勃利梅花鹿

勃利梅花鹿

勃利梅花鹿,黑龍江省七台河市勃利縣特產,全國農產品地理標誌。

勃利梅花鹿體態中等,毛色黃紅色,鹿的全身分布均勻的白斑點,公鹿體重120~150千克,母鹿70千克。梅花鹿公鹿每年4月末開始生茸,58天鹿茸成熟收穫,為二槓排血茸:鮮鹿茸外觀黃色,茸毛質地均勻,乾品分支典型,結構均稱。每支幹茸重100~150克,氣味正常。勃利梅花鹿肉暗紅色,表面有光澤,脂肪少呈白色,肌肉結構緊密,有堅實感。熟鹿肉有香味,具有高蛋白、低脂肪特點。

2013年12月30日,原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正式批准對“勃利梅花鹿”實施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保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勃利梅花鹿
  • 產地名稱:黑龍江省七台河市勃利縣
  • 品質特點:鹿肉高蛋白、低脂肪;鹿茸質地均勻、氣味正常
  • 地理標誌:國家農業部農產品地理標誌 
  • 批准檔案: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公告第2046號 
  • 批准時間:2013年12月30日
產品特點,外在感官特徵,內在品質指標,產地環境,土壤地貌,水文生態,氣候情況,歷史淵源,生產情況,產品榮譽,地理標誌,地域保護範圍,質量技術要求,專用標誌使用,

產品特點

外在感官特徵

勃利梅花鹿體態中等,毛色黃紅色,鹿的全身分布均勻的白斑點,在背部的兩側較集中,公鹿體重120~150千克,母鹿70千克,母鹿一年一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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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在品質指標

勃利梅花鹿公鹿每年4月末開始生茸,58天茸成熟收穫,為二槓排血茸:鮮鹿茸外觀黃色,茸毛質地均勻,乾品分支典型,結構均稱。茸毛均勻無突起,不破皮,茸頭飽滿,不擰嘴,不存摺。每支幹茸重100~150克。縱剖面上三分之二為乳白色,以下略帶血紅色。鹿茸氣味正常。勃利鹿茸胺基酸含量大於50%,蛋白質含量大於25%,灰份小於30%。
勃利梅花鹿肉具有高蛋白、低脂肪特點,脂肪含量小於3%,蛋白質含量大於21%,pH值在6~7之間;鹿肉呈暗紅色,表面有光澤,脂肪少呈白色,肌肉結構緊密,有堅實感。肌纖維韌性強。煮肉的湯汁澄清透明,漂浮的脂肪團少,煮熟的肉具有香味。

產地環境

土壤地貌

勃利縣所在地為三江平原過渡地帶的半山區,位於黑龍江省東部,完達山西麓,東南西三面環山,西部山區屬老爺嶺山系,縣區域內大小河流23條,森林面積184.7萬畝,森林覆蓋率為2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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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文生態

勃利縣縣區域內少有污染工業企業,所以全縣範圍內的大氣、水體、土壤、草原、森林和濕地等生態系統均保持著良好的無污染狀態。

氣候情況

勃利縣屬寒溫帶大陸性季風氣候,年降水量750毫米,年平均氣溫2.3~3.9℃,無霜期130天,5月~9月份光能資源相當於長江中下游地區。勃利縣森林覆蓋面積大,四季分明,為梅花鹿提供了良好生活環境。

歷史淵源

黑龍江省七台河市勃利縣城東郊有20萬年前古農耕遺蹟,其中發現動物遺骨化石,有早期梅花鹿遺骨化石。
20世紀60年代,勃利鹿場開始建設,梅花鹿一般是野生放養。
20世紀70年代,勃利鹿場開始人工馴化梅花鹿。
20世紀80年後,黑龍江省養鹿業得到快速發展,湧現出大一批養殖大戶。勃利梅花鹿養殖列入當地政府特色農業發展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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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情況

1997年,勃利縣等養殖戶300餘戶,鹿存欄總量達5000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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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2013年統計,勃利縣地域保護範圍面積為40公頃,梅花鹿3500頭,產量145噸。

產品榮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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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7月,勃利梅花鹿鹿茸獲中國保健精品稱號;
2003年12月,勃利梅花鹿鹿茸被黑龍江省綠環有機食品認證機構認定為有機食品;
2004年,勃利梅花鹿鹿茸被評為中國黑龍江省知名品牌;
2013年12月30日,原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正式批准對“勃利梅花鹿”實施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保護。

地理標誌

地域保護範圍

勃利梅花鹿的地理標誌保護的區域範圍為:勃利縣吉星河鹿場、河口鹿場、順天鹿場、吉興鄉長勝梅花鹿養殖場、搶墾鄉福利梅花鹿養殖場、小五站鎮東方紅鹿場、種羊場鹿場、種畜場第一鹿場、種畜場第三鹿場,共9個鹿場。地理坐標為東經130°06′00″~131°44′00″,北緯45°16′00″~46°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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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量技術要求

