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理國際物流師

國際物流師是指在從事國際物流國內物流、航港碼頭、大型集團公司、跨國機構、大中小型外貿企業、貨代公司、運輸企業、物流服務企業和組織從事物流業務技術或經營管理活動的人員。而助理國際物流師是為國際性企業進行物流系統整合提供國際物流方案,為國內物流企業走向世界設計國際物流方案,為第三方物流服務企業提供信息增值服務諮詢,承擔國內國外企業的物流外包任務,都將是國際物流師必須承擔的工作。

具備條件,認證證書,教材,培訓與考試,

具備條件

助理國際物流師、國際物流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大專以上學歷,在相關行業連續半年以上實踐、實習經歷(提供學歷證書原件、複印件和所在單位證明原件)。
2、中專學歷者,相關專業(物流管理、物流工程、工商管理、國際貿易、電子商務、交通運輸等)畢業,從事相關行業連續1年以上實踐、實習經歷。非上述專業,須在相關行業連續實踐經歷3年以上(提供學歷證書原件、複印件和所在單位證明)。
3、在校學生(含自學考試)大專層次以上相關專業(同上)學生報考必須已學習本專業2年以上;其它學生報考須按國際物流師教學大綱經系統培訓180學時以上(培訓學校結業證書或證明)。
4、助理國際物流師要求提供論文不低於3000字,國際物流師提供論文要求不低於5000字。
5、持有物流、報關員、貨代、採購、供應鏈管理等相關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提供證書原件、複印件)均可申報。

認證證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1994年7月5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主席令第二十八號)第六十九條規定:國家確定職業分類,對規定的職業制定職業技能標準,實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由經過政府批准的考核鑑定機構負責對勞動者實施職業技能考核鑑定。
商業技能鑑定與飲食服務發展中心是經中編辦批准的行政事業單位,隸屬於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其業務範圍包括“商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鑑定標準、特有工種考評員資格標準和技術等級標準或崗位規範擬定,商業特有職業技能鑑定”的職能。
所頒發的證書具有國際權威性,在世界範圍內通用,是各企事業單位聘用、任職、提升的主要依據之一。

教材

成立了由全國相關高等院校物流專家組成的“國際物流師職業資格認證培訓教材編審委員會”,組織編寫了全國統一的“國際物流師職業資格培訓專用系列教材”。這套教材吸收了當前相同教材的精華,結合我國物流企業實際需要,參考國際有關資料,達到了較高的水平.

培訓與考試

1、國際物流師考試採取“考前培訓輔導+全國統一考試”的模式。符合申報條件的報考人員可以就近參加當地培訓(考試)特許工作機構舉辦的考前培訓輔導班,並在當地參加考試。
2、考生使用認證辦公室組織編寫(或指定)的中文版教材進行學習和複習,使用中文或英文參加培訓考試,中、英文考試成績具有同等效力。
3、國際物流師考試分為助理國際物流師考試和國際物流師考試;高級國際物流師實行評審制度。
4、國際物流師考前輔導採取特許授權方式。各地培訓機構的建立必須經認證辦統一審核和授權。所有經過授權的特許機構必須按認證辦的統一標準和要求進行培訓輔導。
5、考試地點由認證辦根據考生分布情況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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