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利福尼亞州209法案(California Proposition 209),是
美國加利福尼亞州州憲法的一個修正案,批准於1996年11月。此法案禁止州政府機構在僱傭
公務員、簽訂
公共服務契約和
公共教育中考慮
種族、
性別和
族群因素。此法案又稱
加州民權提案,是由兩位加州學者葛林·卡斯崔德(Glynn Custred)和湯姆·伍德(Tom Wood)根據1964年民權法案起草。此提案使加州成為全美第一個禁止
公立大學在錄取時參考種族因素的州。
華盛頓州、
密西根州和
內布拉斯加州也先後通過了類似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