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行政區劃

加拿大行政區劃

加拿大行政區劃由十個和三個地區(英語:territory,法語:territoires)組成。首都渥太華,位於安大略省。加拿大的省和地區的主要區別如下:省是根據憲法條約所設立的,而地區是據聯邦法律所設立的。因此,地區由聯邦政府直接管轄,而省則是由各自己的政府所管轄的。與聯邦政府相比,省在某些開支的控制限度上有很大的權力,如在健康保險、教育、和工作保險等社會保障領域。除了省政府的稅收之外,各省也可以獲得由聯邦政府下撥的“轉移支付”以應付所需要的款項。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加拿大行政區劃
  • 外文名:the Division of Canada
  • 包括:十個和三個地區
  • 管轄聯邦政府
基本介紹,地區,省份,

基本介紹

加拿大各省的省議會實行一院制,不設參議院(上院),省議會運作的程式相當於加拿大國會下議院魁北克省議會稱為國立議院(法語:l'Assemblée Nationale),
加拿大行政區劃加拿大行政區劃
紐芬蘭與拉布拉多省議會稱為議會,或稱下院(英語:the House of Assembly)。
加拿大各省的省長為擁有省議會議席最多政黨的領袖;育空地區也是如此。而西北地區努納武特的議會沒有政黨。這兩個地區的領導人是由地區議會選舉產生的。
英國君主在各省的代表稱為省督。不過,三個地區的行政首長稱為專員,他們是聯邦政府的代表,並不代表英國皇室

地區

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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