勃利梅花鹿質量控制技術規範編號:AGI2013-03-1283。
  • 特定生產方式
勃利梅花鹿養殖
1、鹿場址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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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選擇條件。鹿場址選擇應符合NY/T391的規定。鹿場應距主要公路1.0~1.5千米、距離鐵路5千米以上。鹿場址應選擇在地勢較高、平坦開闊、有2°~10°坡度的地方,以利於排水。土質以砂質或砂石土為宜。鹿場址選擇,要遠離工、礦、污水排放區,還要遠離其他飼養場。交通方便,水、電充足。每頭梅花鹿平均占舍面積2~3平方米,運動場8~10平方米,鹿場四周圍牆高度應在2.5米以上。
1.2飼料。勃利梅花鹿是草食動物,在鹿場選址時應留有足夠的草場或飼料地,保證精、粗飼料的來源。鹿場最好建在森林的邊緣,便於冬季有可摟取的柞樹葉、楊樹葉餵鹿。每年每頭圈養鹿所需精、粗飼料
2、鹿場的規劃與布局:
2.1場內的功能區劃分。鹿場功能分區為養鹿生產區、輔助生產區、經營管理區、職工生活區四區。養鹿生產區包括:鹿舍、飼料加工調製室、精粗飼料庫房、青貯窖、鹿茸和鹿產品加工室、獸醫室等。
2.2建築布局。鹿場建築布局最好在建築用地的東西方向安排,應按住宅區、管理區、輔助區、養鹿區,依次由西向東平行排列,管理區距離養鹿區不應少於200米,各區內的建築物不宜過密,各棟之間應有寬敞的走廊,以便於撥鹿及馴化。青貯窖、粗飼料棚、乾草垛安排在鹿舍上坡處,糞場的位置應在該區一切建築物的下風處,與鹿舍距離應在30米以上,若圈養放牧時,鹿舍應直通放牧道。
3、鹿場的建設:
鹿舍的規格與建築要求。圈養鹿鹿舍規格為:梅花鹿棚舍長10.5米,寬6米,運動場27米,寬10.5米,可養公鹿20~30隻,母鹿20~25隻或育成鹿40~45隻。鹿舍的光線應充足,一般為三壁式磚瓦結構敞圈,人字形房蓋,前面無牆壁。房前檐距地面2.1~2.2米;後檐距地面1.8米,棚舍後牆留有後窗,以便於通風。
4、鹿種選擇:
勃利梅花鹿雌雄異形,公鹿長角,母鹿無角。耳大直立,頸細長,尾短,體態清秀。冬毛栗棕色,絨毛厚密,無明顯白色斑點。公鹿生後第二年長出錐形角,俗稱“毛桃”,第三年角開始分杈,發育完全的成角為四杈形。4月份角脫落,之後長出鹿茸,夏末生長成熟並完全骨化,9月份茸皮脫落,形成鹿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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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鹿的飼養管理:
5.1公鹿的飼養管理技術:
5.1.1生茸期的管理。生茸期管理首先要對圈舍、保定器及附屬設備進行檢修,確保牢固,防止突出傷鹿傷茸。隨時觀察鹿的脫盤生茸情況,及時去掉壓茸的角盤。夏季在運動場內應設定陰棚,高溫炎熱天氣可進行人工淋水,應隨時注意改善舍內的濕度和通風條件。
5.1.2配種期的飼養。每年9~11月份為公梅花鹿的求偶配種期,這一時期內公鹿的性慾非常旺盛,興奮好鬥,食慾減退,體力消耗大,由於採食量減少,日糧要力求少而精,營養價值高,適口性好,可在生茸期精料配方的基礎上增加穀物籽實類,減少糠麩類的使用量。
5.2母鹿的飼養管理:
5.2.1配種與妊娠的飼養管理。每年的8月中、下旬母鹿進入配種前的斷奶恢復階段。此階段日糧配合應以粗飼料和多汁飼料為主,精飼料為輔。妊娠母鹿食量增加,應保證蛋白質、無機鹽和維生素的供給,在妊娠初期因為胎兒發育較慢,所以主要選擇一些容積較大的青飼料、根莖類飼料和品質良好的乾粗飼料。妊娠後期,因為胎兒發育加快,容積增大。應以體積較小、營養濃度較高的精料為主,臨產前半月應適當限飼,防止母鹿過肥而引起難產。
5.2.2產仔哺乳期的飼養管理。母鹿每年5~7月份產仔,鹿的泌乳量和乳的質量與其攝入飼料的質量,特別是維生素和礦物質密切相關。此期內飼料要求多樣化,營養物質齊全。在管理上要對圈舍進行經常的清掃消毒。要設立仔鹿保護欄、仔鹿床,鋪設墊草。母鹿分娩後要有專人值班,對扒仔、咬仔、棄仔、咬尾、舐肛惡癖的母鹿要及時撥出單獨管理或淘汰,對被遺棄的仔鹿要及時找保姆鹿。
5.3育成鹿的飼養管理:
在飼養上日糧蛋白水平應在23%左右,梅花鹿每日餵給精飼料0.75~1.0千克,其中,豆餅至少占一半,骨粉和食鹽15~20克,優質粗飼料2~2.5千克。在管理上應按性別和體況適時進行分群,以防止早熟的鹿亂交配,影響生長發育。應及時把它們撥到能充分運動、休息和採食面積較大的圈舍內。
6、鹿茸的採收:
掌鋸人一手握鋸一手握住茸體,從珍珠盤上2~3厘米處將茸鋸掉。茸根留槎要平整。鋸茸止血用七厘散。先將止血藥撒到用塑膠布做成的敷料上(15x15厘米),上藥時用手掌托著敷料扣到鋸口上,輕輕按壓一下即可。
勃利梅花鹿鹿茸鑑定分級:
1、鑑定方法:
1.1感官鑑定。
眼看:就是用眼睛直接觀察鹿茸的形狀、色澤等,如砍茸左右枝是否對稱,各枝長短、粗細是否協調,茸皮是否完整,色澤是否鮮艷。
手摸:是憑觸覺鑑定鹿茸,不占主要地位,主要是感覺鹿茸的乾燥程度,估測其含水量,拈量其大概重量。
耳聽:聽鹿茸加工後相撞擊的聲音,如清脆,則說明含水量少,乾燥程度高;如聲音發“悶”,說明其乾燥程度差。鼻嗅:靠嗅覺鑑定鹿茸是否腐敗,如有臭味,說明腐敗。
1.2儀器鑑定。用來測定鹿茸含水量的儀器是木材測水儀,測出的數據只能用作參考。
1.3鹿茸分級標準。鹿茸分二槓該規範的鹿茸為二槓茸。
1.4梅花鹿二槓鋸茸等級:
一等:乾品含水量不超過18%,不臭,無蟲蛀,加工不烏皮,不暄皮,不破皮,主幹無摺痕,眉枝摺痕不超過一處,鋸口有孔隙,有正常典型分枝,眉枝與主幹比例對稱,粗圓壯嫩,每支重100克以上。
二等:乾品含水量不超過18%,不臭,無蟲蛀,加工不烏皮,不暄皮,主幹破皮不露骨組織,主幹無摺痕,不擰嘴,鋸口有孔隙,分枝正常,主幹與眉枝比例適當,虎口以下允許有小骨痘、棱,每支重65克以上。
三等:乾品含水量不超過18%,不臭,無蟲蛀,有暄皮,不烏皮,破皮不露骨組織,枝叉瘦小,不擰嘴,鋸口有正常孔隙,虎口以下有棱、痘,每支重45克以上。
四等:乾品含水量不超過18%,不臭,無蟲蛀,不符合一、二、三等者均為四等。
2、包裝:地域範圍內的生產經營企業要按照《農產品地理標誌公共標識使用規範》的要求和農業部農產品質量安全中心公共標識授權規定,在產品或產品包裝上正確使用全國統一的公共標識。勃利梅花鹿鹿肉包裝材料採用PE材料的塑膠袋,每袋5千克。鹿茸採用橡木盒包裝。不得含有有毒有害物質,不得對內部鹿茸、鹿肉造成直接或間接污染。
3、貯藏:鹿肉在零下4度條件下,排酸24小時後進行低溫貯藏或速凍後貯藏在~18℃以下。鹿茸在常溫下避光貯存。
4、運輸:鹿茸在包裝、運輸過程中,要遵循小包裝、少擠壓、避高溫的原則。鹿肉要採用專用冷藏車進行運輸。
  • 質量安全規定
勃利梅花鹿產品質量安全按照NY5044-2001標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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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用標誌使用

