域內停車站、場的行業管理,協調與其它運輸方式的銜接;負責全縣公路交通綜合統計工作。
(五)組織、指導全縣公路及其設施的建設養護、管理;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全縣公路交通戰備工作。
(六)負責培訓管理全縣道路客運市場、貨運市場、汽車維修市場、汽車配件市場、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市場;負責全縣公路交通建設的質量監督。
(七)負責全縣各種交通規費的征稽、監督、檢查和管理工作。
(八)負責全縣公路交通的路政、運政、公路交通治安管理工作和治理全縣公路“三亂”工作。
(九)負責對全局所屬運輸企業經營情況進行指導,監督局直屬單位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
(十)指導交通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和職工隊伍建設,指導交通行業人才預測、教育、培訓、交流;負責局人事、勞資管理,指導直屬單位的人事、勞資工作。
(十一)完成縣政府和省、市交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主要職責,縣交通局內設2個職能股(室)。
(一)辦公室
負責組織和協調局機關工作,負責文秘、政務、督辦、紀要、保密、信訪、史志編寫、檔案等工作;負責局長辦公會及全局性會議的組織等工作;負責全系統通訊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後勤行政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負責指導局直屬單位財政工作,負責交通系統的審計工作;負責全縣地方養路費票證的領取、發放、回收等管理工作及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綜合股
負責系統人事、勞資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公路交通的綜合統計工作;負責系統離退休人員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指導全系統行業教育和培訓工作;負責軍轉幹部和復員軍人員的接受安置工作;負責局機關職工考評和獎懲工作。
機關黨的機構、群團機構和紀檢、監察機構按黨章和有關規定設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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