勃利梅花鹿專用標誌符合農產品地理標誌實行公共標識與地域產品名稱相結合的標註制度。勃利梅花鹿專用標誌的使用具體依據《農產品地理標誌管理辦法》和《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規範》執行:
1、符合下列條件的單位和個人,可以向登記持有人“勃利縣滙豐養鹿專業合作社”申請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
①生產經營的農產品產自登記確定的地域範圍;
②已取得登記農產品相關的生產經營資質;
③能夠嚴格按照規定的質量技術規範組織開展生產經營活動;
④具有地理標誌農產品市場開發經營能力。
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應當按照生產經營年度與登記證書持有人簽訂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協定,在協定中明確使用的數量、範圍及相關的責任義務。
2、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人享有以下權利:
①可以在產品及其包裝上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武宣胭脂李名稱和公共標識圖案組合標註型等)
②可以使用登記的農產品地理標誌進行宣傳和參加展覽、展示及展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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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人應當履行以下義務:
①自覺接受登記證書持有人的監督檢查;
②保證地理標誌農產品的品質和信譽;
③正確規範地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
4、地理標誌農產品的生產經營者,應當建立質量控制追溯體系。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證書持有人和標誌使用人,對地理標誌農產品的質量和信譽負責。
5、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偽造、冒用農產品地理標誌和登記證書。
6、國家鼓勵單位和個人對農產品地理標誌進行社會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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